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抚顺县城建局采购自卸车20190016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
[竞争性磋商]抚顺县城建局采购自卸车20190016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
抚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受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自卸车(项目编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卸车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全部报价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必须全部进行响应。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300000.00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300000.00人民币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有效的企业,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的内容。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投标人有能力提供正规发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参与抚顺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抚顺市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抚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合格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入库不合格的供应商没有投标资格。自然人提供无不良诚信记录证明即可。
7. 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截图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15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抚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无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15时前
报名时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满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未在2019年10月23日15时前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项目自行现场踏勘:无现场踏勘不允许投标。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抚顺县人民政府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3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项目联系人:邢千里
联系电话:186*****383
采购代理机构:抚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0-3号
项目联系人:常江
联系电话:***-********
抚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16日
标签: 自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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