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17: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16:52至2019年11月06日0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6日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216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1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 |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21,660,000.00元,控制价:19,927,2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保洁”或“道路清扫” ,及“绿化养护”)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采购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价格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
本项目使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咨询电话:****-*******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9年10月23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自助下载文件的方式、程序及流程
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八、退出投标时限
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九、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216,000.00元,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 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 亮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123
邮 编:163311
日期:2019年10月16日
项目需求
一、服务范围:
负责萨尔图区区域内74条道路、2条桥梁路面、人行道(含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有建筑物或栅栏的,保洁至建筑物墙根或栅栏,没有的延伸至可视范围,以及小区围栏外道路)及商服前区域巡回保洁、垃圾收运、设施清洗擦拭、清冰雪及道路两侧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等。
二、服务内容:
1、环卫保洁服务内容包括:行车道路、人行道路、商服门前区域、绿化带、中央隔离带、应季果蔬市场、平房区、无人保洁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冬季清冰雪(含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有建筑物或栅栏的,保洁至建筑物墙根或栅栏,没有的延伸至可视范围);道路设施、交通隔离设施、路名牌、交通指示牌、指示杆、桥梁扶手、隔音板、公交站亭、果皮箱、垃圾箱等公共设施清洗擦拭;清理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两米以下粘贴的小广告,果皮箱按规定设置,雨水篦子的清掏(雨水篦子至雨水井间排水管)、环卫设施的运行和管护,住宅小区物业弃管,重大活动、极端天气、防汛、冰雪应急处理保障等作业内容。同时由环卫工人负责向辖区城管部门举报涉及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
2、园林绿化养护内容包括:负责道路两侧绿化养护工作,包括:树木涂白;树木抹芽;绿化浇水(必须保证树木、花草等水分充足);树木及草坪中耕松土施肥;草坪打孔透气;树木树穴修整;草坪及绿篱修剪;死树枯枝落叶清理;树木、草坪及花卉病虫害防治;灭蚊;树木及草坪除杂草;树木及绿篱补植、枯黄斑秃草坪更换;枯死宿根花卉补栽;树木扶正支撑;绿地抗旱防捞;树木防冻;上冻后完成绿地封冻水浇灌;保证绿地内无任何漂浮物及砖头等其它垃圾;绿地内秋天落叶及时清运;绿地内冬季积雪要及时清运;绿地内公共设施及时维护和保养;绿地内破损道路和路牙石等及时维修;绿地内凉亭和雕塑等及时维修和保养;与绿化养护相关的其它作业内容。
3、服务作业面积:
(1)、74条道路、2条桥梁:面积197.5万平方米
(2)、绿化部分:面积315万平方米
(3)、大庆汽车城规划路:面积11.7万平方米
(4)、小广告部分:道路及两旁建筑物、附着物表面及地面竖立物(含建筑物)表面视野范围内能看到的的非法张贴物、涂写(画)、及小广告粘贴栏。
(5)、无人保洁区和平房区部分:南起萨大路(红岗区界),向北沿萨大路、萨环西路、友谊大街、拥军路,经北一路、北二路,至与春雷交界,此条南北轴以西区域的无人保洁区和平房区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4、按照市区政府统一要求,逐步推进垃圾分类等工作。
三、项目需求
1、人员情况
(1)、道路环卫保洁人员情况:包括一线环卫工人、垃圾清运、后勤维修保障、企业管理等人员。该项目仅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197.5万平方米,车行道全部具备机械化清扫条件,要求投标企业机械清扫率达到85%以上。在达到机扫率基础上,平均每人工作量按三级道路5800平方米/人定额标准,需要至少配备一线道路保洁人员255人,垃圾清运、维修保障、特种车辆驾驶等二线环卫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本项目清扫保洁任务用工不少于290人。
序号 | 名称 | 数量 (最少人数) | 备注(最少人数) |
1 | 经理 | 1人 | |
2 | 管理人员 | 14人 | 包括副经理1人、保洁质量督查人员5人、作业安全管理人员2人、行政文员2人、财务2人,其他管理人员2人。 |
3 | 垃圾清运人员 | 8人 | 垃圾清运车驾驶3人,垃圾装卸工人5人。 |
4 | 维修人员 | 2人 | |
5 | 环卫设备驾驶作业 | 10人 | 具有环卫特种车辆驾驶资格 |
6 | 一线环卫保洁人员 | 255人 | 在车行道机械清扫率达到85%基础上,需环卫保洁人员255人,含班长和一线清扫保洁作业人员。 |
(2)、绿化养护人员情况:配备一线绿化养护工人150人、维修工人2人、绿化养护车辆驾驶员21人、绿化养护管理人员不少于18人。
序号 | 名称 | 数量 (最少人数) | 备注(最少人数) |
1 | 经理 | 1人 | |
2 | 管理人员 | 17人 | 包括副经理1人、绿化养护质量督查人员4人、作业安全管理人员2人、行政文员2人、财务2人,现场管理人员10人。 |
3 | 维修绿化养护工具人员 | 2人 | |
4 | 绿化养护驾驶作业 | 21人 | 具有绿化养护车辆驾驶资格 |
5 | 一线绿化养护人员 | 150人 | 修剪工、打草工、浇水工、力工等按工作量合理搭配。 |
2、设备配置
(1)道路环卫保洁设备情况:本项目车行道全部具备机械化清扫条件,要求投标企业机械清扫率达到85%以上,至少配备环卫专用车辆50台,其它车辆根据实际情况,由企业另行配置。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洗扫车 | 10台 | 总质量≥15800kg,用于道路清洗及清扫保洁 |
2 | 高压清洗车 | 3台 | 总质量≥15800kg,用于作业时降尘、降温 |
3 | 清洗车 | 4台 | 总质量≥7800kg,用于冲洗人行道、垃圾箱、交通设施等 |
4 | 护栏清洗车 | 1台 | 总质量≥7800kg,用于护栏清洗 |
5 | 自装卸式垃圾车 | 5台 | 总质量≥4400 kg,用于垃圾收集、运输 |
6 | 自卸式垃圾车 | 10台 | 总质量≥25000kg,用于清运积雪及其他垃圾 |
7 | 装载机 | 3台 | 总质量≥25000 kg,用于环卫保障、无人保洁区、平方区垃圾装运 |
8 | 除雪车 | 10台套 | 总质量≥25000kg,带12套雪刷,长度≥3.5m,用于冬季清雪 |
9 | 吸污车 | 1台 | 总质量≥11495kg,用于公厕吸污用 |
10 | 巡查车 | 2台 | 小型轿车或皮卡,用于日常环卫质量督查 |
11 | 应急保障车 | 1台 | 用于环卫保障,运载人员和设备 |
合计 | 50台 |
(2)、绿化养护设备情况:小型绿化养护设备:割灌机自有数量不低于50台,自有油锯不低于10台,自有绿篱机不低于10台,自有草坪机不低于10台。以上小型设备必须为自有;绿化养护车辆:洒水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不低于10台,轻型自卸货车(或轻型普通货车)不低于10台,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喷药车)不低于1台以及日常养护中需要的其它设备和车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割灌机 | 50台 | 保证能正常使用,用于除杂草等 |
2 | 油锯 | 10台 | 保证能正常使用,用于清理枯枝、死树等 |
3 | 绿篱机 | 10台 | 保证能正常使用,用于修剪绿篱等 |
4 | 草坪机 | 10台 | 保证能正常使用,用于修剪草坪 |
5 | 洒水车(重型专项作业车) | 10台 | 保证能正常使用,罐体容量≥10m3,用于绿化补水 |
6 | 轻型自卸货车(或轻型普通货车) | 10台 | 保证能正常使用,自卸翻斗车或货车总质量≥4490kg,用于清运日常养护产生的垃圾等 |
7 | 喷药车(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 1台 | 用于喷药,保证能正常使用,罐体容量≥5m3,用于树木病虫害防治 |
合计 | 101台 |
