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项目
1.2项目地址:重庆巴南区巴滨路
1.3项目规模:售楼部建筑面积约1400m2;样板房2套
1.4业主:重庆合谊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内容: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项目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工程
1.7具体位置:重庆巴南区巴滨路
2、招标范围
2.1工程招标范围:(甲方保留可能出现由于业主、施工图纸及不可预见的其它因素引起而改变乙方工程承包范围的权利)
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配套说明书,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但不包括甲方指定分包和独立发包工程内容。具体包含范围如下:
2.1.1:室内给水:室外市政供水表市政供水表(离建筑物不超过5m)以后的全部给水安装工程,包括消防系统,包括室内管道的安装并接至各用水龙头或水点用丝堵封堵(各用水甩口位置按图施工)。
2.1.2 室内排水排污:以市政沙井为界,市政沙井以内的排水(以第一个沙井为界)、排污(以第一个化粪池为界)工程,包括工程范围内管道、管件等所有部件的安装并甩口至各出水点(各出水点甩口位置按图施工)。包括单体的排水、排污工程。
2.1.3 室内电气工程
a.电气:分户表以后的电气安装工程、公共配套电气工程(除外包部分及电话、网络、智能化系统、有线电视、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b.设备:除电梯、冷水机组、擦窗机、发电机组及环保工程、冷却塔外的全部设备系统(应包括发电机组所配电柜)。
c.弱电预埋套管:安保系统、智能系统、电话及网络、有线电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栓控制系统等线管、线槽及桥架、线盒预埋。
2.1.4 室外雨污管网:该工程的管道安装等项目。
2.1.5临水临电工程。
2.1.6防雷系统工程供货及安装、防雷评估、防雷检测。
2.2合同工期:
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及现指令。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放标时间:
3.1.1 20 年 月 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 20 年 月 日,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42@qq.com),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 年 月 日
收件人:苏家杰,电话:185*****792。
地 点: 中建二局合谊·理想城售楼部 项目部
3.3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第四章 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第五章 图纸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8.2.1项目经理简历表;
a.投标书中指定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持有与工程规模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投标书中须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b.投标人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遇特殊情况者,施工企业须推选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理人选,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c.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有关内容作出承诺。
8.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2.5劳动力计划表;
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盖章):
8.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8.3.4投标保证金证明;
8.4密封:
9.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9.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9.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10.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10.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1、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1.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1.2投标文件未密封;
11.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1.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1.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1.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1.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2、评标:
12.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2.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
12.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2.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3、其它:
13.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3.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3.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4现场临时围墙:由招标人提供。
1.5现场施工道路:已修建
1.6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合谊·理想城售楼部项目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进行报价如下:
水电安装工程结算总造价按照招标人与建设单位水电工程结算价下浮 %记取。
我单位所得工程款(不含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不含税)*(1-下浮比例 %)-应扣费用
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仅指直接工程费,不包括建设单位支付给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等。
贵公司与我方结算金额(含税)=“我单位所得工程款(不含税)”+税金
1.上述“我单位所得工程款(不含税)”已包含安装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配合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赶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费、其他项目费、利润、风险费、规费等所有费用。
2、此报价不因任何原因再作调整,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二、工作范围定义: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洽商、施工图纸会审及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本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投标人):
年 月 日
商务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项目 中 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工程 的商务洽谈,并授权受托方代表我单位签署相关的协议、合同及合同履行中其他一切相关的工程、经济及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授权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商务标格式文件3: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承包一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复印件。
3) 市建设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颁发的 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相关标准复印件。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二级以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7) 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 | 结算价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 1、 项目主管 2、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 1、 项目经理 2、 项目副经理 3、 技术负责人 4、 质量管理 5、 材料管理 6、 计划管理 7、 安全管理 8、 其他人员 |
技术标格式文件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 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
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间建安工程
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LXCSLB-ZYFB- )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方:
发包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方: (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经(甲方)使用方和(乙方)供应方协商一致,同意将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项目的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项目
2、项目地址:重庆巴南区巴滨路
3、承包范围:本次招标范围的水电安装工程(指定分包及独立分包除外)
4、工程工期: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及现场指令
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整体分包
二、工作内容:
1、施工范围:(发包人保留可能出现由于业主、施工图纸及不可预见的其它因素引起而改变乙方工程承包范围的权利)
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配套说明书,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但不包括甲方指定分包和独立发包工程内容。具体包含范围如下:
1.1、室内给水:室外市政供水表市政供水表(离建筑物不超过5m)以后的全部给水安装工程,包括消防系统,包括室内管道的安装并接至各用水龙头或水点用丝堵封堵(各用水甩口位置按图施工。
1.2、室内排水排污: 以市政沙井为界,市政沙井以内的排水(以第一个沙井为界)、排污(以第一个化粪池为界)工程,包括工程范围内管道、管件等所有部件的安装并甩口至各出水点(各出水点甩口位置按图施工)。包括单体的排水、排污工程。
1.3、室内电气工程
a.电气:分户表以后的电气安装工程、公共配套电气工程(除外包部分及电话、网络、智能化系统、有线电视、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b.设备:除电梯、冷水机组、擦窗机、发电机组及环保工程、冷却塔外的全部设备系统(应包括发电机组所配电柜)。
c.弱电预埋套管:安保系统、智能系统、电话及网络、有线电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栓控制系统等线管、线槽及桥架、线盒预埋。
1.4、室外雨污管网:该工程的管道安装等项目。
1.5、临水临电工程。
1.6、防雷系统工程供货及安装、防雷评估、防雷检测。
三、合同暂定总价及结算:合同暂定含税总价:¥ (大写 ),其中不含税总价:¥ (大写 ),暂定税金:¥ (大写 )。
乙方所得工程款(不含税)=(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不含税)*(1-下浮比例 %)-应扣费用+
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金额仅指直接工程费,不包括建设单位支付给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等。
