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绅汽车修理厂招标公告
众绅汽车修理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张家界众绅汽车修理厂项目 | |||||||||||||||||||||||||||||||||||||||||||||||||||||||||||||||||||||||||||||||||||||||||||||||||||||||||||||||||||||||||||||||||||||||||||||||||||||||||||||||||||||||||||||||||||||||||||||||||||||||||||||||||||||||||||||||||
建设单位 | 张家界众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李金铁 | 联系人 | 陈秋云 | |||||||||||||||||||||||||||||||||||||||||||||||||||||||||||||||||||||||||||||||||||||||||||||||||||||||||||||||||||||||||||||||||||||||||||||||||||||||||||||||||||||||||||||||||||||||||||||||||||||||||||||||||||||||||||||||
通讯地址 | 张家界永定区子午路443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427000 | ||||||||||||||||||||||||||||||||||||||||||||||||||||||||||||||||||||||||||||||||||||||||||||||||||||||||||||||||||||||||||||||||||||||||||||||||||||||||||||||||||||||||||||||||||||||||||||||||||||||||||||||||||||||||||||||
建设地点 | 张家界永定区子午路443号 | |||||||||||||||||||||||||||||||||||||||||||||||||||||||||||||||||||||||||||||||||||||||||||||||||||||||||||||||||||||||||||||||||||||||||||||||||||||||||||||||||||||||||||||||||||||||||||||||||||||||||||||||||||||||||||||||||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
建设性质 | 新建(补办)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O8111汽车修理与维护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 | 绿地率 | / | |||||||||||||||||||||||||||||||||||||||||||||||||||||||||||||||||||||||||||||||||||||||||||||||||||||||||||||||||||||||||||||||||||||||||||||||||||||||||||||||||||||||||||||||||||||||||||||||||||||||||||||||||||||||||||||
总投资 (万元) | 150 |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26 | 占总投资比例 | 17.3% | |||||||||||||||||||||||||||||||||||||||||||||||||||||||||||||||||||||||||||||||||||||||||||||||||||||||||||||||||||||||||||||||||||||||||||||||||||||||||||||||||||||||||||||||||||||||||||||||||||||||||||||||||||||||||||||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 2004年12月 | ||||||||||||||||||||||||||||||||||||||||||||||||||||||||||||||||||||||||||||||||||||||||||||||||||||||||||||||||||||||||||||||||||||||||||||||||||||||||||||||||||||||||||||||||||||||||||||||||||||||||||||||||||||||||||||||||
1.1 项目由来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于汽车业各项政策的支持措施,使得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汽车开始在人们的生活中普及,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人们开始对汽车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迎合汽车市场的发展,张家界众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永定区公路管理局位于子午路443号的篮球场、车库、食堂及部分房屋,新建汽车维修公司,聘请一批专业技术人才,以更加优质的服务水平,更加优美的服务环境,为永定区有车一族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项目于2004年6月动工,2004年12月建成投产。 项目建设之初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属未批先建。运营至今未出现关于环境问题相关投诉,本次评价针对已有工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类别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26、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且有喷漆工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张家界众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特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调查、资料收集,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排放污染物进行现状检测,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环评的有关技术规范及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张家界永定区子午路443号(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租用永定区公路管理局的篮球场、车库、食堂及部分房屋。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汽车修理区及办公区,其中汽车修理区占地面积为800m2、办公区占地面积为320m2;同时配套建设电力、给排水工程,配套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自建地埋式隔油沉淀池处理洗车废水,喷烤漆房有机废气采取“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工艺。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项目洗车仅针对店内维修及保养车辆,不对外营业,洗车使用无磷洗涤剂。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万元,年保养维修汽车4500台、洗车4500台。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项目建设组成见表1-2。 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表1-2 项目建设组成一览表
1.3 配套设施 1.3.1 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是洗车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生活用水。其中生活用水量为477t/a,洗车、车间清洗用水量为198t/a。 1.3.2 排水 项目产生的洗车、车间清洗废水0.528m3/d、158.4t/a,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272m3/d,381.6m3/a,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进入市政管网,洗车废水及车间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进入市政管网。 1.3.3 供电 项目供电由市供电部门负责提供电源。 1.4 主要设备 本项目所用设备无淘汰设备,主要使用设备详见表1-3。 表 1-3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已有)
1.5 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采用的原辅材料详见表1-4。 表1-4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清单
油漆:成分包括溶剂、树脂、颜料和添加剂等。易燃、遇明火、高热即燃烧。蒸气能刺激眼睛和黏膜。吸入蒸气能产生眩晕、头痛、兴奋等症状。吸入高浓度蒸气能造成急性中毒。主要成分为:醋酸丁酯、醋酸乙酯、丁醇、甲苯、二甲苯。 稀释剂:是一种为了降低树脂粘度,改善其工艺性能而加入的与树脂混溶性良好的液体物质。主要成分为:醋酸丁酯、醋酸乙酯、丁醇、甲苯、二甲苯、丁酮、丙酮等。 润滑油:润滑油一般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则可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某些新的性能,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成分为:烃类和非烃类混合物。 1.6 总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子午路443号,进出口连接子午路,场地布置大致呈方形,维修车间位于场地东侧,办公区位于场地南侧,固废间位于西南角,中、西部作为场坪临时停放车辆,方便车辆进出。厂区总平面布置意示图见附图。 1.7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安排职工人数为23人,其中3人在厂区食宿,20人只食不宿。生产班制为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1.8 土地利用现状 本项目租用永定区公路管理局位于子午路443号的篮球场、车库、食堂及部分房屋,建设前不需拆迁,施工期早已结束,已建成运营。目周边500米内无名胜古迹及名木古树。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位于张家界永定区子午路443号,主要进行汽车后期保养、维修,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项目现有环保措施有:项目清洗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打磨粉尘由干磨机自带的一体化吸尘系统处理,喷漆废气由“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详见表1-5。经现状调查现有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各项检测结果达到相应标准,满足环保要求。项目运营期存在的环境问题有:未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机。本次评价针对现已建设的工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主要内容见表1-6。 表1-5 项目现有环保措施一览表
