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宿舍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思念食品湖州分厂宿舍楼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郑思念招2011第44号)
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招标部根据公司公开招标的要求,就湖州分厂宿舍楼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1、项目编号:郑思念招[2011]第44号
2、招标内容:湖州分厂宿舍楼工程监理服务
3、标书取得时间:2011年6月3日---6月9日到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4、标书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开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收款人(全称):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帐 号: ****************
投标保证金需在6月9日前转入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形式。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6月10日上午9:30。
7、开标地点: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会议室。
8、联系电话:0371—******** ********
9、联系人:张先生 丁先生
10、项目答疑:贾工137*****076
11、图纸领取地址:郑州思念食品公司工程部(运营楼109),联系人:乔珂****-********。(请投标单位自带U盘拷贝图纸)
12、备注:投标书要求一正三幅,密封。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请携带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投标方须知:
1、认可招标方的评标程序及原则。
2、接受招标方以电话通知中标结果的方式。
3、招标方不向中标方、落标方解释中标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
标文件。
4、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
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投标单位如果在招标过程中存在
违反我公司招标纪律的行为,经审计部核实后,对该投标单位实
行永久市场禁入的处罚。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有权否决所有投标,招标方对受影响的投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方作出解释。
6、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投标,视为投标单位放弃投标资格。
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投标相关要求
1、我公 司投资兴建的浙江省湖州分厂宿舍楼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项目监理 实行公开招标。
2、本招标工程为 委托监理服务 招标。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4、图纸不得复印、外借、损坏,否则押金不退。领图地址:公司工程部(运营楼109),联系人:乔珂。
5、认购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法人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4)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单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招标主要事项
1 项目名称 :湖州厂宿舍楼
2 工程地点 :湖州厂院内
3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六层框架结构宿舍楼,施工单位中标价755万元。
4、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供电、智能化、室内外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
5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建乙级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6 监理业绩要求 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业务,信誉良好
7 现场总监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注:1、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1. 投标人须知
1.1 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1.3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1.4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不得委派其它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1.5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并在开标时带齐应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
2. 工程概况 2.1该工程基础部分已局部施工完毕: 2.2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755(万元)
2.3 工期: 约 150天(日历天数)
3. 委托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3.1 负责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
3.2 中标单位全面负责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其中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3.2.1 建筑结构,包括基坑开挖及支护、桩基、地下及地上结构、室内外装修,冷库地面和地面防水、保温工程等;
3.2.2 建筑安装,包括建筑物内外的消防、给排水、供电、电气、空调、防雷、智能化、燃气、弱电、通讯、;
3.2.3 室外总体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绿化、园路、地下管网等;
3.2.4 配套工程,
3.2.5装修:图纸内容和辅助设施部分等;
3.2.6 绿化:绿化工程,包括与绿化有关的设备及上下水管道等;
3.2.7 协助招标单位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3.2.8 参与招标单位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3.2.9 审核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数量(月报、工程签证),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
3.2.10 配合招标单位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跟踪检查验收等工作,做好对各供货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审和对各施工单位甲供材料管理的考评工作;
3.2.11 负责审核施工总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后交付招标单位;
3.2.12 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招标单位认可后移交招标单位。
3.2.13 监理阶段所有提交招标单位的文件除书面正式资料外,还必须同时以电子文件形式交付发招标单位。
3.2.14 负责自行办理在监理协会的备案手续和招投标手续。
3.2.15 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3.3 在施工图会审阶段,中标单位的职责是协助招标单位进行施工图纸审核,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可靠。其中主要包括:
3.3.1 对基坑开挖及支护、桩基、结构类型的选择提出建议;
3.3.2 审查设计图纸、文件的经济合理性、安全性(含使用功能)、可靠性;
3.3.3 根据招标单位需要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及时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材料或设备的选型意见,包括建筑、结构、水、电、风、弱电、动力(含建筑红线内之室外管网)、配套工程及室外总体的相应设备等;
3.3.4 协助招标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协调;
3.3.5 协助招标单位审查修改、变更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设计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理,使用功能上安全。
3.4 在施工阶段中标单位主要任务是全面负责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协调各方的关系。其主要内容包括:
3.4.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3.4.1.1 工程开工前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文明生产措施,将审查结果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并抄送招标单位。
3.4.1.2 工程的重点或关键部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具体方案,经中标单位及招标单位审查认定后方可施工。
3.4.1.3 协助招标单位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红线,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受招标单位的委托下达开工令。
3.4.2 控制工程进度
3.4.2.1 审核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日期的要求提出意见。
3.4.2.2 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审核施工单位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
3.4.2.3 每周定期主持与设计院、各施工单位间的有关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的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协调处理相关的问题。若情况特殊,中标单位应能立即研究并提出召开现场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报招标单位签字认可。
3.4.2.4 建立工程监理日记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3.4.2.5 每月向招标单位提交一份监理工作月报。要求中标单位做到图文并茂,切实反映每月工程质量、进度状况,以实际与计划作比较,发现偏差,及时找出原因,加以调整,确保工程进展顺利。方便招标单位直观、系统地了解整个工程面貌。
3.4.3 控制工程质量
