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比选的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比选范围和内容:
1.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比选
1.2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共包含4号线、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和1号线三期工程4个项目,线路总长63.60km,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3比选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所涉及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服务等项目,具体包含:
1.3.1施工项目
土建工程、轨道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工程、供电工程、车辆段场工程等,以及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增加的施工工程项目。
1.3.2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1)系统设备:包括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FAS、BAS、AFC、PIS、门禁、安防等系统的甲供设备;
(2)车站设备: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电扶梯、屏蔽门、人防门等甲供设备;
(3)车辆段及停车场甲供工艺设备;
(4)主变电所甲供设备;
(5)轨道交通车辆及牵引;
(6)其他设备采购: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增加的需招标的设备材料采购。
1.3.3服务项目
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紧密相关的服务:如监理、设计、勘察、保险、第三方检测、监测以及建设配套其他服务类项目、比选人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需招标的其他服务项目等。
1.4比选内容:
根据比选人委托的招标代理任务开展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及过程中为比选人提供招标相关咨询服务,提交招标工作计划,招标阶段组织标前研讨会,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标前、评标及定标期间的相关备案工作办理,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组织标前会,澄清答疑,组织开标及评标,提供合同商务文本、协助比选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收集、整理并向比选人移交招评标过程资料,处理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异议及投诉事宜等。
1.5中选人数量
当参加比选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不超过15家(含15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4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当参加比选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大于15家(不含15家)但不超过20家(含20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5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当参加比选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大于20家(不含20家)时,选取综合得分前6名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
当参加比选的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少于4家(不含4家)时,本次比选失败,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2、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2.1 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业绩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施工类或轨道交通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施工类或轨道交通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施工类或轨道交通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中标通知书为一项)中标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轨道交通施工类或轨道交通设备材料采购类(包括车辆、牵引系统等)项目招标代理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专业负责人)。
注:招标代理机构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代理合同、法定媒体网站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专业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法定媒体网站中标候选人公示页、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加盖招标人公章)为准。
业绩要求中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法定媒体网站中标候选人公示页显示中标金额为准,公示页中如不显示具体中标金额,则以招标代理合同或业主证明显示金额为准,人员以业主证明体现的人员为准。
2.3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招标代理机构可直接购买文件。
3.2凡有意参加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91016日至20191021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了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招标代理机构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代理申请书被否决或不利于中选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才有资格参加比选)。
3.4本项目无需提交比选保证金。
4、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4.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30140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比选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富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B座1113室
联系人:王立虎
联系电话:****-********189*****759

标签: 入围 轨道交通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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