“甲乙双方结算金额(不含税)”包含了安装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配合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赶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费、其他项目费、利润、风险费、规费等所有费用。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安装工程款的前提下,按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总包合同的付款条款执行。经业主确认工程量后,甲乙双方于当月20日办理结算,次月甲方支付至结算的全部金额,在业主支付相应工程款前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每月25日以后不再支付工程款)
3、付款累计达到合同暂定总价的 80% 时,暂时停止工程款支付;待乙方与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竣工结算并经业主书面确认后,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且取得《工程质量竣工合格证书》、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款结算价的 95% 。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2年,扣除维修费用后无息退还剩余金额。
5、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6、税务条款:
1)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为 。
2)乙方属于 。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 %,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工程名称+服务地区(以下有下划线内容须完整填写) 工程名称: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项目 服务地区:重庆巴南区巴滨路 |
4)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开具的发票: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5)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4)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6)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4)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5)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4)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8)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按扣除前工程款金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9)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0)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如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快递方式送达,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4)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
11)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五、竣工结算
竣工验收获通过后28天内,乙方应向业主提交整理齐全的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乙方应为审核提供便利。
六、甲方工作:
1、甲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甲方代表壹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应负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用图纸 壹 套,若乙方需增加图纸,甲方可代为复印,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不能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挪作与本工程无关的用途。
3、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总接口至形象进度所达建、构筑物100M范围,室外每个加工区设大电箱一个。各分支线路及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4、甲方须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召集有关工程会议,协调不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
5、工地的出入口的使用、标志的安置、场地的布置及门卫由甲方安排。乙方须遵从有关安排。
6、临时设施:甲方提供办公用房一间(办公用具乙方自理)、生活用房(床及其它生活用具由乙方自理,每间房住8人);乙方需自费负责临时设施搭设及使用期间的维修工作。
七、乙方工作:
1、乙方任命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现场代表保证出勤率每个月不少于25天。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前任应负的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称职有关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撤走进驻工地的任何人员。乙方必须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对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调配、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具体事项的具体管理负责。乙方现场代表出勤率低于每个月25天,处乙方每月10000元罚款;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自行更换现场代表,处50000元罚款;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自行更换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每更换一人处10000元罚款;严格约束工人,遵守当地的治安条例,禁止工人打架,每发生一起,不论任何原因,双方各罚款3000元
2、乙方有关工程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之书面形式送交甲方。
3、乙方须按照合同、图纸、规范以及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在各方面都能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合理要求下,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所有安装预留预埋工程,如新增项目,按甲方与业主的新增项目计价规定结算,扣除相应管理费用。
4、套管预埋应做放线、定位工作,确保同一方向的主、支管线在同一水平上,并随时复核套管尺寸位置、清理疏通、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予留、预埋位置不准确或漏埋、错埋等原因导致后期施工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套管内封堵由乙方承担费用。
5、开工后一周内提交主要工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配置计划、机械设备配置计划。
6、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工程施工的有关法规,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费用自理;遵守甲方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7、充分保护所有完成但未移交的工程,并需负责修复在这期间由于不小心疏忽造成的损坏。
8、工程完成后,清理所做工程项目,除去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脏物,无条件撤离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无条件撤离现场所有自有机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及时提交符合业主要求及规定格式的工程量报表及工程结算书以及相关资料,组织好相关结算人员进行核对,并承担提交不及时导致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的后果。
10、无偿提供对其它分包单位的配合。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11、按照甲方要求仔细填写施工日记,以备甲方查阅。
12、自行承担通讯用电话机和通讯费用。
13、墙面电气开槽由乙方完成,若由于乙方进度跟不上或返工,相关补槽费用由乙方负责。
14、临水临电工作:临水临电施工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不限于:
a、临时消防主管、消防箱、消防泵、安装、拆除
b、楼层施工用水、安装、拆除
c、楼层二级配电箱、钢筋、木工加工房、搅拌机、施工电梯、塔吊二级箱、安装、拆除
d、3#、4#楼三级配电箱、安装、拆除
e、一极柜、主电缆铺设、安装、拆除
f、围墙喷淋、围墙路灯、安装、拆除
g、洗车机、降水井管道、制作、安装、拆除
h、塔吊及施工升降机基础接地
i、降水设备的配电及配管
j、生活区:围墙灯、房间、支廊、临时用电安装、拆除
k、生活区:4盒时给排水、消防、安装、拆除
m、生活区:围墙喷淋安装
八、施工工期及进度计划:
1、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开工令。
2、主体结构施工期间,预留、预埋时间为钢筋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结构封顶后及时配合土建进行墙面管线等部位施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窝工等,乙方承担相关损失。
3、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3.1、建设方或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3.2、不可抗力;
3.3、合同中约定或由建设方或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4、乙方在5.3款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提出视为乙方放弃。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28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又未能按照甲方要求落实改进措施,则甲方有权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每延误1小时,罚款1000元(超过15分钟起计,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总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九、工程质量、中间验收、隐蔽验收1、本承包工程应达到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如果建设方对本承包工程有特殊的质量要求,乙方也必须达到此要求。如果图纸和业主/监理的要求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按照质量标准要求较高者进行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被认为乙方已在其投标中作了合理的考虑。
2、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质量标准以建设方、监理、业主、质检部门核定的最终质量标准为据,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需在现场设置质检员,对其完成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检,自检达到要求后,报甲方验收。甲方会同业主现场代表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合格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达到要求。如乙方未及时予以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委托他人整改,有关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乙方整改及返工费用自理,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进行检验,届时甲方应组织业主、工程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联合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甲方未按通知时间组织验收,则乙方可自行检验,甲方应在“隐蔽验收报告书”上签认。如事后甲方、业主、工程顾问、质监部门等仍要求检验,则乙方应同意检验,检验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检验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检验,就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可以要求再检验,其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的书面验收通知应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等资料。
