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招标公告
健身器材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生态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健身器材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恭城瑶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7日 08:38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9年10月17日 08:33至2019年10月21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130.6572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仲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滨江苑九区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宋英兰;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八巷3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仲亨,联系电话: ****-*******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生态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健身器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生态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健身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19-J1-18037-KL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仲亨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滨江苑九区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宋英兰;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刘仲亨,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八巷32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范围,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17日 08:33至2019年10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仲亨
项目联系电话: ****-*******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30.6572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 08:34至2019年10月2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1: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1: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1: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生态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健身器材采购 | 1 | 项 | 采购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生态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健身器材一批,具体见货物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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