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期灰库及渣仓维护(二次)招标公告
一、二期灰库及渣仓维护(二次)招标公告
一、二期灰库及渣仓维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秦皇岛热电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自主采购项目,邀请所有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文件随本公告同时发布。
1、采购范围
各渣仓、灰库及输灰管道设备及系统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和故障的处理与消除,大、小修及临修期间的设备检修和更换,日常的检查、保养、检修、调试,技术监督配合,隐患整改等工作。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2、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2.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期间的财务审计报表;
2.5 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神华国能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2.6 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7 业绩要求:须至少提供国内2个合同业绩,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4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签订合同范围应包含电力行业设备安装、修理、维护、改造等施工业绩。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评审方式
请有意向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按本公告附件《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携带报
价文件进行现场递交资料,并参加评审。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会时间: 2019年10月24日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会议室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32号
联系人:艾同玲
联系电话:****-*******
4、此采购公告同时在公司办公网和晨砻能源电子采购平台(http://gsjt.eccl.com.cn/)上发布。
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中心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询价采购文件
秦皇岛热电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一、二期灰库及渣仓维护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编制单位: | 秦皇岛热电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
二○一九年十月
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 4
1. 总则 4
2. 采购文件 6
3. 报价文件 6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7
5. 谈判评审 8
6. 合同授予 8
7. 纪律和监督 8
8 投诉 8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9
1. 评审办法 10
2. 评审标准 10
3. 评审程序 10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2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6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21
目 录 21
一、商务部分 22
二、技术部分 30
三、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32
(报价文件) 33
(一)报价总表 33
第一章 报价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次施工进行采购。
1.1.2工程项目名称:一、二期灰库及渣仓维护项目
1.1.3工程地点:秦皇岛热电安装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1.1.4输灰设备概况:
秦皇岛发电有限公司#1、#2炉电区干除灰系统采用双套管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将除尘器电区粉煤灰输送至二期#1、#2粗灰库,或可根据需要输送至原状灰库进入分选系统分选,粉煤灰输送距离约210米,垂直段提升高度是20米。#1、#2炉袋区干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仓泵式气力输灰系统,粉煤灰输送至一期灰库存贮。
#3、#4炉干除灰系统采用双套管紊流密相正压气力输送系统,除尘器电区粉煤灰输送至二期#1、#2粗灰库,或可根据需要输送至原状灰库进入分选系统分选,袋区粉煤灰输送至一期灰库存贮。
#1、2、3、4炉省煤器干除灰系统采用双套管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将粉煤灰输送至二期#1、#2粗灰库存贮。
1.1.5灰库设备系统概况:
一期干除灰系统有1座灰库,即一期灰库,二期干除灰系统有5座灰库,分别为原状灰库、#1粗灰库、#2粗灰库、细灰库及#3灰库,其中#3灰库作为备用灰库。每座灰库库顶安装有一台除尘器,每台除尘器配备一台风机,它保证能在所有运行条件下使灰库中维持一定的微负压状态,可以将输灰、卸灰等过程中的乏气排出并使之符合环保要求。灰库的除尘器由1个压力开关控制并检测差压,控制喷吹阀的工作对除尘器布袋的清洁。灰库设有1台压力真空释放阀用来监视因为过压或负压引起的对灰库结构的破坏。每座灰库都设有连续料位指示器,还有高料位报警。为了改善粉煤灰的流动性,灰库设有气化风系统。由气化风机提供气化用的气源,电加热器将空气加热的热风经环形供气管路送入灰库下部的气化槽,使气流均匀地分布在库底或库侧,对粉煤灰进行流化,保证库内粉煤灰顺畅卸出。二期灰库设有分选系统,用于粗细灰分离。
二期干除灰系统的灰库主要布置了干灰散装机、湿灰搅拌机两种卸灰设备。
1.1.6 渣仓设备系统概况:
储渣仓采用钢结构形式,包括渣仓本体、布袋除尘器、真空压力释放阀等设备。布袋除尘器应具有进渣30t/h时产生的乏气过滤和消除从渣仓排到大气的空气中的颗粒的能力。布袋除尘器排尘浓度不大于50 mg/m3(满足国家环保有关标准要求);布袋除尘器滤袋过滤风速不大于0.8 m/min。
1.1.7 上述1.1.4-1.1.6设备系统中因技改等项目涉及到新增设备、设施的修理、维护等。
1.2 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安全要求
1.2.1采购范围:
具体采购范围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3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达合格。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应是收到采购人发出报价邀请书的单位,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1.3.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1.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期间的财务审计报表;
1.3.5 2014年1月1日至今在神华国能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1.3.6 资质要求:报价方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并具有独立完成本规范书涉及项目的施工能力。
1.3.7 业绩要求:报价方须至少提供国内2个合同业绩,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4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签订合同范围应包含电力行业设备安装、修理、维护、改造等施工业绩。
上述要求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及发包方联系人及电话、必要的证明材料。
1.4 保密
参与采购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1.6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2.1.1报价人须知;
2.1.2谈判评审办法;
2.1.3合同条款及格式;
2.1.4技术标准和要求;
2.1.5报价文件格式;
2.1.6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前3天以报价人须知规定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3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受邀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报价邀请书规定的报价时间前3天提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 报价文件
3.1 报价文件的组成
3.1.1报价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技术部分;
(3)报价部分;
(4)合同条款响应;
(5)廉政承诺函。
3.2 报价
