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园(三期)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第二次)招标公告
太和园(三期)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第二次)招标公告
黎郡新宇.太和园(三期)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第二次)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黎托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黎郡新宇·太和园(三期)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黎托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黎郡新宇·太和园(三期)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第二次)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雨发改投发[2010]121号
4.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5.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香樟路以南、新花侯路以东、潭白路以西、规划10号路以北。项目主要建设保障住房,总建筑面积约25200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约69243平方米。
6.资金来源:自筹
7.招标范围:黎郡新宇·太和园(三期)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8.勘察周期:30天。勘察及后续服务进度应满足本工程建设时的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质;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4、参与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资料原件),不允许资质挂靠。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勘察质量事故等情况。
6、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证明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 6月28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2011年 6 月 27 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备注栏中注明黎郡新宇·太和园(三期)岩土工程地质勘察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已交纳过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如再参加本次投标可不再交纳),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单。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中的综合评估法。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黎托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0731- ********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3室
联 系 人:陈先生、杨女士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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