农业执法办公楼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委托,对
农业执法办公楼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DDKLZFCG-2019 *******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需求 |
01 | 农业执法办公楼维修工程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 845,669.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 845,669.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相应的承揽规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年 10 月 16 日至2019年 10 月 22 日,每日8:00-12:00,13: 00 -17: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6楼代理部2);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需提供一份复印件且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19年 10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 磋商 会议 地 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3 (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年 10 月 15 日至2019年 10 月 22 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港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东港市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箱地址:ddkl0415@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咨询电话:
****-******* 磋 商 保 证 金咨询电话:
****-******* 磋 商 结 果咨询电话:
****-******* 合 同 事 宜咨询电话:
****-******* 辽宁省丹东市区县用户-东港市
2019年10月15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