表1-6 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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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 自然环境简况: 2.1.1 地理位置 张家界市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澧水上游,云贵高原隆起与洞庭湖沉降区结合部,介于东经109°40′~111°20′、北纬28°52′~29°77′之间,东接石门、桃源县,南临沅陵县,西界永顺县、龙山县,北抵湖北省的鹤峰、宜恩县。张家界市交通四通八达,有常张、张花高速公路,枝柳铁路纵贯境内,荷花机场,交通十分便利,是全国热门的旅游城市。 项目位于子午路443号,地理坐标:东经110.472629、北纬29.136540,地处市中心,交通方便(详细位置见附图1)。 2.1.2 地形、地貌 张家界市地貌构造复杂,主要有山地、岩溶、丘陵、岗地和平原等,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76%,其中最具特色的是石英砂岩峰林地貌,为世界罕见。城市地势西北高,沿澧水向东南倾斜。武陵山脉自贵州云雾山分支,入张家界市后又分成三支山系贯穿城市全境。张家界市境内山峦重叠,地表起伏很大,最高点海拔1890.4米,最低点海拔75米。市境地貌以山地为主,地势西北高,中部沿澧水两岸呈东北向缓低,南部山地向沅水递减。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用地地势平坦,无特殊环境制约因素。 2.1.3 地质、地震 永定区地处武陵山区,属新华夏系武陵隆起带,在大地构造区域上,属扬子台地一部分。总的地势是北部高,往澧水倾斜,南部更高,向沅水呈梯级递降,中部低洼,为一半环形山丘性盆地。境内群山起伏;南有天门山、七星山、堡子界、天罗山、马头山为屏障。澧水由北向南再转由西向东贯穿全区。流域两岸为庸中平原。境内地貌类型多样,以侵蚀山原山地貌为主,兼有侵蚀堆积丘陵,岗地地貌和第四纪松散堆积物剥蚀成的溪河平原地貌。区域地层主要有寒武系、志留系下统、白垩系、第四系冲积、堆积。 依据张家界市地震局历年资料,项目区内地震不甚发育,未见有感地震记载。按照国家2001年1月1日颁布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11-2001规定,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2.1.4 气象、水文 张家界地处北中纬度,属中亚热带山原型季风性湿润气候,光热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严寒期短,四季分明,历年平均日照、气温和降水量分别为1440小时、16度和1400毫米左右,历年平均无霜期在216天至269天之间。受地形、地貌等因素的影响,境内气候复杂多变,干旱洪涝、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也比较频繁。1月平均气温5.1℃,7月平均气温28℃,年降水量1400毫米。张家界气候适中,地处北中纬度,属中亚热带山原型季风湿润气候。因此,雨量丰沛(历年平均降水量为1400毫米),阳光充足,无霜期长,严寒期短,年平均气温16.6℃左右。夏季8月极端气温在40.2℃左右,冬季最冷月平均气温为4.3℃(以1月最冷,极端气温在零度左右到-2.7℃)。 张家界市境内溪河纵横,水系以澧水和溇水为主,澧水干流在桑植县南岔以上有北、中、南三源。北源为主干,发源于桑植县杉木界;中源出八大公山东麓;南源出永顺县龙家寨,三源在龙江口汇合后往南经桑植县、永定区、慈利县等河流最后流入洞庭湖,干流流贯张家界市的长度是 313 公里,流域面积 8135 平方公里。 澧水是湖南省四大河流之一,澧水干流分北、中、南三源,以北源为主,北源源于湖南省桑植县杉木界,中源源于桑植县八大公山东麓,南源源于湖南永顺县荹塔,三源于桑植县南岔汇合后东流。沿途接纳溇水、渫水、道水和涔水等支流,至津市小渡囗注入洞庭湖。干流全长 388km,流域面积 18,496km2(湖南 15,505km2),多年平均径流量 131.2 亿 m3。总落差 1439m,河道平均坡度 1.13‰。沿程纳 5km 以上长支流 348 条,其中一级支流 75 条。湖南境内流域面积大于 100km2 的支流 41 条。流域面积大于 1000km2 的支流有溇水、渫水、道水和涔水 4 条,较大支流大都从左岸汇入,左岸集水面积约占 80%,呈不对称羽状水系。干流流贯张家界市的长度是 313km,在张家界市境内的流域面积为 8135km2。 2.1.1 动、植物 项目地处于城市中心区,主要为人工种植的绿化树木,生物多样性一般。 2.2张家界市城区主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 张家界市城区主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截污干管、垃圾填埋场等基本配套到位。 阳湖坪污水处理厂位于张家界永定区阳湖坪镇罗沙路与围城路交汇处,总处理规模为4万m3/d,现已投入使用。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澧水河。项目位于城中心,属于阳湖坪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污水可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张家界煤炭湾垃圾填埋场采用BOT模式运营,占地面积306.95亩,总库容为395.7万立方,各项基础设施已全部建成,正式投入使用的一期工程设计垃圾处理量每天250吨,渗滤液处理规模每天200立方,基本可以满足市城区垃圾处理的要求,可接纳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 |
3、 环境质量状况
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3.1.1 大气环境 3.1.1.1 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项目大气环境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数据引用张家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永定区(电业局监测站,项目南侧6km处)的监测统计数据。数据统计见表3-1。 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由上表可知,张家界永定区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PM10、PM2.5、CO、O3)中PM2.5的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超标,判定永定区为不达标区。 张家界市环境空气达标规划: 总体目标:全面建立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目标:2019年实现张家界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022年在巩固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实现稳定达标,PM2.5和臭氧超标风险显著降低。在实现污染物浓度规划目标的前提下,2018年、2019年、2020年、2022年张家界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达到90%以上、90%以上、90%以上、92%以上。具体指标如下: 表3-2张家界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目标(单位:μg/m3)
污染物减排目标: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50%、9%、10%以上。 3.1.2 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废水进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为了解阳湖坪污水处理厂上下游水质现状,本次评价引用张家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9月常规监测数据分析,独子岩监测断面位于阳湖坪污水处理厂上游5.6km处,永定潭口监测断面位于阳湖坪污水处理厂下游约8km处。监测数据见表3-3。 表3-3 独子岩监测断面及永定潭口监测断面监测数据 单位 mg/L, pH无量纲
从表3-3分析可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上游独子岩监测断面及下游永定潭口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区域进行实测,在项目地内设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分布见检测报告,监测时项目各工序正常运行,打磨工序及喷烤漆工序正在进行作业。监测结果见表3-4。 表 3-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张家界永定区子午路443号,目前项目周边为居民及商铺、酒店,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5。 表3-5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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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价适用标准
