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排水管道行业抽检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上海市排水管道养护维修企业作业证书(cctv类)3.1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3.3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详见磋商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排水管道行业抽检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0306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加强对浦东新区公共排水管道养护工作的监管,防止管道损坏,杜绝严重堵塞排水管道设施等重大事件的发生,确保暴雨不积水,保证排水管道的畅通是排水管道养护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采购人拟采用声纳、QV(管道潜望镜)、CCTV(闭路电视)等手段对浦东新区公共排水管道养护质量进行抽检和考核。具体检测内容为对约900条段主干管进行养护抽查,每段40米左右;每段主干管按4段连管检测,每段连管测1米,对约3720段连管检测进行养护抽查。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范围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92000.00元(国库资金:992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16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21 1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6 12:00:00至2019-10-23 1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28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28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定于2019年10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