3、作业区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具体明细
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明细
序号 | 路段名称 | 具体位置 | 机动车道 | 人行道 | 绿 化 | |||||||
长 | 宽 | 面积 | 长 | 宽 | 面 积 | 面 积 | ||||||
1 | 火炬路 | 大广高速-经九街 | 3.011 | 30 | 90330 | 0 | 0 | 0 | 0 | |||
2 | 铁人桥 | 铁人一村东儿童公园转盘 | 2.32 | 19 | 44080 | 0 | 0 | 0 | 0 | |||
3 | 西星街 | 宏邦市场前 | 0.41 | 9 | 3690 | 0 | 0 | 0 | 6480 | |||
4 | 地宫门路 | 友谊大街-作业大队 | 0.6 | 6 | 3600 | 0 | 0 | 0 | 9240 | |||
5 | 中高路 | 友谊大街二区北至六中方向 | 0.823 | 6 | 4938 | 0 | 0 | 0 | 14480 | |||
6 | 中安街 | 油田历史陈列馆东侧 | 0.621 | 8 | 4968 | 0.621 | 3 | 1863 | 1200 | |||
7 | 中六路 | 萨东一小门前 | 0.206 | 5 | 1030 | 0 | 0 | 0 | 11100 | |||
8 | 奔二市场南大门路 | 奔二小区南大门向南至龙十路 | 0.155 | 12 | 1860 | 0 | 0 | 0 | 0 | |||
9 | 奔二小区交通征费所路 | 龙北一小学向北至西宾路 | 0.35 | 25 | 8750 | 0 | 0 | 0 | 4800 | |||
10 | 奔二小区原工商行门前路 | 交通征费东侧向东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24 | 6 | 1440 | 0 | 0 | 0 | 4320 | |||
11 | 奔三小区宏邦市场主路 | 宏邦市场入口向北至登峰42号热力站至2-10东侧 | 0.98 | 8 | 7840 | 0 | 0 | 0 | 5940 | |||
12 | 奔三小区二区南侧路 | 登峰42号热力站向东至S1-2东侧 | 0.35 | 11 | 3850 | 0 | 0 | 0 | 4940 | |||
13 | 奔三小区仪表公司路 | 奔三小区服务质量监督中心门口向西至西宾小区 | 0.32 | 12 | 3840 | 0 | 0 | 0 | 13450 | |||
14 | 铁人小区铁人村四街 | 铁二灯岗入口向北至北一路 | 0.45 | 12 | 5400 | 0 | 0 | 0 | 3360 | |||
15 | 铁人小区北一路 | 铁人客服部北侧向东至十四中学北侧 | 0.9 | 6 | 5400 | 0 | 0 | 0 | 58730 | |||
16 | 铁人村二街 | 铁人小区1-13楼东侧入口向南至北一路 | 0.43 | 6 | 2580 | 0 | 0 | 0 | 5760 | |||
17 | 友谊二区老罐站路 | 友谊二区党员服务站旁向西至 | 0.18 | 10 | 1800 | 0 | 0 | 0 | 760 | |||
18 | 中林1-57南侧路 | 1-57南侧路 | 0.078 | 6 | 468 | 0 | 0 | 0 | 29200 | |||
19 | 中林1-57东侧路 | 1-57东侧至1-49东侧 | 0.157 | 6 | 942 | 0 | 0 | 0 | 1000 | |||
20 | 立志1-1南侧路 | 1-1东侧至1-3东侧 | 0.11 | 6 | 660 | 0 | 0 | 0 | 450 | |||
21 | 立志1-11东侧路 | 1-11东侧至世纪大道 | 0.052 | 6 | 312 | 0 | 0 | 0 | 7980 | |||
22 | 立志3-6西侧路 | 3-6西侧大门至世纪大道边商服 | 0.04 | 6 | 240 | 0 | 0 | 0 | 0 | |||
23 | 富强4-9西侧路 | 4-9西侧至富强1#泵站 | 0.205 | 6 | 1230 | 0 | 0 | 0 | 7530 | |||
24 | 富强5-13东侧路 | 5-13东侧至5-14东侧 | 0.058 | 3.5 | 203 | 0 | 0 | 0 | 1660 | |||
25 | 团结1、2区中间路 | 1-3东侧至1-12东侧 | 0.21 | 6 | 1260 | 0 | 0 | 0 | 1890 | |||
26 | 会战2-10东侧路 | 2-10东侧至2-3东侧 | 0.317 | 4 | 1268 | 0 | 0 | 0 | 1260 | |||
27 | 登峰家园商服路 | 登峰家园大门(中三路北侧)至E区环路 | 0.53 | 15 | 7950 | 0 | 0 | 0 | 2890 | |||
28 | 登峰家园学校路 | E区环路至登峰家园雨水站 | 0.539 | 15 | 8085 | 0 | 0 | 0 | 3310 | |||
29 | 登峰家园广场西环路 | E区环路至登峰家园E10主路 | 0.542 | 15 | 8130 | 0 | 0 | 0 | 33200 | |||
30 | 登峰家园广场东环路 | E03至F01主路 | 0.646 | 15 | 9690 | 0 | 0 | 0 | 24770 | |||
31 | 登峰家园F区主路 | C04至登峰学校外环路 | 1.1 | 15 | 16500 | 0 | 0 | 12570 | ||||
32 | 登峰小区主路 | 登峰小区1-1西侧至登峰家园A04 | 0.24 | 11 | 2640 | 0 | 0 | 1050 | ||||
33 | 登峰家园环路 | K0+000-K2+421 | 2.421 | 16.5 | 39946.5 | 2.421 | 3 | 7263 | 1100 | |||
K0+000-K0+825 | 0.825 | 16.5 | 13612.5 | 0 | 0 | 0 | ||||||
K0+000-K0+310 | 0.31 | 12 | 3720 | 0 | 0 | 0 | ||||||
34 | 铁人桥环路 | 中原路-春天门窗 | 0.56 | 7 | 3920 | 0 | 0 | 0 | 0 | |||
35 | 西宾外环 | 中七路-西星街 | 0.275 | 8 | 2200 | 0.275 | 5 | 1375 | 0 | |||
西星街-油库西路(康平街) | 1.38 | 6 | 8280 | 1.38 | 4 | 5520 | 0 | |||||
36 | 铁人小区支路 | 铁人1-13号楼东侧 | 0.4 | 4 | 1600 | 0 | 0 | 0 | 5760 | |||
37 | 铁人路支路 | 冠达路口 | 0.35 | 7 | 2450 | 0 | 0 | 0 | 22200 | |||
38 | 友谊大街 (东一路) | 北二路至试验大队 | 1.9 | 22.5 | 42750 | 0 | 0 | 0 | 288170 | |||
试验大队-中三路 | 4.8 | 16 | 76800 | 4.8 | 6.2 | 29760 | ||||||
中三路-中七路 | 1.748 | 22.5 | 39330 | 0 | 0 | 0 | ||||||
39 | 奔腾立交桥 | 奔腾转盘 | 2.635 | 17.02 | 44858.24 | 2.635 | 5.07 | 13359.45 | 0 | |||
40 | 东一路 | 中七路-萨大路 | 2.2 | 18 | 39600 | 0 | 0 | 0 | 0 | |||
41 | 中七支路 | k0+000-k0+160 | 0.16 | 16 | 2560 | 0 | 0 | 0 | 29180 | |||
k0+160-k1+528 | 1.368 | 12 | 16416 | 0 | 0 | 0 | ||||||
42 | 西讯街 | 中七路--龙十路 | 0.84 | 8 | 6720 | 0 | 0 | 0 | 12000 | |||
43 | 萨环西路 | 萨大路至公园桥 | 2.276 | 24 | 55227.04 | 2.276 | 8.7 | 19904.56 | 86500 | |||
44 | 龙十路 | 奔腾桥-汽车大厦 | 0.62 | 16 | 9920 | 0.62 | 5 | 3100 | 494780 | |||
45 | 西一路 | 北二路-奔腾转盘道 | 9.353 | 20 | 187060 | 0 | 0 | 0 | 373240 | |||
奔腾转盘道-南一路 | 6 | 24 | 144000 | 6 | 4 | 24000 | ||||||
46 | 北二路(绿化养护含大庆汽车城周边绿化) | 经九街至大广高速 | 2 | 12 | 24000 | 2 | 4 | 8000 | 292000 | |||
大广高速-西一路 | 10.5 | 21 | 220500 | 10.5 | 0 | 0 | ||||||
大庆汽车城规划路 | 92496 | 25091 | ||||||||||
47 | 南一快速路 | 大广高速—奥林东路 | 9.9256 | 39 | 387098.4 | 9.9256 | 7 | 69479.2 | 218000 | |||
48 | 萨大路 | 团结路立交桥-与红岗区交界 | 1.19 | 26 | 31294.83 | 1.19 | 6.3 | 7508.87 | 85000 | |||
49 | 公园桥 | 桥体及匝道 | 0.329 | 17 | 5909.38 | 0.329 | 5 | 1683.25 | 0 | |||
50 | 萨环东路连接线 | 南一路-萨大路 | 0 | 0 | 0 | 0 | 0 | 0 | 31300 | |||
51 | 中八路 | 会战东街-中强南街 | 0 | 0 | 0 | 0 | 0 | 0 | 34500 | |||
52 | 中七路(绿化养护含铁人桥周边、康平街绿化) | 铁人桥-康平街 | 0 | 0 | 0 | 0 | 0 | 0 | 527550 | |||
53 | 中强南街 | 世纪大道-中宝路 | 0 | 0 | 0 | 0 | 0 | 0 | 5000 | |||
54 | 会战西街 | 站前路-中七路 | 0 | 0 | 0 | 0 | 0 | 0 | 2500 | |||
55 | 中桥路 | 会战西街-儿童公园桥 | 0 | 0 | 0 | 0 | 0 | 0 | 500 | |||
56 | 中康街 | 老中八路-中七路 | 0 | 0 | 0 | 0 | 0 | 0 | 3500 | |||
57 | 中建街 | 新中八路-中七路 | 0 | 0 | 0 | 0 | 0 | 0 | 2000 | |||