环 | 4.1大气环境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其中苯系物、TVOC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4.2声环境 临子午路第一排建筑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详见表4-2。 表4-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3地表水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3。 表4-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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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 4.4废气 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应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4。 表4-4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喷/烤漆房有组织废气苯系物、苯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维修排放浓度限制,VOCs参照表1中乘用车汽车制造标准; 无组织苯系物、苯参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汽车制造企业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VOCs参照执行(湖南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汽车制造企业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中非甲烷总烃标准限值。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4-5 喷/烤漆房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单位:mg/m3
表4-6 汽车制造企业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单位:mg/m3
表4-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5废水 项目运营期综合废水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其中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8。 表4-8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单位:mg/L
备注: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4.6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噪声限值见表4-9。 表4-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4.7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 生产固体废物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 |||||||||||||||||||||||||||||||||||||||||||||||||||||||||||||||||||||||||||||||||||||||||||||||||||||||||
建 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结合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建议总量控制指标见表4-10-11。 表4-10 本项目大气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
表4-11 本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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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施工期工程分析 本项目为补办环评,当前项目已投入运营,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已消失,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项目前期施工和运行未产生环保投诉。项目本次主要施工内容为危废间的建设及安装油烟净化器,施工量较小,且在厂区内施工,产生的影响很小,因此,本次评价不对项目施工期进行分析。 5.2营运期工程分析 5.2.1工艺流程分析 本项目为汽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业务范围主要为轮胎动平衡、供油系统维护、油品更换、车身补漆等日常业务。 汽车维修与保养工艺流程如下图5-1: 图5-1 汽车维修与保养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主要工序简述 本项目维修服务程序主要为检修、装配、钣金、烤漆及汽车保养等工序。 (1)车辆预检:使用仪器对车辆进行初步的检查,主要对汽车外观、油路、电路、性能等进行初步的检查和判断。 (2)总成零件更换:总成包括车身钣金件、汽车玻璃、全车灯具、全车内外装饰以及把手、座椅及其附件、车锁机构、车窗密封及升降机构、车门及前后翻盖的连接活动机构等。根据预检确定需要更换的总成和零部件后由专业技工进行更换。 (3)电器元部件更换:根据预见结果确认需要更换的电器元部件,由专业技工对电器元部件进行更换。 (4)车型矫正、四轮定位 由专业技工对车架、四轮进行定位和矫正。 (5)钣金外型:维修人员在了解车身的技术参数和外形尺寸,掌握车身材料特性,受力的特性的传递、车身变形趋势和受力点以及车身的生产工艺如焊接工艺的基础上,借助先进的测量 工具,通过精准的车身三维测量,以判断车身直接、间接受损的情况,以及车身变形存在的隐患,制定出完整的车身修复方案,然后配合正确的维修工艺与准确的车身各关键点的三维尺寸数据,将车身各关键点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将受损车身恢复到出厂时的状态。 (6)腻子粉修补打磨:车辆经过钣金外型后打磨预装边缘和清除旧漆,之后用原子灰刮涂腻子粉,并打磨。项目采用无尘干磨机进行打磨,不产生打磨废水,打磨粉尘经打磨设备收集。 (7)汽车保养:根据汽车使用情况,定期对车内的机油、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进行更换,补充汽车空调制冷用的氟利昂。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8)烤漆:部分外表面刮花的车辆需要进行喷漆处理时,在喷漆前,对车辆刮花位置进行打磨,并用遮蔽纸把不需喷漆的位置遮蔽,然后再进行喷漆和烤漆作业。喷漆、烤漆及前处理工序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 本项目采用的环保电子喷烤漆房具有喷漆、烤漆两种功能。喷漆时具有通风、净化、漆雾处理及冬季送热风功能。烤漆时具有升温、恒温定时、废气处理功能。设备由室体、照明、送风系统、排风系统、循环加热系统、空气净化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压力控制系统等组成。其工作原理如下: 1)喷漆时工作原理 喷漆时通过离心风机把喷漆、烤漆房外的新鲜空气从送风装置进风口进风,经初效过滤后,由送风机送至室体顶部独立静压室,通过过滤棉过滤后均匀地被送到室体内以层流方式自上而下流动,此时空气含尘量≯1.5mg/m3,最大颗粒直径<4微米。这样不断地循环转换,使喷漆时房内空气清洁度达98%以上,且送入的空气具有一定的压力,确保室内灰尘不会往喷烤漆房内渗漏,污染工件表面,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喷漆的质量。喷漆采用喷枪方式,其工艺由调枪—持枪—走枪组成。喷涂操作区断面有载风速为0.3m/s以上,其气流均匀地将工件环绕包围住,使喷漆雾不致飞溅,从而改善了工人操作时的劳动卫生条件。过喷漆雾在底部排风口的负压抽吸下,穿过环保箱,水平进入漆雾过滤装置,此时大部分漆粒和颗粒因重力作用被吸附,还有少量的漆粒在通过底部过滤装置时被彻底过滤粘附,从而有效防止漆粒对后面活性碳层产生负面影响,废气中有机溶剂通过设置在排风机吸口前的活性碳吸附装置吸附后可保证达标排放。同时在排风机的作用下,气流通过排风过滤系统流向排风道,经环保箱排出,这样排出气体符合标准。 2)烤漆时工作原理 烤漆时,通过风机将外部新鲜空气经初过滤网过滤后,与热能转换器产生热量交换,再送入到喷烤房顶部气室,再经过过滤网二次过滤净化,热空气进入到烤房内,从底部排出后,经过风门的内循环作用,除吸进少量新鲜空气外,绝大部分热空气又被继续加热利用,送入到烤房内部,使得烤房内置温度逐步升高,当温度达到设定温度时,燃烧器自动停机。当温度下降到设置温度以下4至5℃时,风机和燃烧器自动开机,使烤房内温度保持恒温。最后当烤漆时间达到设定的时间时,烤房自动关机,烤漆结束。烤漆房漆烘干后,最后采用打磨抛光机进行抛光处理。打磨抛光过程不产生打磨废水,打磨粉尘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9)洗车:本项目洗车不对外营业,只针项目保养、维修的车辆进行清洗。 5.3营运期污染源及源强分析 5.3.1大气污染源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为进出车辆尾气、焊接废气、喷烤漆时挥发的油漆废气、打磨刮灰粉尘、厨房油烟。 5.3.1.1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进出车间的车辆在启动过程中的怠速及慢速(5km/h)行驶时排放的汽车尾气,由于车辆在间行驶距离很短,怠速时间少,产生的车辆尾气较少。 5.3.1.2焊接废气 本项目车辆维修过程有部分受损的车辆需要焊接,焊接时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因子是烟尘。由于焊接工序工作时间短且焊接过程为间歇性不连续作业,项目采用普通的二氧化碳保护焊接的发尘量见表5-1。 表 5-1 二氧化碳保护焊发尘量
结合业主提供资料,项目实心焊丝年使用量约200kg/a,焊接材料发尘量按8g/kg计,则计算出烟尘产生量约1.6kg/a。 5.3.1.3喷烤漆时挥发的油漆废气 项目喷漆烤漆过程中会产生油漆废气,项目设置了1个喷烤漆车间,对需要车身补漆进行补漆。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油漆用量约300L/a,稀释剂使用量约150L/a。由于各种漆密度不一样,依据业主提供资料,按平均1.2kg/L折合成重量,项目消耗基漆量为0.36t/a,消耗稀释剂量为0.18t/a。油漆稀释剂中各种成分配比见表5-2。 表5-2油漆主要成分配比表(%)
车辆在完成喷漆后进入烤漆工序,热风炉把过滤后的空气直接加热,在烘房内温度控制在80℃左右,对喷漆后的汽车进行烘烤(封闭作业)。对喷漆后的汽车进行烘烤,项目喷漆/烤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负压吸气方式对室内空气进行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UV光解处理后排放。 依据业主提供资料,喷漆/烤漆车间平均每天使用大约1小时,喷/烤漆房的排风量为12000m3/h。油漆废气污染物的量可以由下式计算出: Q=A1B1+A2B2 式中:A1 及 A2——油漆及稀释剂中的污染物质量比,具体见表5-2; B1 及 B2——油漆及稀释剂使用量(kg)。 喷漆/烤漆车间所产生的污染物量见表5-3。 表5-3 喷烤漆车间污染物产生量
