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广播系统、摄像摄影、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校园广播系统、摄像摄影、电脑等设备招标公告

校园广播系统、摄像摄影、电脑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HSQ—2011—022号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区有关单位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校园广播系统、摄像摄影、电脑等设备一批,我们热忱欢迎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按期参加年审)、供货能力和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就所附《货物报价表》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4月28日下午4::00前(逾期拒绝受理),向本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函应盖有投标供应商的公章。当日下午4:00整开标。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本中心不接受开标后任何形式的价格调整。若中标后,以种类不全、无货等不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履行合同中有不当行为的,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应确保产品质量,对所供货物的售后服务和供货时间做出书面承诺。
4、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对所投报价函可采用密封快件投寄、当面投递(并说明:“请勿在2011年4月28日下午4:00之前启封”)至黄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黄山区财政局北二楼205室 ,联系人:胡雄心,联系电话及传真:*******)。

黄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22日
备注:
1、本次招标开标, 参照当前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有效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中标所报价为签约的合同价。
2、 供应商所报商品报价,如高于单位预算单价,则由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申请表”中的报价自行采购同样型号的货物。
3、中标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在合同签定后的七个工作日期限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工。
4、供应商在中标后时,应交纳百分之五的履约保证金。
5、报价函应完全响应“采购清单和规格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报价函各一式二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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