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移动办公应用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庆元县移动办公应用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庆元县移动办公应用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单一来源编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庆元县移动办公应用推广服务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庆元县移动办公应用推广服务项目

1

30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庆元县移动办公应用推广服务项目为庆元县协同办公系统的移动办公功能的扩展和延伸,原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公司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授权的在庆元县域唯一代理服务商,负责移动办公业务的投标以及后续服务工作,该项目需与协同办公系统的服务和要求保持一致,如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当前政务服务的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1、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2号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周小君

中级

庆元县财政局

胡其敏

中级

庆元县教育局

范莹莹

中级

庆元县交通局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论证专家小组分析和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依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服务和产品的特殊性,具有合理性、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为该项目的代理服务商。

八、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吴世杰 丽水市庆元县财政局联系人:胡守贤

联系电话:158*****887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传真:0578—6221551

地址:庆元县石龙街26号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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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推广 移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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