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翠发改发【2019】51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翠发改【2019】比选备案第10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相关社区 |
实施时间 | 工期:4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建设垃圾分类设施82座 |
建设资金 | 区财政资金 |
其他 | / |
施工1 | 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①、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安全员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投标时及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均不得有在建项目,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与参选承诺一致,并实行人员压证施工制度,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比选申请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项目部主要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得少于22天);
②、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活动中如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意投标(如不响应比选文件规定影响比选公平竞争秩序等)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
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规定执行;
④、比选申请人如采取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转帐时请注明:“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项目比选保证金”,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开户许可证、银行缴款凭证(以到账为准)复印件传真或扫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8@q
q.com);
⑤、被抽中比选被邀请人领取比选文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元(人民币)。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10月1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10月21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宜宾翠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家支行
账 号:****************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64.22 | 4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科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宋家镇人民政府
邮 编:/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39*****331
传 真:/
电子邮件(E-mail):********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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