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2019年退牧还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布尔津县2019年退牧还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ALTZFCG2019-19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90-1 | 人工种草 | 30000 | ******* | 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 ||
190-2 | 退化草原改良 | 30000 | ******* | 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 ||
190-3 | 毒害草治理 | 10000 | ******* | 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 ||
190-4 | 监理 | 221500 | 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第一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机械和农业(草业)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工程项目建设能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2.2、第二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包含退化草原治理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至少具备一项);具备《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工程项目建设能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2.3、第三标段: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毒害草治理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工程项目建设能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2.4、第四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农林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农林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1符合投标资格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可以多次投标不同的标段,但不能兼中兼得。 3.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10-15至2019-10-21
上午:10:30-14:00
下午: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七、报名须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 第一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经营范围)、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第二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经营范围)、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第三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经营范围)、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第四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证、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登记手续。 (以上证件(除企业资质证书)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6 10:30:00
七、 投标地址: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2019-11-06 10:30:00
九、 开标地址: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90 | 布尔津县2019年退牧还草项目 | 详情见招标文件 | ********2016 | ****************941 | 汇款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3、其他事项
/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明
联系电话:135*****722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2、采购人名称:布尔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139*****16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布尔津县财政局
联系人:曹凤霞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706/201910/733c0aca-a711-40b1-8ef5-271326bc0738">2019年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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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退牧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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