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岛水环境整治项目南河通畅工程(白鹤大桥)-电力分支箱迁改项目施工询价邀请函
团结岛水环境整治项目南河通畅工程(白鹤大桥)-电力分支箱迁改项目施工询价邀请函
团结岛水环境整治项目南河通畅工程(白鹤大桥)由我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现对该项目电力分支箱迁改施工工作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简介或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对团结岛水环境整治项目南河通畅工程(白鹤大桥)电力分支箱迁改施工采购,约迁改25米。
2、采购指导价:10万元(不含),供应商报价低于此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6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工期:30日历天。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支付条款:合同签订日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乙方主材料进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通电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工程最终价款以新津县审计局审计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四、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五、工作要求:乙方负责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国网新津县供电公司协调项目断电通电等相关工作。
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新津县五津镇兴园三路龙王渡二期三栋办公楼6楼获取。
本项目询价文件无偿获取,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有)。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津县五津镇兴园三路龙王渡二期三栋办公楼6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公告发布方式
本次公告在新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津县龙王渡二期三栋6楼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移动电话: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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