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热融针织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转让热融针织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19]452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热融针织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 | ||
项目编号 | 长公-GY-SW[2019]224号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年10月17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19年11月13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大街西南京大街南黄河路北中环7区8号楼(热融针织大厦),10月30-31日每天上午9-11时,下午13-15时。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14日 15时00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金先生 | 电话 | ********588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17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19年11月15日 09时00分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址 | http://www.ccggzy.gov.cn/ |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动态报价网址 | |||
现场报名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阳街3177号)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苏先生 | 电话 |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白先生 | 电话 |
实物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热融针织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简况
该项目有1个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资产描述 |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热融针织大厦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
资产评估 情况1 | 评估机构 | 吉林瑞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A.核准 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3月31日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宽城区亚泰大街以西南京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中环7区8号楼(现热融针织大厦),有不动产证权证号(*******),证载权利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房屋面积面积15896.55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土地面积3350平方米(以产权证为准)。 二、采用网络动态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成交次日起30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签订次日起40工作日内交接标的。 三、标的所涉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在办理交接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四、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资料齐全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30工作日内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五、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具体可双方协商)。 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成交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七、标的以展示的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八、本标的现为出租状态,租赁合同未到期(详见租赁合同),受让方应继续履行原合同。签订《转让合同》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签订《转让合同》后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现承租方没有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转让标的均无抵押、查封。 十、本次转让的土地性质为出让,使用年限到2041年3月9日,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十一、一楼大厅现无偿借给商户使用,可按期交付。 十二、标的院内是转让方的收费停车场,签订《转让合同》后,转让方停止经营停车场收费,停车场收费权不在转让范围内。 十三、标的地下室有换热站一座(具体位置详见地下平面图),该换热站为公共供热设施,受让方在签订《转让合同》后需永久无偿提供给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使用。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瑞 | |||
注册资本(万元) | 12009.00 | |||
经济性质 |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 |||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B.董事会决议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D.其他 | |||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内容 | 关于长春市供热(集团)资产转让的批复 |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17797.4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 ||||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1、信息发布终结2、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3、其他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服务费支付方式 | 是否从成交价款中扣除转让方交易服务费: 是否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景阳大路支行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
长公-GY-SW[2019]224号001 |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热融针织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否 | |||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 5339.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14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 | ||||
保证金交款账户 | |||||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公开转让热融针织大厦(房地产及附属设备) |
挂牌价 | 17797.40 |
交易保证金 | 5339.00 |
履约保证金 | |
备注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2019-10-17 09:00:00到2019-11-15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19-11-15 09:00:00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90 |
转让资产明细表
(房屋建筑物类)
单位:万元;平方米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有人 | 权证号 | 登记时间 | 坐落位置 | 丘(地)号 | 栋号 | 层数 | 结构 | 用途 | 建筑面积 | 完工时间 | 成新率 | 备注 |
1 | 热融针织大厦 |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 2018年5月24日 | 宽城区亚泰大街以西南京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中环7区8号楼 | 2-39/2-1 0 | 15 | 钢筋混凝土 | 商业服务用房 | 15896.55 | 2002年 | 90 | ||
2 | 土地 |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 | 2018年5月24日 | 宽城区亚泰大街以西南京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中环7区8号楼 | 2-39/2-1 0 | 其他商服用地 | 3350 |
转让资产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发电机组 | 400KW | 江苏星光 | 台 | 1 | |
2 | 中央管理机 | JHK | 北京建安 | 台 | 1 | 消防设备,含在房屋中 |
3 | 空调系统 | 美的空调机 | 美的 | 套 | 93 | |
4 | 电梯 | 三菱 | 三菱 | 台 | 2 | 评估值含在建筑物中 |
5 | 停车场系统 | 1 | 1 | 台 | 1 | 已拆除报废仅剩一闸杆、闸箱 |
6 | 配电箱 | 7个 | ALE | 台 | 7 | |
7 | 配电柜 | 7台 | AL | 台 | 7 | |
8 | 配电箱 | 台 | APT-2 | 台 | 1 | |
9 | 电梯 | 货梯 | 三菱 | 台 | 1 | 评估值含在建筑物中 |
10 | 电子显示屏 | 20米*0.48米 | 长春 | 台 | 1 | 已拆除报废 |
11 | 消防设备(消防水池取水设备) | Y2-160L-2泵、管道 | 长春 | 台 | 1 | |
12 | 软启动器 | 45KW | 长春 | 台 | 1 | |
13 | 空调 | KFR-72LW | 格力 | 台 | 1 | |
14 | 空调 | KFR-23GW | 美的 | 台 | 1 | |
15 | 空调 | KFR-23GW | 美的 | 台 | 1 | |
16 | 空调 | KFR-32GW | 格力 | 台 | 1 | |
17 | 空调 | KFR-32GW | 格力 | 台 | 1 | |
18 | 空调 | KFR-32GW | 格力 | 台 | 1 | |
19 | 空调 | KFR-32GW | 格力 | 台 | 1 | |
20 | 停车场监空系统 | 套 | 吉林省华之冠 | 台 | 1 | |
21 | 变压器(含配电柜) | SG10/630 | 江苏中电 | 套 | 2 | 盘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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