5、乙方必须用自己的知识、经验按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时,如判断将发生缺陷,要将情况如实及时报告给甲方。如甲方在乙方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乙方应予以执行,惟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责任。
6、未经甲方的批准,隐蔽工程任何部分均不得隐蔽。除非甲方认为检查无必要,并相应通知乙方外,甲方应参加此类工程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经过批准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申请预检。
十、文明施工1、工作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做好落手清,及时清理现场的所有不需要的障碍物,并应保存或根据甲方要求转移剩余材料,清除现场残物、垃圾或临时工作用具以及工程不再需要的施工设备。甲方提供指定堆场。若乙方清除现场不及时,甲方有权请其他人清除、整理,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达到重庆市文明工地要求。
十一、保修1、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以整个工程竣工验收获得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2、本工程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 ,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金返还根据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约定执行。
3、当保修期满后,则甲方将于保修期满后的15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保修金,如当时仍有保修工作在进行,则待此工作完成并获得认可后的15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保修金,若出现保修金不足,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4、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有关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无论乙方是否在维修记录上签字认可。
十二、材料采购按合谊·理想城售楼部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执行,需自行采购的材料、生活用料、低值易耗品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且承担费用。
十四、违约责任1.如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本合同无条件同时终止,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作未完就要求退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退场,仅予结算已完成工作量价款的70%,结算其余30%补给后续施工队伍,其它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理。如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不予进行结算。
3.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 10000 元违约金。
4.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因甲方付款不到位、资金、设备、材料、劳务力等任何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场,乙方同意甲方对已完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5.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的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6、乙方理解甲方不一定会将本工程的水电及设备安装工作全部交给乙方完成,即甲方可根据需要重新选择或增加其他分包商。
7、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
8、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9、有关本协议履行的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地址(项目竣工验收前): 重庆巴南区巴滨路合谊·理想城项目部;
甲方地址(项目竣工验收后):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乙方地址: ,邮箱: 。
甲方向乙方电子邮箱发文,只要文件到达乙方邮箱所在系统,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该发文。 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甲方的,则由此而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
十五、争议的解决
1、甲方、乙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经共同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即构成违约。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未违约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违约方,才能发生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效力,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由违约方向未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 。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十六、合同生效及失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并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款支付完成,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管理协议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处罚条款: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处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300元/次的违约金,直到配够为止。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3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3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需对不合格材料使用部位进行拆除并更换成合格材料。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后续复核等一切费用。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份数同主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经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已经签订的 《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 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 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劳务承包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支付。
5、有权制止劳务承包人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劳务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有权拒绝劳务承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劳务承包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劳务发包人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劳务承包人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发包人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劳务发包人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劳务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3、专业分包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专业分包承包单位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专业分包承包单位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7、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8、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发包人备查。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9、按照劳务发包人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劳务发包人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10、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劳务发包人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
11、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分包单位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发包人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2、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4、分包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发包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有该分包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2、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3、非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费用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假设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双方承担费用原则为:
3.1、C≤2,则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
3.2、2<C≤5,则甲方承担:0.7×(C-2)万元,乙方承担:0.3×(C-2)万元+2万元;
3.3、C>5,则甲方承担:0.8×(C-2)万元,乙方承担:0.2×(C-2)万元+2万元;
4、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5、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劳务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劳务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7、劳务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劳务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劳务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8、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9、由于劳务发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务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发包人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劳务承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务发包人有权要求劳务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 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 合谊·理想城售楼部及样板房项目 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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