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5300000000419001429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用车采购项目
N5300000000419001429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用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用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429),项目资金 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用车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对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需项目工程用车进行采购,越野车3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3 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包干(不包含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费),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越野车单价每辆不超过20万元。单价包含投标人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和伴随的服务费、安装调试费、人工费、售后服务费、车辆落户费及产品保修期内费用、增值税和相关税费(不包含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费)等费用;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总价不超过60万元。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2.5交货时间及其他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到货。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填报合理的、更短的交货时间。其他要求:车辆落户应为云南省玉溪市辖区内,所提供车源为现货车源。
2.6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龙润园一期,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7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后审,通过方式为合格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已到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是所采购车辆的专业制造厂家或专业制造厂家特许经销商,如经销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代理函或代理经销协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7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09室(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05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一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溪市抚仙湖生态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
联 系 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郑皓予、张和坤
电 话:****-********
电子邮件:********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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