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租赁拖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租赁拖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租赁拖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受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的委托,对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租赁拖车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 地 址:聊城市高唐县 联系人:杨队长 联系方式:139*****05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

地址:高唐县金城东路515号院内联系方式:****-*******/139*****098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租赁拖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021

三、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唐大队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租赁拖车服务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情况报告。

4.供应商用于实施拖车租赁服务的工作人员,须是与供应商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员工(驾驶证至少提供1本,否则为无效报价)。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须满足全年提供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4.60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2019年10月19 日起至2019年10月 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高唐县金城东路515号院内二楼202室;

3、方式:现场购买

4、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承诺书(含加盖开户行印章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的要求,各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之后需要到“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否则无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供应商报名确认”,导致无法参与报价的后果自负。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定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公告期限:2019年10月19日起至2019年10月 25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31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唐县金城东路515号院内二楼204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高唐县金城东路515号院内二楼204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太忠联系方式:****-*******/139*****098

邮箱:sdcsxmglgs@163.com

十、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发 布 人:山东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唐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 1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拖车 租赁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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