58 | 会战东街 | 新中八路-中七路 | 0 | 0 | 0 | 0 | 0 | 0 | 3000 | |||
59 | 老中八路 | 中康街-会战西街 | 0 | 0 | 0 | 0 | 0 | 0 | 4500 | |||
60 | 站前路 | 会战大街-会战西街 | 0 | 0 | 0 | 0 | 0 | 0 | 900 | |||
61 | 中强北街 | 龙庆加油站西侧 | 0 | 0 | 0 | 0 | 0 | 0 | 6100 | |||
62 | 团结路立交桥 | 中五路-高铁桥下 | 0 | 0 | 0 | 0 | 0 | 0 | 58120 | |||
63 | 中九路 | K157桥-儿童公园桥 | 0 | 0 | 0 | 0 | 0 | 0 | 7500 | |||
64 | 中十路 | 萨东街-萨尔图大街 | 0 | 0 | 0 | 0 | 0 | 0 | 200 | |||
65 | 中十一路 | 萨平街-萨环西路 | 0 | 0 | 0 | 0 | 0 | 0 | 21200 | |||
66 | 萨东街 | 中九路-中十一路 | 0 | 0 | 0 | 0 | 0 | 0 | 1200 | |||
67 | 萨西街 | 中九路-中十一路 | 0 | 0 | 0 | 0 | 0 | 0 | 800 | |||
68 | 萨尔图大街 | 萨环西路-铁西天桥 | 0 | 0 | 0 | 0 | 0 | 0 | 7200 | |||
69 | 龙岗立交桥周边 | 中三路北侧、龙岗桥东侧 | 0 | 0 | 0 | 0 | 0 | 0 | 17100 | |||
70 | 万宝一区道路 | 万宝街-热源街 | 0 | 0 | 0 | 0 | 0 | 0 | 8500 | |||
71 | 万宝二区道路 | 万宝街-热源街 | 0 | 0 | 0 | 0 | 0 | 0 | 29500 | |||
72 | 万宝三区道路 | 万宝街-热源街 | 0 | 0 | 0 | 0 | 0 | 0 | 9500 | |||
73 | 热源街 | 世纪大道-高铁桥下 | 0 | 0 | 0 | 0 | 0 | 0 | 35200 | |||
74 | 中宝路(绿化养护含中科创业周边绿化) | 万宝街-大广桥 | 0 | 0 | 0 | 0 | 0 | 0 | 72000 | |||
75 | 万峰路 | 热源街-团结路立交桥 | 0 | 0 | 0 | 0 | 0 | 0 | 71600 | |||
76 | 市委党校东侧路段 | 中宝路-热源街 | 0 | 0 | 0 | 0 | 0 | 0 | 7780 | |||
合 计 | 81.5356 | *******.89 | 44.973 | 217907.38 |
六、作业标准(质量标准及作业要求)
①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要求
(a)道路清扫保洁范围
供应商负责道路(桥梁)及两侧(有建构筑物的到墙根、小区围栏,没有的延伸至可视范围)和商服门前场地的清扫、巡回保洁、垃圾收运、清冰雪,包括交通护栏、路灯杆、隔音板、桥梁扶手、公交站亭、果皮箱、垃圾箱等设施擦拭及小广告清理等。同时由环卫工人负责向辖区城管部门举报涉及城市管理的违法行为。
(b)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道路路面、人行天桥、人行道、树地、绿化带等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无灰带和废弃物,构筑物无乱张贴和乱涂写现象。道路无尘见本色,车过无扬尘,达到“四净五无三根清”的标准,即人行路净、车行路净、排水口净、果皮箱外观净,无暴露垃圾、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石块、无浮土、无积水,路牙石根清、墙根清、树根清。
2、一级保洁道路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3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二级保洁道路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6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三级保洁道路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4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四级保洁道路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8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c)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供应商对辖区道路中心城区道路、城市主干路每天普扫两次,巡回保洁一级道路不少于16小时,二级道路不少于12小时,三、四级道路不少于8小时,道路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人行道以及树池杂草要及时清除。清扫的垃圾及时收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口、边沟、绿地,不得漏扫、甩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不得焚烧垃圾。
2、清扫保洁时间:一、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从4月15日至10月15日(夏季),上午7:0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10月16日至翌年4月14日(冬季)上午7:3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 ,其他路街上午8:0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
一级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夏季4:30-20:30;冬季5:00-20:00。
二级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5:30-17:30;冬季6:00-17:00。
三级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夏季6:00-17:00;冬季6:00-16:30。
四级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夏季6:30-16:30;冬季6:30-16:00。
3、机械化清扫作业:全部道路要采用机械化清扫作业,机扫率不得低于85%。作业时间要在0:00至7:00、13:00至16:00间、过下班高峰18:30后进行。车速控制在≤5km/h之内。机械清扫作业时要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扫。三级、四级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确定作业方案。
道路冲洗要在0:00至6:00、13:00至16:30、过下班高峰18:30后进行,车速控制在20km/h~25km/h之内。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一级保洁道路每天冲洗两遍、洒水两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护栏每两天冲洗一遍,路沿石要每周至少清洗两次;
二级保洁道路每天冲洗两遍、洒水一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护栏每两天冲洗一遍,路沿石要每周至少清洗两次;
三级保洁道路每天冲洗一遍、洒水一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护栏每两天冲洗一遍;
四级保洁道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每周至少冲洗一次。
道路污染要及时清理。夏季高温季节要适时对道路实施喷雾防暑降尘作业。规定路街机械化清扫作业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时间(早6:30-8:30,晚16:30-18:30)。
4、清扫保洁范围内与社区、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属地区域有交叉争议的道路清扫保洁由供应商负责,其产生的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等由供应商负责清理、收集清运,不得遗留卫生死角。
5、清扫保洁作业工具要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
6、道路两侧绿化带(地)植被干净整洁无垃圾污染,无明显的枯枝(叶)堆积,空旷绿地无明显垃圾,配套设施上无乱涂写、乱张贴和悬挂物。
②商服门前清扫保洁标准
1、商服门前场地清扫作业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早7:00前清扫作业结束,7:10—10:30保洁作业,下午13:20前清扫作业结束,13:30—17:30保洁作业,繁华区域商服门前要延时保洁;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日早7:30前清扫作业结束,7:40—10:30保洁作业,下午13:20前清扫作业结束,13:30—16:00保洁作业,繁华区域商服门前要延时保洁。
2、商服门前场地干净整洁,无白色漂浮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尘、无污水等。
3、冬季降雪大雪3天、中雪2天、小雪1天清扫清运干净,商服门前区域不得存在残冰积雪。
③平房区内和无人保洁区保洁标准
1、平房区要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巷道内无露天土堆、粪堆,排水通畅,无污水满溢,无暴露垃圾;冬季在指定地点圈定冰池倾倒污水垃圾,春季统一清除。