3.4.3.1 根据施工图纸、国家及相关施工规范和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施工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严格监理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确保工程优良。同时配合招标单位进行施工质量100%细部检查工作,经招标单位批准的检查表单须完整、真实填写,该分部工程结束10天内将表单提交给招标单位备查。
3.4.3.2 分基础主体、装饰、总体配套、细部检查四个阶段制订详细的、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检查表单(按分项工程写),并严格按此进行操作。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须提交一份该分部工程的质量通病或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采取的预防措施和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办法。
3.4.3.3 实行分项工程样板引路制(监理细则中明确样板内容)。中标单位必须在各分项工程、特殊的工艺、重要的部位及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等方面把好样板审核关,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大面积展开。
3.4.3.4 必须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等复核、验收单体工程角点的定位放线。作好沉降观测等的复核工作。
3.4.3.5 中标单位在开工后,应及时制定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程质量的考核细则提交招标单位。并定期(1个月)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情况上报给招标单位。
3.4.4 配合招标单位审查主要建筑材料、主要设备的订货和核定其性能
3.4.4.1 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
3.4.4.2 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时必须检查其出厂合格证、质保书、材质化验单,同时进行见证取样、送样(由见证员进行),并按规定进行抽查和复验。
3.4.4.3 配合招标单位做好甲供材料(设备)的检验、验收工作,并及时对甲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进度状况跟踪考核,发现偏差,及时纠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招标单位要求分阶段提交各类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质量及进度考核情况报告,并进一步配合招标单位做好对各供货商合同履约情况的评审工作和对各施工单位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情况的考评工作;
3.4.4.4 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半成品、构配件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对进口设备必须检查其海关商检书。
3.4.5 监督检查安全和文明施工
3.4.5.1 监督和定期(每周一次)检查施工总包单位现场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并作好记录,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及郑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3.4.5.2 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4.6 投资控制
3.4.6.1 复核施工总包单位工程月报及已完工程量,并提出书面意见。
3.4.6.2 负责现场技术核定及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签证,对超出承包合同之外的设计修改、工地洽商,如涉及费用的必须先征得招标单位认可方有效。
3.4.6.3 中标单位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侧重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如发现有不利影响时,应明确提出监理意见,及时向招标单位反映。
3.4.6.4 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3.4.7 工程验收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3.4.7.1 负责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
3.4.7.2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协助招标单位组织进行交工验收,配合招标单位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4.7.3 提供专业检测仪器和工具,协助招标单位在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每月的例行检查时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
3.4.7.4 审查总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保证其正确无误,并及时提交招标单位。
3.4.7.5 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招标单位认可后移交招标单位。
3.4.7.6 协助招标单位组织施工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并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实施。
3.5 工程保修阶段中标单位的职责(保修期为1年):
3.5.1 负责工程保修期内工程量的确认和施工质量监督。
3.5.2 从交验开始后2个月内,中标单位留专人配合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修复。中标单位应对所发现的问题作好汇总,并在这项工作完成后半个月内向招标单位提交这项工作的评估分析报告;
3.5.3 保修期内安排负责人(接物业公司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审核维修方案,对工程维修工作量进行确认,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汇报维修工作结果。
3.5.4 参加工程保维修期内的质量回访,并将回访记录提交招标单位。
4. 监理酬金 4.1 本合同的监理酬金按建筑工程甲方最终审定价的百分比计算(计算出的总价百元以下舍去不计),报价应综合考虑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保温、暖通、消防、供电、智能化、室内外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的全部内容在内。
4.2监理费用支付采用按总价70%逐月支付形式支付,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25%,剩余5%保修期满后支付。
5. 投标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5.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5.2 招标单位要求拟服务于本工程的总监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编注册人员。
5.3 招标单位要求拟服务于本工程的常驻现场负责人必须是总监代表以上级别工程师,且取得建设部、人事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民建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的实际经验,至少具有担任过一个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工程的经历。
5.4 本工程投标单位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单位提供考察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否则,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进场后有权终止合同。监理员人数由中标单位根据工程的需要另行确定。
5.5 招标单位要求总监每周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少于3天;现场监理人员每天的工作时间与施工单位上班时间一致,每周上班时间为7天。并作到施工期间24小时现场有监理工程师值班,能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中标单位应制定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考核细则,定期把考核情况通报招标单位。同时,招标单位将定期对各岗位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并保留对不称职的现场监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调换的权利。
第六条 监理的工作奖罚措施
6.1 中标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会审,如果因为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返工或变更,中标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对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50%。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招标单位将根据实际节约造价等情况给予奖励。
6.2 监理单位有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控制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如果不能完成(因招标单位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将对监理单位处以每天500元的工期罚款。
6.3 监理单位在合同期内如果失职,按以下办法向招标单位承担责任,赔偿金=直接损失×酬金比率 (酬金比率=监理酬金费/工程造价)
6.4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而中标单位又没有及时指出整改,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招标单位将给予中标单位20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文件组成:
7.1.1 投标函。
7.1.2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7.1.3 监理费用报价表。
7.1.4投标人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业绩证明材料等)
7.1.5 监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以及持证上岗、执业资格证情况等),拟派总监需到场应标并现场回答提问。
7.1.6 监理大纲,包括针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处理方法等。
7.1.7 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通信、信息设备、交通工具等。
7.1.8 近三年来已完和在建监理工程一览表。
7.1.9 监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备查。
7.1.10 有关业绩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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