按照其喷漆工艺,根据《现代涂装手册》(陈治良,化学工业出版社,2010),空气喷涂的涂料利用率一般为50%左右,即约50%的涂料(成膜物质,非挥发份)形成漆膜固定在金属表面。喷漆过程未附着在工件表面那部分油漆将产生漆雾。项目年用油漆360kg,则产生漆雾=360×0.5≈180kg/a,大部分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被吸附,一部分附着废棉布和废报纸中。 由于项目年使用油漆溶剂量较少,本次评价按照油漆溶剂中醋酸丁酯、醋酸乙酯、丁醇、丙酮的挥发率100%计算,污染因子均以VOCs计,则项目VOCs的产生量为258.12kg/a;甲苯、二甲苯已苯系物计,则苯系物产生量为57.24 kg/a。喷漆房为密闭状态,喷气式房门关闭,保持在负压密闭状态下工作,项目设置的及其装置对废气的收集效率可达到95%。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使用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效率为95%。 表5-4 喷烤漆车间废气排放情况
项目喷漆烤漆过程中5%的废气未收集而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VOCs12.91kg/a、苯系物2.86 kg/a、颗粒物9 kg/a。 5.3.1.4打磨刮灰粉尘 本项目车辆或配件烤漆前须先进行打磨处理,项目采用无尘干磨机进行打磨。打磨所产生的粉尘经干磨机自带的一体化吸尘系统吸尘后,其逸散到环境中的粉尘很少,本次评价不做定量分析。 5.3.1.5厨房油烟 项目设置厨房提供职工用餐需求。厨房在烹饪食物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油烟废气,其主要成分包括气态有机物、烟尘和油污等。油烟对环境污染,主要表现为较强的挥发性油类物质,既破坏环境卫生,又影响观瞻。烹饪时散发出的气态不饱和醛等物质发出的刺激性气味和挥发的油类物质气味对人的眼晴和呼吸系统有影响。 项目共有职工23人,食用油消耗系数约5kg/d·100人,厨房消耗食用油量约1.15kg/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耗油量的2%,产生油烟量约为0.02kg/d(6kg/a)。项目拟在厨房设置一台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排气量2000m3/h,每天按4小时计算)处理,处理后排放量为2.4kg/a、排放浓度为1.0mg/m3,经处理后的油烟浓度低于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排放的油烟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3.2水污染源分析 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洗车用水、车间清洗用水。 5.3.2.1生活废水 该项目职工人数为23人,其中3人在厂内住宿,其余均不在厂内住宿,食宿员工按120 L/d?人计,不食宿员工按60 L/d?人计,项目顾客每天约按15人(每人按2 L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59 t/d(477t/a)。排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7t/d,即381.6t/a。主要污染因子及浓度:COD:300mg/L、BOD5:200mg/L、SS:20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50mg/L。项目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厨房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再排入化粪池处理。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见表5-5。 表5-5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统计表
由表5-5分析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厨房含油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5.3.2.2洗车废水 洗车用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表3.1-13“汽车冲洗水用量定额”“轿车”标准,按40L/辆计算,依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洗车不对外营业,仅清洗维修中需要清洗的车辆。项目每年清洗车辆约为4500辆,则估算得用水量180t/a,排放系数取0.8,则废水排放量144t/a。根据同类项目,洗车废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情况,COD200mg/L、SS1000mg/L、石油类20mg/L、LAS10mg/L。产生的洗车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进行油水分离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综合废水产排情况详见表5-6。 5.3.2.3车间清洗废水 项目车间需进行地面冲洗,结合业主提资料,日常需冲洗车间面积约为500m2,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9)中“停车库地面冲洗水量2-3L/m2·次”(本次评价按3L计),车间每月冲洗一次,冲洗一次用水量为1.5t(18t/a),排放系数取0.8,则废水排放量14.4t/a。根据同类项目,车间清洗废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情况,COD250mg/L、SS500mg/L、石油类50mg/L。产生的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进行油水分离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综合废水产排情况详见表5-6。 项目洗车废水产生量为144t/a,车间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4.4t/a,计算得综合污水产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5-6洗车废水及车间清洗废水产排情况
由表5-6分析可知,项目洗车废水及车间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污染物浓度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给排水情况见表5-7。 表5-7 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5-2。 SHAPE\* MERGEFORMAT
图5-2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 5.3.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车进出场地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汽车维修时的零部件敲打声,打磨、机械加工等过程产生的噪声,排风系统,喷枪清洗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0~85dB(A),详见下表。 表5-8 噪声源状况(单位dB(A))
5.3.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废砂纸、焊接残渣、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喷漆烤漆房废活性炭、过滤棉和滤网、隔油池隔离出的废油、含漆渣的废报纸、废棉布、废机油、以及漆渣、废油漆桶、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固体废物。 5.3.4.1一般固废 (1)生活垃圾 营运期,项目会产生一定量的日常生活垃圾,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估算项目的固废排放情况。项目共有职工23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p·d计,顾客按平均每天15人计,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1kg/p·d计,则生活垃圾量为3.9t/a。 (2)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共10t/a。 (3)废砂纸、焊接残渣、打磨粉尘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估计项目废砂纸、焊接残渣、打磨粉尘产生量,约为0.05t/a。 (4)沉淀池沉渣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每三个月对沉淀池进行清理,清理出沉渣约1t/次,年产生4t/a,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5.3.4.2危险固废 (1)隔油池收集废油 隔油池收集废油主要为车间清洗废水带走的油渍和车辆清洗时带走的车辆各部位润滑油。依据表5-6计算,废油收集量约为0.003t/a。 (2)废机油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每年收集到的废机油约5t。 (3)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网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网等约0. 5t/a。 (4)含漆渣的废报纸、废棉布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运营期产生含漆渣的废报纸、废棉布约0. 2t/a。 (5)废油漆桶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营运期年使用油漆和稀释剂共225桶,每个废桶约0.25kg,则废漆桶重约0.17t。 (6)废铅酸蓄电池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营运期因车辆更换铅酸蓄电池而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约100只/a。 表5-9 项目固废产排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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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主要污染源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 度及产生量 | 处理后排放浓度 及排放量 | |||
大 气 污 染 物 | 营 运 期 | 厨房 | 油烟 | 6kg/a | 1.0mg/m3 | 2.4kg/a | |
车间废气 | 焊接烟尘 | 1.6kg/a | 1.6kg/a | ||||
烤漆有机废气 | 258.12kg/a | 71.7mg/m3 | 12.26 kg/a | 3.41 mg/m3 | |||
苯系物 | 57.24 kg/a | 15.9mg/m3 | 2.72kg/a | 0.76 mg/m3 | |||
颗粒物 | 180 kg/a | 50mg/m3 | 8.55 kg/a | 2.38mg/m3 | |||