2、无人保洁区域,即萨区范围内的空旷地带、无保洁责任主体、存在争议等区域。主要采取阶段性保洁,每周在辖区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清理。
④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作业标准
(a)生活垃圾收集作业标准
1、每日9时前完成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根据区域繁华程度每日下午增加一次收集清运。也可以采取定时上门收集。
2、生活垃圾的收集工作,应做到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各种废弃物污染城市环境,生活垃圾日清运率应达到100%。
3、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方便居民投放。收集点及周围5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4、垃圾收集采取密闭方式,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垃圾收集容器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尘、污迹。
5、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等。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
6、投放的生活垃圾应每日清理,无堆积,不腐烂发臭;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及时清理。
7、收集转运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垃圾收集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的过程应覆盖密闭,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8、地面(含天桥、地下通道)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得遗漏、堆放在路边。
9、乙方提供制式垃圾箱(桶),数量充足,箱体整洁,垃圾不得外溢,定期清洗擦拭消毒。
(b)生活垃圾运输作业标准
1、城市生活垃圾应采取密闭方式进行转运,禁止敞开式运送垃圾。
2、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
3、吊桶式垃圾车应加盖,不得超高超载、挂包运输垃圾。
4、垃圾压缩车应加装污水收集装置,在垃圾转运站装运垃圾时,应将污水箱的排污口打开,将污水排放干净,出站前再将排污水口关上,防止沿途洒漏。
5、在垃圾处理场(厂)、垃圾中转站卸完垃圾后,应将污水箱的污水排放干净,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6、经常检查车辆密封构件,集装箱式垃圾车应定期更换密封条,确保完好,不洒漏污水。
7、运输垃圾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免扰民。
8、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车门喷印清晰的单位名称,车顶无乱焊架等现象。
9、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10、车辆安全管理达到“四有一无”,即:有安全管理组织,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有定期的安全培训制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⑤交通护栏清洗标准
1、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冬季,进入冬季前,要全面擦洗责任区内的交通护栏,每周进行一次护栏的擦拭保洁作业。
2、4月1日至10月31日,乙方每周至少集中清洗保洁护栏一次。日常保持护栏干净,无积尘、无污迹,必须达到物见本色。
3、遇到极端天气时(如雨、雪、沙尘等天气)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天气正常时48小时内完成一次护栏全面清洗或擦拭保洁工作。
4、发现护栏损坏的,应及时通报护栏的管养单位进行维修。
5、乙方为交通护栏保洁工人统一配备标志服,在作业中,保洁人员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⑥标语和小广告清理标准
1、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无明显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和过时破损标语;保洁道路“墙至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件及视野内所有能看到的非法张贴涂写小广告要每天清理。
2、对责任区域内的乱涂乱写及小广告要做到随发现随清除,发现“小广告”必须在24小时内清除完毕,对喷涂小广告48小时内清除完毕,不留死角,全年保洁,对相关行为要坚决制止。
3、清理各类小广告要有实际效果,不能对建筑物立面形成破坏和腐蚀。
4、清理工作要及时、彻底,确保地面清、立面清、设施清,与原底色一致。
5、外墙小广告需要颜色覆盖的,应尽量采取与墙体颜色一直或相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出现反差过大现象。
6、弱电箱体整洁无喷涂小广告,无掉色、掉漆、破损、倾斜及裸露电线现象。
7、乙方为工作人员统一配备标志服,在作业中,工作人员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⑦垃圾收集箱、果皮箱的设置和管理要求
(a)垃圾收集箱、果皮箱的设置
1、道路两侧果皮箱、商服门前垃圾箱由供应商配备,负责日常维护并三年更换一次。垃圾箱、果皮箱设置的样式应与市容景观建设和周围环境相协调。垃圾箱、果皮箱的结构应设计合理、美观大方、坚固耐用、安装牢固,有防雨、防腐、防火功能。实行垃圾袋装密闭收集,便于清掏保洁。
2、繁华重点地区果皮箱间隔按50m设置,一、二、三、四级保洁道路按间隔不超过70m设置,商服门前垃圾箱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3、道路两侧公共汽车临时候车亭要单独设置果皮箱,人流量大的站点要设置两个果皮箱。
4、垃圾收集箱、果皮箱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无残缺、破损,封闭性良好。
(b)垃圾箱、果皮箱的管理要求
1、一、二级道路果皮箱、垃圾箱要求保持外观整齐干净,每天清理1次以上,每天擦拭1次;三级道路每天清理1次以上,每两天擦拭1次,保持箱体干净。
2、垃圾箱、果皮箱无垃圾污垢,无乱涂画、乱张贴,箱体周围地面无撒落和污水。
3、对陈旧、破损的垃圾箱、果皮箱应在8小时内维修完毕,失去使用功能的,应在24小时内进行更换,完好率应不低于99%。
⑧其它设施的保洁质量标准
1、道路两侧路名牌、指路牌、交通护栏以及路灯杆、交通指示牌杆等等设施无污迹、积尘;保洁道路两侧路名牌、指路牌、路灯杆以及交通指示牌杆等,每天清理1次,每周进行1次擦洗,根据清洁程度及时清理。
2、道路两侧公共汽车临时候车亭应保持整洁,其保洁质量应与所在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每天清理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每周进行1次清洗。
3、道路两侧休闲椅、康体娱乐设施、雕塑等无积尘、无明显污迹,每周擦洗1次。
4、立交桥、高架桥等桥面的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保洁质量标准相同。桥栏杆应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5、车行隧道的路面干净,无积存污水和垃圾;隧道两壁无明显污迹;隧道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路段保洁质量标准相同。
6、人行天桥桥面应无垃圾,阶梯、扶手、栏杆桥梁墩柱干净整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人行天桥桥面每周冲洗1次,做到桥面见本色。阶梯、扶手、栏杆每天擦试1次,及时对乱张贴、乱涂写进行清理。人行天桥雨篷应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无暴露垃圾。
⑨冬季清冰雪作业标准
1、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城市清除冰雪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以雪为令,雪下即动”的原则,当积雪已覆盖道路时,供应商必须组织人员上路清雪。如供应商负责机械化清雪任务,当雪覆盖路面超过1小时,应组织机械设备上路清雪。
2、在清冰雪过程中,如与社区、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属地区域有交叉争议的道路区域,由供应商负责。
3、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含其桥梁、坡路车行道)的冰雪清扫,属于小雪、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以内完成;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降雪停止后48小时以内完成。城市其他道路和区域的冰雪清扫,按照小雪、中雪、大雪的量级,应当分别在降雪停止后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以内完成;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含其桥梁、坡路车行道)的冰雪外运,应当在同量级降雪清扫时限后的12小时以内完成;其他道路和区域应当在同量级降雪清扫时限后的24小时以内完成。清冰雪要达到路面净、路牙石净,无冰包冰棱,做到路见本色,拉运要达到街路雪堆无遗漏、无残冰积雪。暴雪(灾害性降雪)的清扫和外运时限,按照市政府规定执行。
