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东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于都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江西省于都县自来水公司PE管材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DL2019-YD-G004-1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总价(元)
PE管材
100
吨
1. PE100给水管Φ315(1.25MPa)(SDR13.6)
2. PE100给水管Φ200(1.25MPa)(SDR13.6)
3. PE100给水管Φ160(1.25MPa)(SDR13.6)
4. PE100给水管Φ110(1.25MPa)(SDR13.6)
5. PE100给水管Φ90(1.25MPa)(SDR13.6)
6. PE100给水管Φ75(1.6MPa)(SDR11)
7. PE100给水管Φ63(1.6MPa)(SDR11)
8. PE100给水管Φ50(1.6MPa)(SDR11)
9. PE100给水管Φ40(1.6MPa)(SDR11)
10.PE100给水管Φ32(1.6MPa)(SDR11)
*******元
配件
1
批
按现场实际需求供货,配件须对应管材规格.
1、本项目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2、预算金额包括验收、材料、运输、装卸、税金等所有工作的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三)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
(2)特定资格条件:所投货物(PE管材、管件)须取得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电子投标文件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彩色扫描件,原件现场核查)。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17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招标文件的下载: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 2019年10月24日前(包含2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11月6日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七楼交易大厅,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 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 从系统中获取
账号: 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投标保证金缴退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银行账号从系统内自动获取,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人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到账). 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6%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付所供货物价款的50%,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所供货物价款的45%,所供货物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二)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东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城西出路口汇丰假日酒店后栋(华冠商务)三楼
电话:
****-*******传真:
****-*******邮箱:
********74@qq.com
联系人:巫经理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采购单位:江西省于都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赣州东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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