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鸿瑞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鸿瑞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新泰市农业农村局新泰市鸿瑞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鸿瑞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预算控制价:总控制价为610.3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为491.52万元,第二标段为107.62万元,第三标段为11.2万元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本项目为新泰市鸿瑞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完成对新泰市鸿瑞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0.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4.需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建设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时、精确、保质、保量。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达到合格。 | |
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10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1、论证专家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1陈建英泰安市第二军修所高工2李彦泰安市城市排水管理处高工3刘宏建行泰安分行高工2、论证意见:本项目采购需求响应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需求内容完整、标准规范、描述准确。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新泰市青云路819号 |
联系人:朱铭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万达广场8号楼10层1001室 |
联系人:徐丽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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