打磨刮灰粉尘 | 无尘打磨机自带吸尘系统 |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将小于1.0mg/m3 | |||||
水 污 染 物 | 营 运 期 | 生活污水 381.6t/a | COD | 300mg/L | 0.114t/a | 270mg/L | 0.103t/a |
氨氮 | 25mg/L | 0.010t/a | 24mg/L | 0.009t/a | |||
BOD5 | 200mg/L | 0.076t/a | 125mg/L | 0.048t/a | |||
SS | 200mg/L | 0.076t/a | 120mg/L | 0.048t/a | |||
动植物油 | 50mg/L | 0.019t/a | 25mg/L | 0.010t/a | |||
洗车及车间清洗废水 158.4t/a | COD | 204.5 mg/L | 0.032t/a | 204.5 mg/L | 0.032t/a | ||
SS | 954.5mg/L | 0.151t/a | 90mg/L | 0.014t/a | |||
石油类 | 22.7mg/L | 0.004t/a | 8mg/L | 0.001t/a | |||
LAS | 9.1 mg/L | 0.001t/a | 9.1 mg/L | 0.001t/a | |||
固 体 废 物 | 营 运 期 | 职工 | 生活垃圾 | 3.9t/a | 环卫清运 | ||
修保车间 | 废机油 | 5 t/a | 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隔油池废油 | 0.003t/a | ||||||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网 | 0. 5t/a | ||||||
含漆渣的废报纸、废棉布 | 0.2t/a | ||||||
废铅酸蓄电池 | 100只/a | 由供货厂家回收或外售处理 | |||||
废油漆桶 | 0.17t/a | ||||||
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 | 10t/a | ||||||
废砂纸、焊接残渣、粉尘 | 0.05t/a | 环卫清运 | |||||
沉淀池沉渣 | 4t/a | 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 |||||
噪 声 | 运营期 | 车辆、设备、生活噪声 | 50~85dB(A) | 达标排放 | |||
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已进入运营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结束。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污染物排放降低周围环境质量,从而直接或间接影响生态环境。 |
7、环境影响分析
7.1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7.1.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汽车维修服务与汽车零售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要求,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依据《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湘发改规划[2016]659号)-永定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 7.1.2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张家界永定区子午路443号,项目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永定区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生产原料资源条件有保障,满足资源利用上限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7.1.3《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湖南省“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湖南省“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其主旨为加强湖南省各地区大气环境、水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减少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使各地区大气环境及地表水环境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工艺简单,产生污染物较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烤漆有机废气采取“活性炭+UV光解”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车间冲洗废水及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运营期可实现“三废”达标排放,减少厂区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实施方案要求。 7.1.4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张家界永定区子午路443号,租用篮球场、车库、食堂及部分房屋,根据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项目用地类型为居住区,但项目属于补办环评,于2004年12月建成投产,在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之前,且项目用地属于临时租用,项目运营至今未收到有关环保投诉,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场地周围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制约因素;场地北侧为子午路,交通便利;周边水、电、气、市政管网等城市基础建设完善,建设条件良好。 综上所述,从用地、建设条件、交通运输等方面综合论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址基本合理,但项目后期应无条件服从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搬迁。 7.1.5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租用永定区公路管理局位于子午路443号的篮球场、车库、食堂及部分房屋,建设了汽车维修公司,场地布置大致呈方形,中、西部作为场坪临时停放车辆,进出口连接子午路,方便车辆进出;维修车间位于场地东侧,集中维修,紧凑布置,节约占地;办公区位于场地南侧,固废间位于西南角,正对进出口,方便运输。 综上所述,项目平面布局合理。 7.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为补办环评,施工期影响已经结束,本次评价不做分析。 7.3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7.3.1营运期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进出车辆尾气、焊接废气、喷烤漆时挥发的油漆废气、打磨刮灰粉尘、厨房油烟。由于项目已投入运行,本次评价通过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实测,了解其达标情况,进行现状评价。 7.3.1.1有组织废气 (1)油漆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喷漆烤漆过程中产生油漆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丁醇、甲苯、二甲苯、丙酮)及颗粒物(漆雾)。项目采用密闭式烤漆房,对喷漆烤漆废气采用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过程中项目喷漆工序设备正常运行,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计量单位:标况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
由上表可知,项目烤漆房废气经“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苯、苯系物、VOCs、颗粒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厨房油烟 项目设置厨房提供23个职工用餐需求,产生油烟量约为0.02kg/d(6kg/a),项目拟在厨房设置一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量为2.4kg/a、排放浓度为1.0mg/m3,经处理后的油烟浓度低于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排放的油烟经过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3.1.2无组织废气 (1)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进出车间的车辆在启动过程中的怠速及慢速(5km/h)行驶时排放的汽车尾气,由于车辆车间内行驶距离很短,怠速时间少,产生的车辆尾气较少,通过自然扩散后,车辆产生的尾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焊接、打磨刮灰粉尘及喷漆房挥发油漆 车辆维修过程有部分受损的车辆需要焊接,焊接时会产生焊接烟尘,主要污染因子是烟尘,根据工程分析,项目烟尘产生量约1.6kg/a;项目车辆或配件烤漆前须先进行打磨处理,打磨所产生的粉尘经干磨机自带的一体化吸尘系统吸尘后,其逸散到环境中的粉尘很少;项目喷漆烤漆过程中未收集而无组织排放,排放量为:VOCs12.91 kg/a、苯系物2.86 kg/a、颗粒物9 kg/a。 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过程中项目焊接、打磨及喷漆工序设备正常运行,各工序正在进行作业,监测结果见表7-2。 表7-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表7-1检测结果可知,厂界上下风向颗粒物、苯、苯系物、VOCs均满足相应标准,说明项目运营未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7.3.1.3大气防护距离设置 根据对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现状检测结果可知,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要求。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7.3.1.4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本次评价对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核算,有组织排放核算详见表7-3、无组织排放核算详见表7-4,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详见表7-5。 表7-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7-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表7-5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