3.2.1 报价人应按第五章“报价明细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及内容。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报价限价的,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2.3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3.3 报价有效期
自规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3.4 报价保证金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应按第五章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能满足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次采购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6 报价文件的编制
3.6.1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报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3.6.2 报价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工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安全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报价文件由商务、技术、报价共三部分组成,其中商务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技术部分一式四份(一正三副);报价部分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以上三部分必须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密封。
3.6.5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2.1 报价人应按报价邀请书规定递交报价文件;
4.2.2报价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 谈判评审
5.1评审
谈判评审小组按照报价人须知和第二章“谈判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报价人须知和第二章“谈判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谈判评审依据。
5.2 谈判结果
谈判评审会结束后,宣布中选结果。
6. 合同授予
6.1 确定中选人方式
本项目经采购人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主管领导批准确认。
6.2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 纪律和监督
7.1 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
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7.2 对谈判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报价人须知和第二章“谈判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谈判。
8 投诉
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接受投诉单位:监察审计处,电话****-*******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为询价采购,不允许二次报价,所递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第二章 评审办法(最低评审价格法)
1. 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中选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本章第2.4款规定的评审价调整因素核定评标价,并按评标价最低原则评定中选人,但报价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由谈判评审小组择优评定中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形式评审标准:
(1)报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报价人盖章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要求;
(3)报价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的要求;
(4)报价唯一性: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高于最高报价限价(如有)。
2.2 资格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提供)
(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4)资质等级证书: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5)财务状况: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6)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报价范围、工期、工程质量、报价有效期符合报价人须知规定;
(2)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3)技术标准和要求、承诺:符合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4 价格因素调整
(1)单价遗漏:报价人必须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列出所有相关报价。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如有缺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报价报价也不予调整。
(2)超范围报价: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项目和内容,否则,谈判评审小组在谈判时不予核减,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报价因素调整:无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谈判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1.2 报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报价:
(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报价文件混装的。
3.1.3 报价文件有以下情形的,否决其报价:
(1) 报价人不满足合格报价人规定;
(2) 报价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内容不完整,字迹模糊;
(3) 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的(无效的授权委托书为:无授权人签字(章)或无被授权人签字或未加盖公章);
(4) 报价人提供的资料(含业绩)缺乏真实性;
(5) 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6) 工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规定;
(7) 报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报价;
(8) 报价范围存在重大偏差;
(9) 报价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0) 报价文件载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重大偏差;
(11) 未提供经报价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廉政承诺函;
3.2 详细评审
3.2.1 谈判评审小组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报价人,按本章第2.4款规定的报价因素调整核算出评标价。
3.2.2 谈判评审小组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报价或低于可知的成本价格,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评审小组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3.2.3 算术性修正
报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成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报价人不同意修正的,取消报价人资格(报价人有降价声明的除外)。
a.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分项金额之和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之和为准修正总价;
c.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谈判评审结果
3.3.1谈判评审小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评定评标价最低的报价人为中选人。
3.3.2 评标价仅做为谈判评审小组对各报价人排序使用,中选价以中选人的最终报价为准,据此签订合同。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不需要复印装订,只需要说明是否完全同意与否,如不完全同意有差异,请按报价格式附件报价差异表填写
