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工程路灯一标段招标公告
城市照明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工程路灯一标段招标公告
城市照明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工程路灯采购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招标人)的城市照明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连发改行服发[2019]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城市照明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工程路灯采购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连云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城市照明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工程路灯采购项目一标段
2.2招标范围:城市照明设施提升及智慧化改造工程路灯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3项目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玉兰路、学院路、绿园路、龙河路、巨龙路、景观大道、新海路等,项目施工现场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合同估算额:4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的能力。
3.4.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制造商,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4.3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4.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技术响应:30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5分 业绩:5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业绩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A×K K取值为:98%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5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规格、参数响应(30)分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认证证书原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本项不得分。 2.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同功率或类似于所投产品的相同光源产品的由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光衰检测报告(类似LM-80认证测试报告),且满足工作6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98%得2分,工作100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96%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检测报告原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本项不得分。 3.提供所投标路灯灯头品牌的CQC认证报告,CQC认证报告中所述路灯灯头带单灯控制器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CQC认证报告原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本项不得分。 4.蓝光危害,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得2分,无报告不得分。 注:检测报告原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本项不得分。 5.投标人或LED产品制造企业获得LED路灯灯具专利(该专利须应用在投标产品上),每项得0.5分,最高2分。 注:专利证书原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本项不得分。 6.灯具技术评审(18分) 6.1防护等级≥IP65,每高一个等级加1分,最高2分; 6.2单灯功率因数≥0.95得1分,其它不得分; 6.3显色指数≥70得1分,其它不得分; 6.4灯具色容差≤5SDCM得1分,其它不得分; 6.5色温3000K±200K得 1分,其它不得分 6.6系统效能≥120lm/w得1分,其它不得分; 6.7总流明输出≥14400lm得1分,其它不得分; 6.8系统功耗≤132W得1分,其它不得分; 6.9平均亮度Lav(cd/m2)维持值 ≥0.75cd/m2得1分,其它不得分; 6.10亮度总均匀度U0最小值 ≥0.4得1分,其它不得分; 6.11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 ≥10Lx得1分,其它不得分; 6.12照度均匀度UE最小值≥0.3得1分,其它不得分; 6.13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 ≤15%得1分,其它不得分; 6.14防浪涌等级要求≥10KV得1分,其它不得分; 6.15LED灯具在额定电压,额定功率情况下,热平衡后,工作结温(环境温度:55℃)≤80℃得1分,其它不得分; 6.16灯具外壳通过GB/T2423.17的96小时、35℃盐雾试验得1分,其它不得分; 6.17灯具满足GB7000.1第4.20条款恶劣条件下使用的灯具震动试验要求得1分,其它不得分。 注:以上技术参数须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检测报告原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本项不得分。 |
2.2.3(3) | 售后服务 (10)分 | 质保期限(4)分 | 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最低三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多得4分,不满足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的相关承诺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售后服务机构地点及人员配置(4)分 | 评委根据售后服务机构地点(以营业执照的住所为准)及人员配置、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情况综合评审,最高得4分。 |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1 )分 |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设备发生故障,接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一般问题4小时内解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主体和该处相应时间的承诺人须一致,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提供的相关承诺须上传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 |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1)分 | 为招标人免费提供人员培训计划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2.2.3(4) | 安装及调试方案 (5)分 | 单灯控制器接入智慧路灯控制系统安装调试方案(5)分 | 投标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的现场安装调试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现场安装调试方案进行打分。 |
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中主观分的打分项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2.3(5) | 业绩(5)分 | 2016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70万元及以上的路灯采购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5分。 注:合同原件须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1日。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要求
7.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CA密码锁、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投标备份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备份文件,如提供,建议投标备份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投标备份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备份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7.4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备份文件”导入不成功做无效标处理。
7.5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网址: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
刘书丹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
朱家旺 | ||
张海南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柳亚男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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