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污染治理设施失效情况,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详见表7-6。 表7-6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7.3.2营运期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洗车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再经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澧水;洗车废水及车间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经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再经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入澧水。 (1)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 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相关要求判断项目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表7-7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故评价等级定为三级B。 (2)废水污染物核算 具体项目废水污染物核算如下。 表7-8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表7-9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表7-10 废水污染物排放核算信息表
(3)综合废水工艺达标性分析 根据湖南谱实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进行现状监测,监测过程中项目正常运行,各工序工段正常作业,废水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7-11 废水检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说明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依托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分析: 阳湖坪污水处理厂位于张家界永定区阳湖坪镇罗沙路与围城路交汇处,总处理规模为4万m3/d,现已投入使用,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澧水河。根据相关规划,将中心城区污水通过污水管网引致阳湖坪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处于中心城区,项目区域具备完善的污水管网,目前阳湖坪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量约2.5万t/d,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8m3/d,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具有充足的容量接纳本项目废水,因此,项目废水进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见下表: 表7-1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7.3.3营运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目前项目已投入运营,为了解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情况,对项目边界噪声值进行实地监测,监测过程中,项目正常运行,各工序工段正常进行作业,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7-1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dB(A)]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7.3.4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废砂纸、焊接残渣、打磨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喷漆烤漆房废活性炭、过滤棉和滤网、隔油池隔离出的废油、含漆渣的废报纸、废棉布、废机油、以及漆渣、废油漆桶、废铅酸电池等危险固体废物。其中生活垃圾量为3.9t/a,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人员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产生量为10t/a,由厂家回收;废旧轮胎0.17t/a,外售处理;废砂纸、焊接残渣、打磨粉尘产生量为0.05t/a,由环卫部门人员清运;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4t/a,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743 t/a、废铅酸电池100只/a,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经上述措施,项目产生固废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为防止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以上危险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影响,本次评价要求业主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设置在烤漆房一侧,建筑面积为15m2,最大存储量为1.5t,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743 t/a、废铅酸电池100只/a,业主需定时处理。 危废暂存间的设置严格按照: (1) 采取“防渗、防雨、防流失”等措施; (2) 设置明显的标识牌; (3) 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危废转移“五联单”; (4) 对危废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及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和混入生活垃圾中,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参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中规定要求: (1)废电池应分类贮存,禁止露天堆放,贮存场所应定期清理、清运。 (2)废锂离子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避光贮存,应控制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避免因高温自燃等引起的环境风险。 (3)收集过程中应保持废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破损废电池,已破损的废电池应单独存放。 7.3.5营运期土壤环境的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判断,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其他行业,为Ⅳ类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4.2.2:根据行业特征、工艺特点或规模大小等将建设项目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见附录A,其中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7.3.6对周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离周边敏感点的距离较近,项目运营对周边居民将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及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说明一下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由于项目只在白天运营,附近居民白天基本外出上班,一定程度上减少受影响居民数量,且项目从2004年运营至今,未收到因环境问题产生的环保投诉,其影响程度在居民的承受范围之内,说明项目的运营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较小。 7.4项目环境风险分析 7.4.1评价原则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的要求,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7.4.2风险潜势初判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附录B可知,项目润滑油、油漆属于风险物质。风险物质统计表见表7-14。 表7-14 风险物质统计表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 Qn ——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Q=0.212500+0.36100=0.003684 根据上上式计算,项目Q值为0.003684<1,故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7.4.3评价等级判定 项目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只需对项目风险进行简单分析。 表7-15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
