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消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水电站消防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华能湖南湘祁水电站消防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湖南湘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根据国家批准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华能湖南湘祁水电站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法人委托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全过程代理该项目消防系统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本项目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设备采购项目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项目的实施、完成、维护及缺陷修复进行密封投标。
湘祁水电站工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和衡阳市祁东县交界处,坝址位于湘江干流中游,是湘水干流梯级开发的第四级,距上游在建的梧溪水电站59km,距下游已建成的近尾洲电站46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7160km2,正常蓄水位75.5m,总库容3.89亿m3,电站装机容量为80MW,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灌溉、交通、旅游、养殖及城镇开发等综合效益,属大(二)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电站厂房内装4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80MW。
二、本次招标的项目
华能湖南湘祁水电站消防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验监督、试运行、交接验收以及技术文件和资料、技术培训等服务。
具体包括:
一、厂房部分:
1.消防供水系统设备;
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设备;
3.疏散指示及应急照明设备。
二、船闸部分:
1.消防潜水泵;
2.其他设备。
三、灭火器材及防火封堵材料。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2011年7月30日前全部主要设备运至工地交货;
交货地点:华能湖南湘祁水电站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上。
四、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对所投产品有相应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需满足以下条件:
2.1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项目所采购设备的能力,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相关认证书或型式认证书、计量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或企业的质量体系文件;
2.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2.3近五年内,有不少于三个类似的供货经验(应附项目清单和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2.4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等不良行为。
3、若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则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1必须拥有设备生产厂家颁发的有效产品代理证书及支持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必须是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人);
3.2所代理的制造商必须满足第2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及所需资料如下: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3)近5年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联系人的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是本项目唯一授权投标人,并提供产品代理证书及支持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时间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1年5月31日~2011年6月4日(双休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1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发包人:华能湖南湘祁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 系 人:朱先生 蒋女士 石小姐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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