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康县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及新农村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芒康县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及新农村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芒康县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及新农村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CDMK-S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芒康县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及新农村建设工程一标段已由西藏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芒发改【2019】5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芒康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十三五”援藏资金和易地搬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芒康县纳西民族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及新农村建设工程一标段;

2.2建设地点:芒康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2.4建设规模及内容:1、道路:设计道路为两条,总长1199.392米,1号路长1139.944米,2号路长59.448米,标准红线宽14米,车行道宽8米,人行道宽3米,未达到14处红线宽度至两侧建筑。车行道路面结构为拆除原有现状水泥路面结构,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人行道采用仿花岗岩材料。2、给排水:污水管道长5700米,原水管道10千米,给水管道1400米,污水处理厂1座2000平方米,给水厂1座2000平方米。3、电气:太阳能路灯50座,通信管1196米,电力管1216米。4、风貌改造:外墙改造4804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工 期:365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和自治区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项目交易平台自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18日23时59分,在(http://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5日15时30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3、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费。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承诺人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前来开标的还必须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原件)同时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必须与备案证书中载明的信息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6.法定代表人或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提交身份证原件,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不符的按无效标处理。

7.各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企业资质原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芒康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芒康县县城 地 址:昌都市聚盛路聚盛苑三栋17-1

邮 编:854500 邮 编:854000

联 系 人:泽仁顿珠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9*****622 电 话:138*****430

传 真:

2019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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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农村建设 搬迁 易地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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