7.4.4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风险敏感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散户居民及附近地地表水体,项目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3-5。 7.4.5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附录A“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经排查,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有润滑油、油漆,若管理不善发生泄露则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7.4.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有:机油、废机油泄露污染环境、或引发火灾;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苯、甲苯、二甲苯超标排放。喷烤漆工段,废气处理系统故障或未开启,喷烤漆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导致周边居民生活受到影响。有机废气外排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居民,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等。 7.4.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废气处理设施设备不工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在车间停产时加强设备检修,加强员工的素养,提高环保意识,保证废气处理达标,只要业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滤棉及活性炭及时更换,对区域环境产生影响小。 油漆、机油、废机油泄露: (1)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规定,做到安全操作,防止泄露; (2)严禁烟火,并设立醒目的警示牌;安装灭火装置,做到灭火装置完整有效,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能及时启动,进行灭火; (3)谨防跑、冒、滴、漏,清理好现场; (4)定期对油漆桶、润滑油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油漆或润滑油泄漏或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5)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渗措施并设置围堰; (6)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油在运输至储存间的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对运输人员进行培训,避免废油漆、废润滑油在运输过程中泄漏;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法》要求,填写运输、委托处置台帐,并做好存档、管理工作; (7)危废暂存间入口设置警示标识,避免闲人进入。 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甲苯、二甲苯超标排放: = 1 \* GB3 ①加强对烤漆房废气处理设施的维修工作,定期更换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 2 \* GB3 ②杜绝非正常排放,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生产,防治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正常排放。 7.4.8分析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使用,环境风险较低,只要加强管理,避免发生废水废气外排等意外,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影响较小。 表7-1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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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营运期大气污染物 | 厨房油烟 | 油烟废气 | 新增:设置油烟去除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厨房油烟。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要求(≤2mg/m3) | |
车间废气 | 喷烤漆房有机废气 | 现有: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 有组织废气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满足表3中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焊接烟尘 | 自然扩散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打磨刮灰粉尘 | 现有:干磨机配带的一体化吸尘系统。 | ||||
营运期水污染物 | 职工活污水 | COD | 现有:厨房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采取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2002)三级标准 | |
NH3-N | |||||
BOD5 | |||||
SS | |||||
动植物油 | |||||
车间清洗与车辆清洗废水 | COD | 现有: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 | 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污染物浓度限值 | ||
SS | |||||
石油类 | |||||
LAS | |||||
营运期固体废物 | 职工 | 生活垃圾 | 现有:设置垃圾收集桶对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最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 |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 |
车间 | 一般固废 | 现有:分类规范收集后交给厂家回收利用或外售处理 | |||
危险固废 | 新增:1、设置危险固废储存间分类、规范收集,并设置明显标志牌。2、按规定填写危废转移“五联单”, 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及处理。 | ||||
营运期噪声 | 现有: 1、在出入口道路设置减速带、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交通标志; 2、车间装修时采用隔声材料,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 3、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设置减振基座。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 | |||
环境管理保护措施 1、张家界众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设置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运维情况。 2、加强厂区内的环保设施检修频次,避免非正常工况下运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
9、环境管理与监测
9.1环境管理 9.1.1项目环境管理 为保证环境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协调营运过程中的环保问题,项目已设置自己的环保机构,配备环保管理人员,负责不同时期的环保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环保法规,指导和修改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和实施项目在不同时期的环保规划,如:施工期各种施工噪声、固体废物、施工扬尘等污染物的控制;营运期生活污水、废气、噪声、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的处理和处置等。 (2)落实工程项目的“三同时”,负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立运行台账。 (3)负责污染物排放报表的填写、上报,与上级环境管理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 9.1.2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 (1)落实环保投资,确保污染治理措施执行“三同时”和各项治理与环保措施达到设计要求。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3)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9.2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监测项目施工及营运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环保计划,有关监测计划见表9-1。 表9-1 环境监测计划表
9.3环保投资估算及三同时验收 9.3.1环保投资估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6元,占总投资17.3%。 表9-2 环保投资估算
9.3.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落实到位后,废水、废气、噪声进行自主验收,固体废物由主管部门验收。项目“三同时”验收具体内容见表9-3。 表9-3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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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结论与建议
