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招标公告

汽车配件招标公告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1:项目名称:汽车配件项目

2:建设地点:武进区湖塘镇城西工业园

3:建设单位:常州市武进城区炬龙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常州市武进城区炬龙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企业投资150万元,搬迁至武进区湖塘镇城西工业园,租用江苏润源铜业有限公司1679.32m2空置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冲床、油压机等生产设备1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配件40万套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5.3噪声执行3类标准。

5.4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1:项目名称:年产200万米高档提花机织面料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张家坝村

3:建设单位:常州市虹耀织布厂

4:项目概况:年产200万米高档提花机织面料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接管进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入采菱港。

5.2本项目整经、穿棕、织造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车间增湿降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5.3在落实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类、4类标准的要求。

5.4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卫生填埋;收集尘、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均不外排。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1:项目名称:年产2500吨塑料粉末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洛阳镇戴溪村翼溪路17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震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投资800万元,租用常州市武进兴亮粉末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戴溪村翼溪路17号的已建生产厂房,购置混料机、挤出机、压片机和磨粉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500吨塑料粉末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厂内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武南河。

5.2磨粉工段粉尘经密闭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在投料口处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磨粉工段粉尘一起经滤筒除尘器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m高的FQ-01排气筒排放;在挤出机出料口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至一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内,经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FQ-02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标准限值。

5.3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和收集粉尘均外售综合利用;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4):

1:项目名称:塑料制品

2: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高家村创新路2号

3:建设单位:常州市兴华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因企业发展需要,建设该项目,形成年产塑料制品500万个的生产规模

5: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至牛塘污水处理厂,经牛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新京杭运河。

5.2噪声执行2类。

5.3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灯管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存放于厂内危废暂存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专业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无

7:联系方式:****-********

1、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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