4、降雪量达到中雪以上时,清雪要采取“先主路、后支路,先城区、后外围”的原则进行作业,集中力量打通城区主要干路,保证市民交通出行。
5、供应商要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将冰雪外运到指定地点。清运完成后12小时内车行道、人行道、路边石要达到路见本色,不得留存雪条冰带和成堆积雪。
6、不得在道路交叉口、绿化带、树池、花坛、消防通道以及公共交通站台(点)、垃圾容器、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周围堆放残雪。
7、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是下达融雪剂使用指令的唯一部门,融雪剂使用时必须按照《黑龙江省融雪剂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标准执行。鼓励供应商在清除冰雪作业时少用或者不用融雪剂,实行绿色清除冰雪。必要时,城市快速路、主要干路以及坡路、引桥、环岛可以使用融雪剂。使用融雪剂的道路和区域应当在4小时内完成清扫。融雪剂的撒播区域应当设置明显标志。
8、融雪剂由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采购,统一分发。含有融雪剂的冰雪,供应商在清运时应当单独堆放,并运送到市政府指定的场所集中处理,不得在树木、花坛、绿地及其周围堆放。
⑩绿化服务标准
绿化养护需按一级养护。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3、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
4、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
5、栏杆、园路、停车位、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护内容包括:树木涂白1次以上;树木抹芽4次以上;绿化浇水15次以上(必须保证树木、花草等水分充足);树木及草坪中耕松土施肥4次以上;草坪打孔透气;树木树穴修整;草坪及绿篱修剪12次以上;死树枯枝落叶清理;树木、草坪及花卉病虫害防治8次以上;灭蚊10次以上;树木及草坪除杂草8次以上;树木及绿篱补植、枯黄斑秃草坪更换;枯死宿根花卉补栽;树木扶正支撑;绿地抗旱防捞;树木防冻;上冻后完成绿地封冻水浇灌;保证绿地卫生无任何漂浮物及砖头等其它垃圾;绿地内秋天落叶及时清运完;绿地及公园、停车场冬雪要及时清运完;绿地内破损道路和路牙石等维修;绿地内凉亭和雕塑维修养护;绿地内其它公共设施及时维护和保养等。
绿化养护标准
(1)乔灌木:生长旺盛,树冠完整,叶色正常,枝干健壮,无病虫害,无枯死木;
(2)色块:生长旺盛、无缺株,修剪整齐平展,无病虫害,无枯死枝,无杂草;
(3)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划一,无缺株,叶色正常,无脱脚,无病虫害,无枯死木,无杂草,球类植物修剪成型。
(4)草坪: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挑草及时,修剪及时,无遗留草屑,高度符合要求,无积水,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不高于10%。
(5)花卉: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七、考评管理办法
(一)环卫保洁考核办法
①考核方式
1.区环卫主管部门组成道路、绿化带、商服门前、垃圾收集转运、设施管护(包括小广告清理、果皮箱、垃圾箱维护)等检查考核小组,对环卫保洁项目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2.区环卫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实施道路保洁项目实行日检查、周统计、月考核、季付款的方式开展环卫保洁质量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组每周进行一次或多次检查考核,每周最终扣分取该周日平均值;上级领导和部门检查时发现问题直接计入月扣分,每月扣分为各周扣分与直接扣分之和。
3.区考核检查要对存在问题的扣分点拍照确认取证,考核以影像取证为准。
4.供应商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配合检查考核工作,以便与考核单位沟通协调。
5.检查考核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供应商整改。供应商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处置,并及时反馈信息,拖延或不予整改的加倍扣分。
②、评分办法
1.检查考核实行100分量化评分制。
2.检查考核每月一次汇总,作业单位的每月最后得分为:100分-各周扣分与直接扣分之和,考核得分按四舍五入算法取一位小数。
3.考核得分确认。区环卫主管部门每月向环卫作业单位反馈上月考核初步结果,环卫作业单位在两日内对考核初步结果提出有无异议。如环卫作业单位对考核初步结果无异议,则考核初步结果转为正式考核结果。如环卫作业单位对考核初步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初步结果之日起两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函,详细说明理由。区环卫主管部门收到环卫作业单位异议函后,提交区环卫市场化项目协调委员会进行审核。经区环卫市场化项目协调委员会确定后的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
4.结合保洁项目作业质量考核和冬季清冰雪考核,全年考评得分划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每年4月1日--10月31日,保洁项目作业质量考核评分权重为100%。
第二阶段:每年11月1日--3月31日(次年),由保洁项目作业质量和冬季清冰雪两项考核组成。保洁项目作业质量考核评分(权重比为30%)、冬季清冰雪(权重比为70%)
组成,考核权重比为3:7。
如遇特殊天气,两个阶段时间由项目公司与区环卫主管部门商定,并作相应调整。
考评分经权重比计算后的得分为本月的实得考核分。
每月考核实得考核分在 90 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保洁经费;每月最终得分在 90分至 80分之间的,每下降 1 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 1%;得分 80 分至60 分之间的,每下降 1 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2%;得分60 分以下的,每下扣1 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3%,同时黄牌警告一次,年度内考核出现2次黄牌警告,直接解除作业合同。扣除保洁经费不设下限。如出现当月保洁费被全部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作业单位于次月 20日前补足履约保证金。
③、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待专项资金到账后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按“考核细则管理办法”验收后按实得考核分支付作业经费。
月绩效考核结果与当月保洁经费之间关系:
序号 | 考核分数 | 处罚措施 |
1 | 90≤得分≤100 | 无 |
2 | 80≤得分<90 | 每下扣1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1%; 扣费:月总额*(90-得分)/100 |
3 | 60≤得分<80 | 每下扣1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2%; 扣费:月总额*[10+2*(80-得分)]/100 |
4 | 得分<60 | 每下扣1 分,扣除当月保洁经费的3%,同时黄牌警告一次,年度内考核出现2次黄牌警告,直接解除作业合同。 扣费:月总额*[50+3*(60-得分)]/100 |
本条款之外的其他方面的处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①考核方式
全年按月进行考核,由萨尔图区城管局成立考核组负责考核。考核按照日常管护标准要求,每次检查填写统一检查打分表。每次考核的原始记录由萨尔图区城管局存档备案。
②、评分办法
依据日常管护的基本内容,把绿地养护日常管护考核分为十二项,即:乔木(8分)、灌木(8分)、草坪(8分)、绿篱(8分)、花卉(8分)、地面(8分)、设施(10分)、园容(4分)、人员(6分)、工具(4分)、规范制度(8分)、举报投诉(10分),以百分制计算。考核采用扣分的形式,每项所得分数为此项分数减去该项所扣分数,每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考评分经权重比计算后的得分为本月的实得考核分。每月考核实得考核分在 90 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养护经费;每月最终得分在 90分至 80分之间的,每下降 1 分,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 1%;得分 80 分至60 分之间的,每下降 1 分,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 2%;得分60 分以下的,每下降1 分,扣除当月养护洁经费的3%,同时黄牌警告一次;年度内考核出现2次黄牌警告,直接解除作业合同。扣除养护经费不设下限。如出现当月养护费被全部扣除,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作业单位于次月 20日前补足履约保证金。
