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智能化安防设施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智能化安防设施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智能化安防设施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智能化安防设施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YLZFCG2019ZB30
三、采购人名称: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地址:杨凌示范区长青路1号
联系人: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杨凌政务大厦一楼南侧103室
联系人:薛春莉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智能化安防设施建设1项
项目概况: 通信指挥系统1套、应急报警系统1套、周界控制系统1套、违禁物品检测系统1套、车底扫描系统1套、门禁管控系统1套、AB门人员管理系统1套、智能监控系统1套、智能行为分析系统1套、电视墙显示系统1套、会见管理系统1套、电化教育(广播)系统1套、民警巡视管理系统1套、讯问指挥系统1套、公安监所智能终端1套、室外信息显示系统1套、智能控制器/管控系统1套、监区图书管理系统1套、移动警务系统1套、警务公开系统1套、自助办案系统1套、防误放系统1套、所外押解系统1套、人员定位系统1套、手机信号屏蔽系统1套、访客管理系统1套、运维管理系统1套、智能医疗管理系统1套等
项目用途: 安防智能化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投标人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投标人2019年7月至9月的完税证明; 9、投标人为单位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包含委托代理人); 10、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16 08:30:00至2019-10-22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杨凌政务大厦一楼南侧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报名时须提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资格初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海浪 ***-******** ***-********(传真) 4、投标保证金:20万元。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06 09:00:00
2、投标地点:杨凌政务大厦一楼南侧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11-06 09:00:00
4、开标地点:杨凌政务大厦一楼南侧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杨陵区支行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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