合同部分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实施,双方现就业务管理及服务范围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和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履行地点:
2.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
2.1本合同;
2.2中标通知书;
2.3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的补充协议;
2.4合同附件(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价格表、技术规范等);
2.5经双方确认的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技术文件);
2.6招标文件;
2.7投标文件;
2.8其他经双方同意进入合同的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3.合同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3.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 )。
3.2 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费用、一般消耗性材料费、常用易损备件费(详见技术协议)、工器具费、管理费、相关规费、利润和税金等以及乙方认为完成本合同中未明确但在服务范围中必须完成的所有工作发生的任意一切费用。
3.3 本合同付款方式采用每半年付款。双方根据考核和奖励情况核算半年期应付款额,凭双方出具的质量验收单,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于1 个月内向乙方付款。
3.4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本合同价款不因劳动力市场等因素变化而变动。
3.6付款方式:本合同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
3.7如发生乙方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甲方将扣留乙方当期进度款,直至乙方提供足额付清本项目工人工资的证明文件后方可支付。
4 履约保证金:无
5.检修、维护质量
详见附件二:《技术协议书》、附件三:《安全协议书》
6.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
6.2 甲方有对设备异常的调查分析权、异常责任的认定权。
6.3 甲方有对乙方人员违章的停工权、处罚权。
6.4 甲方有对乙方人员不文明生产的处罚权。
6.5 甲方有对乙方人员不遵章守纪的处罚权。
6.6 甲方对乙方人员工作质量和及时性有认定权和处罚权。
6.7 为工会、青年团员、党员提供组织生活方便条件。
6.8 提供设备与系统原始资料、技术图纸、设计说明等。
6.9提供本项目技术要求并定期检查乙方维护日志记录。
6.10 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人员处理好与本厂员工的关系。
6.11 其他见附件二《技术协议》。
7.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应建立年度_ _的维护情况详细台账.
7.2服从甲方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辞退乙方。
7.3、负责组织质量验收工作。
7.4、施工现场要保持文明、整洁。
7.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申辩权。
7.6 对违反安全生产的命令,乙方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7.7 对本协议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有权同甲方协商解决。
7.8 在生产考核中有解释权,如果建议正确应尊重乙方意见。
7.9在工作环境和后勤方面,乙方有权提出合理要求。
7.10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及改进的建议权。
7.11 在合同期内,在甲方工作场所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及调度命令。
7.12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
7.13 乙方在日常检修维护中,所使用的日常工器具由乙方自行提供。
7.14 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7.15当发生异常或事故后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7.16 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人员发生人身伤亡等事故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7.17 乙方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要参与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工作场所的不安全地方及不安全隐患有权利向甲方提出,并要求甲方进行整改。
7.18乙方人为造成甲方生产器具等损坏将按照规定由乙方进行赔偿。
7.19 乙方有发生自然灾害时与甲方共同抢险救灾的义务。
7.20乙方有参加甲方组织的事故分析的义务。
7.21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乙方应移交管理权,从甲方委托范围内撤离其所属的全部人员,协助甲方作好本项目的交接和善后工作。乙方必须完整移交甲方在合同期内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的器具、资料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22 乙方负有维护甲方合法权益的义务,且该义务不因其他事项而免除。
7.23 乙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所有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若因社会保险金缴纳问题发生纠纷,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
7.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转托给任何第三方实施。
7.25 其他见附件二《技术协议》。
8.监督考核
8.1 设备管理、文明生产考核指标未达到火力发电厂达标考核标准时, 依据甲方制定的考核办法承担相应的处罚。
8.2 参照甲方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并结合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
9.不可抗力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或者持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海啸、台风、水灾、火灾、流行病、政府行为、战争、动乱。
9.2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其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因迟延履行本合同而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9.3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本合同另一方,以减少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提供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4 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5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解除
10.1 合同履行期限自 至 止。
合同到期后,在新的受托方实施本合同所涉及项目前,乙方必须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也应继续按本合同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10.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达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变更或者解除协议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10.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乙方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严重违反甲方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不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的,或发现乙方不能严格履行其职责的,或发现乙方原因造成安全等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4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到约定的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5 鉴于乙方通过参加甲方的采购活动而取得签订本合同的资格,在合同签订后或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投标或者与甲方谈判过程中有虚构事实,从而使甲方误信乙方符合投标或者谈判条件,进而乙方中标并与甲方签订合同的情形,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且自甲方口头或者书面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日起本合同终止。