考核采用领导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同时采取购买服务单位自查上报制度,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并尽快处理的不进行扣分。如未能及时上报,被领导发现提出批评的,或被市民发现向市城管局或市长热线反映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属于养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的,一经核实,一律按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非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记录在案,检查时一并扣分;当次检查中发现上次检查出的问题仍然存在的,加倍扣分;因综合管护效果好,受到市民赞扬,经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加1-5分。
3、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待专项资金到账后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按“考核细则管理办法”验收后按实得考核分支付作业经费。
月绩效考核结果与当月养护经费之间关系:
序号 | 考核分数 | 处罚措施 |
1 | 90≤得分≤100 | 无 |
2 | 80≤得分<90 | 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1%; 扣费:月总额*(90-得分)/100 |
3 | 60≤得分<80 | 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2%; 扣费:月总额*[10+2*(85-得分)]/100 |
4 | 得分<60 | 每下降1 分,扣除当月养护经费的3%,同时黄牌警告一次,年度内考核出现2次黄牌警告,直接解除作业合同。 扣费:月总额*[50+3*(60-得分)]/100 |
本条款之外的其他方面的处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管理要求 | 得分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道路清扫保洁 | 25分 | 落实道路清扫保洁时间: 一、二级清扫保洁道路,从4月15日至10月15日(夏季),上午7:0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10月16日至翌年4月14日(冬季)上午7:3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 ,其他路街上午8:00前完成第一次清扫。 一级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夏季4:30-20:30;冬季5:00-20:00。 二级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5:30-17:30;冬季6:00-17:00。 三级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夏季6:00-17:00;冬季6:00-16:30。 四级路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夏季6:30-16:30;冬季6:30-16:00。 机械化清扫作业时间: 一级、二级道路要采用机械化清扫作业,机扫率不得低于合同要求。作业时间要在0:00至6:00、13:00至16:00间进行。车速控制在≤5km/h之内。机械清扫作业时要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扫。三级、四级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确定作业方案。 道路冲洗要在0:00至6:00、13:00至16:30时间进行,车速控制在20km/h~25km/h之内。洒水车不得倒车洒水。 一级保洁道路每天冲洗两遍、洒水两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护栏每两天冲洗一遍,路沿石要每周至少清洗两次; 二级保洁道路每天冲洗两遍、洒水一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护栏每两天冲洗一遍,路沿石要每周至少清洗两次; 三级保洁道路每天冲洗一遍、洒水一遍、人行道每周冲洗一遍、护栏每两天冲洗一遍; 四级保洁道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每周至少冲洗一次。道路污染要及时清理。夏季高温季节要适时对道路实施喷雾防暑降尘作业。 规定路街机械化清扫作业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时间(早6:30-8:30,晚16:30-18:30)。 | 以检查机械作业和保洁人员作业情况,确定是否达到清扫保洁时间。项目公司要根据路面等级和区域实际给保洁员划分保洁区域,每月按考核组要求,将设备和保洁人员作业区域信息上报大庆市萨尔图区卫生管理站。 发现一级道路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条路扣3分; 二级道路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条路扣2分; 三、四级道路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条路扣扣1分。 在规定路街交通高峰时间实施机械化清扫作业的发现一台扣1分。 | |
2.作业项目范围内环境卫生全覆盖管理,保证路街保洁作业人员数量。 清扫作业面积:一级道路每人3800平方米(两班倒,16小时延时保洁);二级道路每人4800平方米;三级道路每人5800平方米;四级道路每人6800平方米。 | 定期检查一段路(1千米以上)人员设置情况,未按规定设置保洁人员,每发现少设置1人扣1分,连续两次发现同一路段无人保洁的,视为未做到全覆盖,每月扣3分。 | ||||
3. 道路清扫保洁区域达到“五净”:路面净、人行步道净、“三根”净(墙根、电柱根、树根)、雨(污)水井口净、排水护坡净。做到“八无”:无污水、无砖瓦石块、无人畜粪便、无杂物、无明显痰迹、无浮土浮渣、无垃圾堆放遗留污渍、无散袋垃圾,道路清洗见本色。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一级保洁道路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3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二级保洁道路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6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三级保洁道路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4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四级保洁道路每1000平方米内果皮、纸屑、塑膜、烟蒂、痰迹等存量数分别少于8个(片),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 道路保洁区域达不到要求的,每处扣0.4分。 检查当天15点至17点对构筑物整洁情况进行检查,有乱张贴、乱涂写的,每处扣0.4分。 冬季因积水道路结冰,每处扣0.5分。 路面有污迹<1㎡扣1分,≥1㎡每平方米加扣1分。 路面清洗未见本色每处扣1分。 | ||||
4.道路路面上的丢弃和遗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砖头瓦块、滴洒漏污物等要在40分钟内组织清理完毕。 | 未按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 | ||||
5.清扫保洁范围内与社区、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属地区域有交叉争议的道路清扫保洁由项目公司负责,其产生的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等由项目公司负责清理、收集清运,不得遗留卫生死角。 |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6.道路两侧及中间的绿地、花坛、绿篱、空地无垃圾杂物及悬挂漂浮物。道路两侧导排明沟内(深度不超1米)不得积存垃圾杂物。 | 每处视线内(50米以内为一处或一段)发现有垃圾、杂物扣0.4分。 | ||||
7.清扫保洁作业工具要存放在隐蔽位置不得影响市容。 | 清扫保洁作业工具乱摆放影响市容的,每一处扣0.2分。 | ||||
8.按照道路清扫、清洗和清冰雪机械化率达到85%标准,对可机械化保洁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保洁的立交桥、快速路每3公里配一辆保洁车。 按环卫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要求购置作业车辆。 | 自有车辆对可机械化保洁道路机械化率达不到85%的扣3分。 未按规定要求购置车辆的,每少一辆扣10分。 | ||||
9.机械清扫作业时应避免“干扫”,做到喷雾清扫不扬尘,不漏扫,路见本色,路边沿石无浮土,严格按规定的时间、频次、作业范围、作业规范开展道路机扫、清洗、洗扫作业。完成规定的作业任务量。 | 机扫作业时有扬尘的,每辆车扣2分。 路边石每10米之内达不到要求扣0.4分,以此累计。 未完成规定的作业任务量,每少100延长米扣1分。 | ||||
10.清扫保洁作业三轮车、手推车应在四周设置反光标志,清扫道路中间隔离带应当使用手推车和圆锥反光筒维护清扫区域道路。路面清洗作业应开启警示灯。 | 未设置反光标志,每辆扣0.2分; 清扫道路中间隔离带不采取安全措施,发现一处扣0.5分。未鸣报信号每车扣0.2分。 | ||||
11.不得将垃圾、积雪扫(倒)入雨(污)水井内、绿地(不含融雪剂积雪除外)或其他地方(含向路面扬撒积雪)。 |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 | ||||
