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帮帮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肉兔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帮帮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肉兔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年8月,受新疆帮帮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帮帮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肉兔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初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新疆帮帮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肉兔标准化养殖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策勒县策勒乡巴什玉吉买村,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36°5845.31"北,80°4543.74"东。项目区西侧为乡镇道路,其余三侧均为荒地,周边10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点。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00亩(400000m2)。主要容包括:主体工程(兔舍、发酵区)、辅助工程(办公楼、门卫室、配电室)、储运工程(仓库、危废暂存间)、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年存栏56万只肉兔,年出栏400万只,采取“全进全出”模式,现代化智能笼养。
项目投资:133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①生态:施工区域开挖、占用土地等,对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②废气: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产生的尾气等,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③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及少量施工废水,若任意排放将对附近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④噪声: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⑤固废: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须得到处置。
(2)运营期
①生态:本项目实施后,肉兔养殖产生的粪便用于制造有机肥,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夏季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冬季储存在储水池中,既节约了水资源,又减少了废水排放量。
②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兔舍、阳光棚、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食堂油烟,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③废水:本项目采取干清粪工艺,废水主要包括养殖废水(包括兔舍冲洗废水、粪污固液分离产生的废液)和职工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8228.56t/a。废水经项目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田灌溉,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很小。
④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等,源强约在60~85dB(A);在噪声设备放置的生产车间的建设上,安装隔声窗、加装吸声材料,避免露天布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⑤固废:本项目干清粪产生的兔粪在阳光棚堆肥后施用于周边农田;生活垃圾清运到策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病死兔送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剩余污泥和栅渣送阳光棚堆肥;餐馀废物和废油脂应集中收集,由专业人员清理。通过以上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态: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划定行驶路线及临时占地范围,严控扰动面积,紧邻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采取平整、清运、绿化等措施及时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②大气:加强扬尘控制管理,对道路、作业场所等进行洒水降尘;动土作业地点及时回填、平整,以减少施工扬尘。车辆减速慢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
③废水: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在环保厕所内定期拉运至当地污水处理厂,严禁随意排放。
④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⑤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理。
(2)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兔舍采取保持兔舍清洁、加强管理、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合理布置场区结构等措施减少臭气扩散;污水处理系统和阳光棚喷洒除臭剂,并采用生物滤塔脱臭,除臭效率可达90%,恶臭气体经15m排气筒排放。食堂配备一台净化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要求。
②废水: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水经密闭管道排入集水池,再排入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要求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向外坏境排放。为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兔舍、阳光棚、污水处理系统、集水池、贮水池、粪池等均采取防渗设施。
③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建设时采用隔声、消声、吸音和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固废:项目运营期干清粪产生的兔粪、污水处理系统栅渣及污泥送至阳光棚堆肥;生活垃圾清运到策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病死兔送安全填埋井填埋;食堂餐饮垃圾、废油脂集中收集,由专业人员清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工程所选养殖设备及工艺路线产生的污染物较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符合环保部发布《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关于“三线一单”的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策勒县人民政府网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帮帮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鹏
联系方式:187*****43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方式:182*****058
邮箱:********@qq.com">********5@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http://www.xjcl.gov.cn/info/1471/63041.htm),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新疆帮帮兔农牧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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