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2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2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辽环改发〔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龙山区已完成整改的一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共7天。
一、问题序号:22号
(一)反馈问题
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辽源市东辽河垃圾污染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仅2017年上半年就集中清理河道垃圾11.7万吨。
(二)整改目标
坚决落实河长制,彻底解决区域内垃圾污染河流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坚持和完善“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全区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全民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水污染防治。
2.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池建设,满足农民就近倾倒垃圾的需要。对全区生活垃圾处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包给第三方清运到天楹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实现日产日清。
3.常态化开展农村垃圾集中治理,坚持“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素质教育,形成维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完成情况
1、小仙人河等五条区及河流“一河一策”编制完毕,马上批复。出台“清四乱”文件,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2019年共清理河内及河岸垃圾130余吨,清理村内无名小河岸边柴草垛90余个,清理小片荒21亩,村内无名小河旁旱厕80余个;清理违章建筑4座。
2、乡镇已经对农村生活垃圾及河道垃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外承包,并运到垃圾焚烧发电厂。乡镇对第三方实施监督管理,做到日产日清。今年以来乡镇共新建垃圾池60个,垃圾箱2300个。寿山镇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目前500万资金已经拨付区里,马上先期拨付300万拨付我局。 马上设计、可研、招投标。
3、每年投资63.26万元,实施全区河道保洁以奖代补;在仙人河全线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在仙人河沿岸5个社区建立相对稳定的8-10人保洁队伍和1-2辆清运车辆,并安排保洁员、巡河员对仙人河全段进行全天候、拉网式巡查和清理。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源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馈意见署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辽河大路68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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