12.不得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 |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3分。 | ||||
2 | 公共设施清洗维护 | 8分 | 1.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外墙无明显污迹,无乱张贴、乱涂写和过时破损标语;保洁道路“墙至墙”之间所有构筑物和构件要每天清理乱张贴和乱涂写的小广告。外墙小广告需要颜色覆盖的,应尽量采取与墙体颜色一直或相近的颜色进行覆盖,不得出现反差过大现象。 | 不按规定作业或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
2.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实行路名牌、指路牌、路灯杆以及交通指示牌(杆)等进行擦洗作业,每天清理一次,每周擦洗一次,要求设施见本色。 | 不按规定作业或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
3.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实行道路两侧休闲椅、雕塑等进行擦洗作业,每周擦洗一次,要求擦拭后设施无积尘、无污迹。 | 不按规定作业或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
4.公交车站每天清理乱张贴、乱涂、乱画,每周清洗一次。 | 不按规定作业或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
3 | 园林绿地保洁 | 8分 | 园林绿化地(带)植被干净整洁无垃圾污染,无枯枝(叶)堆积,绿地无垃圾、无碎石瓦片。严禁将清扫泥土倒入绿化带。 | 园林绿化地(带)、绿地有白色漂浮物、垃圾、碎石瓦片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清扫泥土倒入绿化带,发现一起扣0.2分。 | |
4 | 商服门前保洁 | 10分 | 商服门前干净整洁,无垃圾污染,无白色漂浮物,无碎石瓦片等杂物。 | 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
5 | 无人保洁区 | 10分 | 定期清理无人保洁区域,一周循环保洁一次,及时清理私倒乱倒生活垃圾和混合垃圾,保持保洁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 | 各类垃圾存留时间不超过一周,发现一周未清理,每处扣1分。 | |
6 | 平房区 | 4分 | 根据平房区实际情况,一周至少保洁一次,保持平房区环境卫生整洁。 | 一周或以上未保洁作业或各类垃圾存留时间超过一周,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
7 | 垃圾箱、果皮箱的设置和管理 | 6分 | 1.果皮箱繁华重点地区间隔按不小于80m设置,一级保洁道路按间隔不小于100m设置,二、三级保洁道路按间隔不小于200m设置,四级保洁道路根据需要设置。 | 不按照规定标准设置的,少于3个以下(含3个)每发现一处扣1分;少于3个以上每少3个加扣1分。 | |
2. 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进行擦洗作业。一、二级道路垃圾箱每天清理两次以上,每天清洗一次;三、四级道路每天清理一次以上,每两天擦洗一次,要保洁外观整洁,无痰迹、无污迹。冬季无法清洗作业的,要保洁外观整洁。 | 检查当天15点至17点进行检查,不按规定作业或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整个箱体不整洁的,每发现一处扣0.4分。 | ||||
3.垃圾箱应密闭,放置垃圾袋,箱内垃圾无满溢。 | 垃圾箱不密闭,果皮箱门不密闭,内胆不放置垃圾袋,有暴露垃圾,箱体周围地面不干净,每一处扣0.4分。 | ||||
4.垃圾箱、果皮箱做到箱体净、内壁净、翻转部位净,无垃圾污垢,无乱涂画、乱张贴。坐落处三米内无暴露垃圾、污水、污渍、积雪、无杂物堆积。 | 达不到要求每处扣0.4分。 | ||||
5. 垃圾箱、果皮箱收集容器各零部件无失灵、无缺损、无变型、无油漆剥落,排污口无堵塞。 | 零部件失灵、缺损、变型、脱漆每个扣0.4分;排污口堵塞扣0.2分/个。 | ||||
8 |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 | 10分 | 1.垃圾集中收集每日10时前完成。21时前巡回收集散放垃圾。 | 现场检查或借助智慧环卫监控垃圾收集情况,当日10时前未清理的,每处扣0.3分; 未达到要求的,发现散放垃圾3袋以下每处扣0.2分,3袋以上每处扣0.5分。 | |
2.垃圾清运达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无市民投诉。每天21时后,保洁责任区内无滞留垃圾。(袋装垃圾堆积5袋以上或垃圾容器满溢定为滞留垃圾) |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处扣0.5分。 有市民投诉的,经核实,未做到日产日清的,每处扣1分。 | ||||
3.垃圾收集站(点)每天清洗、定期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3只/次。达到“四无”:无污水、无积垢、无恶臭味、无散落垃圾。 | 达不到要求每处每项扣0.5分。 | ||||
4. 垃圾运输车除运过程应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做到车走地净、无沿途撒漏垃圾、污水、无裸露垃圾现象。 | 未做到车走地净、覆盖不严密,每处扣0.5分; 沿途撒漏垃圾、污水,每台次扣2分。 | ||||
5. 垃圾运输车无乱排滥卸现象、服从场地管理,完成垃圾排放作业后,出场后箱体及接污箱内无积存垃圾、污水,厢体无吊挂垃圾,及时进行车辆冲洗。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时应避免扰民。 | 未达到要求,每台次扣1分。 | ||||
6.垃圾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不得遮挡。 | 未按规定作业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
7.大件废弃物、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及时(24小时内),无生活垃圾覆盖,清运完毕做到车走地净。 | 一二级道路有大件、建筑装修垃圾每处扣0.5分; 其他路街积存大件废弃物、建筑装修垃圾,每处扣0.2分。未达到车走地净,每处扣0.5分。 | ||||
8.运输车作业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装卸工人严禁在车辆行走时站立在车体上。 | 达不到要求,每人次扣1分。 | ||||
9 | 人员仪容仪表及车容车貌 | 2分 | 1.环卫作业工人统一着装,服装干净整洁且材质符合要求;杜绝作业中吸烟、衣冠不整等现象;保洁工人使用统一的保洁器具,清扫过程控制扬尘,文明作业,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 | 未着装或着装不完全、不整洁,作业中吸烟、不注重仪表等,每人次扣0.1分; 未使用统一的保洁器具,每人次扣0.2分; 清扫过程中有扬尘扣0.5; 服装材质不符合要求扣10分。 | |
2.公共卫生间、垃圾压缩站、工人休息点、专用停车场外墙(含道路)、围栏等应保持整洁、无积尘、无乱涂乱画,标识无缺损、无杂物摆放。内部整洁,做到地面净、墙棚窗净,设施无损坏。 | 外墙有积尘、乱涂乱画、标识缺损,每座每项1分; 内部摆放杂物,每处扣0.5分。 内部不整洁,设施损坏,每处每项扣0.5分。 | ||||
3.环卫各种作业车辆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可视部位无破损、掉漆、污垢、粪迹、夹带杂物。填塞器刮板、尾部信号灯横杠、垃圾装填口应见本色。 | 破损、掉漆(≥10cm2)、积存污垢、粪迹、夹带杂物、填塞器刮板附着垃圾污物,每辆扣0.3分; 尾部信号灯横杠、垃圾装填口未见本色、积垢严重,每辆扣0.3分。 | ||||
10 | 城市交通隔离设施清洗 | 5分 | 1. 城市交通隔离设施清洗作业时间: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实行护栏冲洗作业,一级保洁道路护栏每天冲洗一遍;其它范围护栏每周清洗一遍,雨后必须擦拭,要求冲洗、擦拭后护栏见本色。逢重大节假日前夕,视天气情况,完成清洗作业一次。 | 现场检查或借助智能环卫措施监控每天冲洗情况,不按规定作业的,每段路(50米为一段)扣1分; 护栏未见本色的,每10延长米之内达不到要求扣0.5分,以此累计。 | |
2.城市交通隔离设施清洗标准,达到整体整洁干净,见本色。隔离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积垢,无乱贴、乱画;隔离设施本体、底座及周边半米内路面整洁。 | 未达到标准要求,50米以内每处扣0.5分; 50米以上每处扣1分。 | ||||
11 | 行业基础数据申报 | 2分 | 按考核组要求时间,将本月或一个时间段各路街人员信息、机扫车辆信息、值班表、垃圾运输日程表等行业基础数据、资料及时、准确上报。 | 未按要求上报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每项扣0.5分。 | |
12 | 社会监督 | 5分 | 在省、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国家规定的主要节日,省、市举办的传统节日等环境卫生保障有力;应对突发事件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效果明显。 | 不能完成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组织不力的扣3分; 应对突发事件反应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每次扣3分。 | |
