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前交良村2019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前交良村2019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沂南县大庄镇前交良村2019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 1 |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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