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技能教室及舞蹈排练厅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技能教室及舞蹈排练厅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技能教室及舞蹈排练厅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09: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09:00至2019年10月22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5日09:0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四楼404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30.836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老师、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于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范女士 ****-******** | ||
附件: | |||
附件1 | 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技能教室及舞蹈排练厅改造工程招标文件10.16最终稿.doc |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技能教室及舞蹈排练厅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技能教室及舞蹈排练厅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TZB2019-9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HTZB2019-903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HTZB2019-903的“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专业技能教室及舞蹈排练厅改造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标人,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窗体顶端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内,音乐学院教学楼(艺术楼一楼)的舞蹈排练厅、专业办公室,绘画楼的钢琴调律室及民族学院教学楼的音乐专业技能教室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净月大街2555号)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1日,共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5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30.8361万元(含暂列金12.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一份承诺函)
3.4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19年3月1日-2019年8月31日)社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6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
3.13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还需携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打印件在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四楼404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陈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姜老师
电话:136*****1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田先生、范女士
八.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2019年10月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变更须征得招标人同意)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一份承诺函)3.4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19年3月1日-2019年8月31日)社保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6外阜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9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投标人报名。3.13拒绝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0.83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6日 09:00至2019年10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7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七号楼四楼404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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