不得出现领导督办、上级机关通报或检查工作中被扣分的环境卫生问题,以及被媒体曝光的环境卫生问题。 | 发生上述情况被上级通报的,每起扣5分; 上级督办现场指出不合格的,每起扣4分; 被媒体曝光的每起扣3分(可倒扣分)。 | ||||
投诉问题处理应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 不如实反馈情况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反馈的每件扣1分。 | ||||
13 | 安全生产 | 5分 | 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安全生产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文字记录和影像资料。工人作业穿反光衣;作业设有安全防范设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 作业不着反光作业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每一起扣2分,发生安全生产伤亡责任事故的,每一起可在总分中扣10分。 |
萨尔图区绿地养护日常管护考核标准
项目 | 分值 | 考 核 标 准 及 计 分 |
乔木 | 8分 | 1、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重点区域无偏冠、无树冠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n*0.1分) 2、浇水、施肥及时,树木长势健壮,无干旱、生长状况差等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3、修剪及时,无干枯枝、病虫枝,树体无钉钉、绑绳等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4、病虫害防治及时,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
灌木 | 8分 | 1、灌木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株型丰满,开花适时。(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2、浇水、施肥及时,灌木长势健壮,无干旱、生长状况差等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3、灌木萌蘖枝、徒长枝、病虫枝、干枯枝等修剪及时。(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4、病虫害防治及时,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
草坪 | 8分 | 1、草坪浇水、施肥及时,长势良好,生长季无枯黄、斑秃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2、草坪内无杂草,整体效果好。(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3、草坪生长高度不得超过10cm,修剪及时,修剪平整美观。(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4、病虫害防治及时,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
绿篱 | 8分 | 1、 长势良好,无缺苗断空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2、 色块图形美观,层次分明。(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3、 修剪及时,整体效果好。(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4、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
花卉 | 8分 | 1、花坛花带开花繁茂,整齐一致,色彩协调鲜艳。(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2、花坛花带内无杂草,无裸露地,整体效果好。(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3、草花坛、花钵保持5-10月有花,保持“五一”、“十一”等节日效果. (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4、病虫害防治及时,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 n*0.1分) |
地面 | 8分 | 1、绿地内无废纸、食品袋、果皮或其它杂物。(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雨后排水及时,绿地内无大面积积水。(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3、园内硬化地面和广场地面无果皮、树叶、痰迹及污物。(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4、绿地内无焚烧枯枝、垃圾等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设施 | 10分 | 1、导游牌、路牌、警示牌等字迹清晰、规范,无残缺。(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2、地面铺装无破损、脱落,破损能及时修补。(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3、无障碍设施无破损,使用正常,维修及时。(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4、绿地内雕塑小品干净整洁,无损坏。(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5、花池壁平整无松动、无破损、无脱落,有破损脱落现象维修及时。(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园容 | 4分 | 1、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放乱挂、乱放工具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2、巡护人员到位,没有市民或游人践踏绿地、攀折枝叶等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2分) |
人员 | 6分 | 3、岗位人员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使用文明用语,服务主动热情。(共计2分,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0.5分) 4、各岗位人员按时到岗、无擅离岗位、扎堆聊天等现象。(共计2分,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各岗位人员不得存在恶意损毁树木、破坏绿地等行为。(共计2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
工具 | 4分 | 1、有固定的绿地养护车辆,要求种类齐全,现状良好,手续合格。(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各类养护工具质量合格,由专业人员安全操作。(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规范 制度 | 8分 | 1、管护人员统一着装,衣服单位标识清晰。(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2、各项作业技术规范齐全。(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3、有内部不同岗位的考核制度,考核记录齐全。(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4、有各项安全制度、管理制度,并规范化公示。(共计2分,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
举报 投诉 | 10分 | 1、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每发现一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2、被领导发现提出批评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3、被市民向市城管委或市长热线发现反映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总分扣完为止) 4、被新闻媒体曝光(属于养护管理不善造成)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总分扣完为止) |
其他扣分项 | 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一次性扣5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10分。 | |
其他加分项 | 因综合管护效果好,受到市民赞扬,经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加1-5分。 |
说明:
1、绿化养护部分以n*0.1分为一个扣分基数,各级别绿地扣分系数n具体为:特级绿地为4,一级绿地为3,二级绿地为2,三级绿地为1。
2、各大类别累计扣分不得超过该类总分值,单项扣分累计达到该类别的总分值时则该大类中的存在问题就不再扣分。
3、考核总得分为:100-总扣分值,总扣分值为考核项目扣分(加分)后的累计分值。
4、有缺项的单位,得分计算方式为所得总分数除以检查项目所占分数再乘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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