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某部车材定点 招标公告

日喀则某部车材定点 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某部

车材定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某部对车材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某部车材定点采购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车材定点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无

4.服务周期:按采购人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产品;

3.供应商有能力在西藏提供长期服务,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4.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wenshu.court.gov.cn)为准,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证明材料以官网生成网页版后打印为准,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6.供应商提供的各类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有充足的货源满足招标人的各项应急保障需求,有按时提供精确保障的能力和实力;

7.供应商应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保密观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按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于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资料核验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

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日喀则市德庆颇章路2号保障部;

说明: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领取谈判文件时间,且仔细核对领取谈判文件时所需资料;因供应商携带资料不全或携带资料未在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我单位概不受理;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某部

联系人: 鲁参谋 电话:181*****680

苏助理 电话:182*****6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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