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新建河、上郭河、南洋河水生植物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新建河、上郭河、南洋河水生植物养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城建中心新建河、上郭河、南洋河水生植物养护工程项目(重)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苍南县城建中心新建河、上郭河、南洋河水生植物养护工程项目(重)依法使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技术要求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采购金额 | 技术要求 |
1 |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新建河、上郭河、南洋河水生植物养护工程项目 | 1批 | 300000元 | 具体采购内容和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养护内容;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10月 10 日至2019年10月 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报名
4.现场报名:前往“苍南县灵溪镇宋桥庭院6幢二单元502室”报名
5.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 31日下午14: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
八、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下午14:30时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当日一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注: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及标书费缴纳凭证扫描发送至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号码:159*****991;邮箱:********6@QQ.com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4、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审办法”。
6、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亿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宋桥庭院6幢二单元502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传 真:****-********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9/201910/5de59b4c-d140-4e0e-9ecf-23ce32e74f69">苍南县城建中新建河、上郭河、南洋河水生植物养护工程项目(重)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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