10.1结论 10.1.1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永定区公路管理局位于子午路443号的篮球场、车库、食堂及部分房屋,新建汽车维修公司。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汽车修理区及办公区,其中汽车修理区占地面积为800m2、办公区占地面积为320m2;同时配套建设电力、给排水工程,配套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自建地埋式隔油沉淀池处理洗车废水,喷烤漆房有机废气采取“滤棉+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工艺。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项目洗车仅针对店内维修及保养车辆,不对外营业,洗车使用无磷洗涤剂。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万元,占总投资的17.3%,年保养维修汽车4500台、洗车4500台。项目建设之初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属未批先建。运营至今未出现关于环境问题相关投诉,本次评价主要对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同时针对现有环保措施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完善项目环保手续。 10.1.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0.1.2.1大气环境 项目大气环境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数据引用张家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永定区的监测统计数据。张家界永定区大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PM10、PM2.5、CO、O3)中PM2.5的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超标,判定永定区为不达标区。 10.1.2.2水环境 根据张家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9月常规监测数据分析,阳湖坪污水处理厂上游独子岩监测断面及下游永定潭口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说明水环境质量较好。 10.1.2.3声环境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厂界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10.1.3项目工程分析与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 = 1 \* GB3 ①清洗废水 项目共产生洗车、车间清洗废水158.4t/a。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污染物浓度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澧水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 2 \* GB3 ②生活废水 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1.6t/a,污染物主要是COD、BOD5、NH3-N、动植物油、SS等,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职工日常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送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澧水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①汽车尾气 由于车辆在厂区行驶距离很短,怠速时间少,产生的车辆尾气较少,通过自然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2 \* GB3 ②有组织有机废气 项目喷漆烤漆过程中废气主要为丁醇、甲苯、二甲苯、丙酮及漆雾,以苯、苯系物、VOCs和颗粒物计,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车间废气经现有处理设备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无组织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焊接烟尘、打磨刮灰粉尘及喷漆房无组织挥发的油漆等。根据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苯、苯系物、VOCs进行了现状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量较小,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④厨房油烟 项目设置厨房提供23个职工用餐需求,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放量为2.4kg/a、排放浓度为1.0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目前项目已投入运营,为了解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情况,在生产作业时对项目边界噪声值进行实测。由表3-4中的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厂界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量为3.9t/a,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人员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废旧轮胎、废包装材料、废金属零件产生量为10t/a,废油漆桶产生量为0.17t/a,外售处理;废砂纸、焊接残渣、打磨粉尘产生量为0.05t/a,由环卫部门人员清运;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4t/a,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743 t/a、废铅酸电池100只/a,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经上述措施,项目产生固废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0.1.4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汽车维修服务与汽车零售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要求,项目建设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湖南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湘发改规划[2016]659号)-永定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建设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 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张家界永定区子午路443号,租用篮球场、车库、食堂及部分房屋,根据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项目用地类型为居住区,但项目属于补办环评,于2004年12月建成投产,在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之前,且项目用地属于临时租用,项目运营至今未收到有关环保投诉,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场地周围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制约因素;场地北侧为子午路,交通便利;周边水、电、气、市政管网等城市基础建设完善,建设条件良好。综上所述,从用地、建设条件、交通运输等方面综合论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选址基本合理,但项目后期应无条件服从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搬迁。 10.1.5环保措施结论 报告中针对项目运营期存在的污染问题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减少污染、降低影响的环保措施,业主需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本次新增的环保措施如下: 营运期现有措施结论: (1)废气:①喷烤漆时挥发的油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UV光解处理后排放;②打磨所产生的粉尘经干磨机自带的一体化吸尘系统吸尘处理; (2)废水:①生活废水经采取化粪池处理,厨房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再排入化粪池处理;②洗车废水、车间清洗废水排入隔油沉淀池进行油水分离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设置生活垃圾桶; (4)噪声: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设置减振基座。 营运期新增措施结论: (1)废气:①增加油烟净化器 (2)固废:①为防止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以上危险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影响,要求业主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规定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②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参照《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82号)中规定要求储存。 10.1.6 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客户源有保障,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对于运营过程中带来的环境影响,只要按照环评报告中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认真落实,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加强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为当地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项目建设可行。 10.2建议 (1)为保证环境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协调营运过程中的环保问题,应该设制自己的环保机构,配备环保管理人员,负责不同时期的环保管理。同时,加强设备、管道、各项治污措施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 (2)建立各种健全的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在岗人员操作管理,操作人员须通过培训和定期考核,方可上岗。 (3)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避免夜间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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