10.6甲方发生企业破产、资产重组、严重亏损、按上级要求项目撤销或上级集中采购等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予以理解和接受。
11.免责条款
11.1 如果由于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行为导致甲方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或导致环境受到破坏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保证甲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索赔、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并使甲方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诉讼、赔偿请求、费用支出的影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需要承担前述责任的,无论本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赔偿。如果甲方所受的此类损失或损害完全是由于甲方的行为而造成的,则乙方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1.2 乙方应加强安全管理及驻厂员工的安全教育,遵守甲方及电厂的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放弃任何由于本项目的雇员遭受伤害而对甲方的追偿责任,除非这种伤害完全是由甲方造成的。
11.3为维护公众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而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1.4如果甲方发生企业破产、资产重组、严重亏损、按上级要求项目撤销或上级集中采购等不能继续履约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须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12.违约责任
12.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进行维护、保养、消缺,要求所有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不允许发生因乙方保养维护引发的主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事故,违约考核办法详见技术部分。
12.2若因乙方提供的材料或修理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应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视损失情况确定扣款金额并从合同款中扣除。
12.3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管理权,不撤出管理区域及移交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赔偿。
12.4乙方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2.5乙方欺诈甲方,不具有相关资质的、或者伪造、冒用他人资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2.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转托给任何第三方实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2.7 项目范围内系统及设备发生异常及以上不安全情况时,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组织的调查活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2.8 如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以年度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12.9甲、乙双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3.争议解决
13.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合同各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不能协商或者在协商开始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仍不能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13.2 本合同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争议提交法院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合同解除:
根据合同法,因以下甲方不可接受根本违约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同时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14.1经甲方最终质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2乙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导致甲方无法按预订工期完成项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事故处置
15.1 因甲方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各种施工或其他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同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向责任方追究责任。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5.2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做善后处理。
16.附则
16.1 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 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各条款保密,以确保双方利益。
16.4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 署 页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河北大街信用社 |
账号: | 账号: |
税号: | 税号: |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适用于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灰库及渣仓维护项目。它包括设备安装、修理、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 如果报价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或虽提出但未得到采购方的确认,那么采购方可以认为报价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1.4 报价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报价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执行较高标准。
1.5 项目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报价方应保证采购方不承担有关项目的一切责任。
1.6 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7 施工单位有良好的施工信誉,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施工单位未按期保质保量履行以前所签合同,被认为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
1.8 为保证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全部技术及配套要求,报价人必须就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进行投标,不允许部分投标,不允许转包。
2.项目概况
2.1输灰设备概况:
秦皇岛发电有限公司#1、#2炉电区干除灰系统采用双套管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将除尘器电区粉煤灰输送至二期#1、#2粗灰库,或可根据需要输送至原状灰库进入分选系统分选,粉煤灰输送距离约210米,垂直段提升高度是20米。#1、#2炉袋区干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仓泵式气力输灰系统,粉煤灰输送至一期灰库存贮。
#3、#4炉干除灰系统采用双套管紊流密相正压气力输送系统,除尘器电区粉煤灰输送至二期#1、#2粗灰库,或可根据需要输送至原状灰库进入分选系统分选,袋区粉煤灰输送至一期灰库存贮。
#1、2、3、4炉省煤器干除灰系统采用双套管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将粉煤灰输送至二期#1、#2粗灰库存贮。
2.2灰库设备系统概况:
一期干除灰系统有1座灰库,即一期灰库,二期干除灰系统有5座灰库,分别为原状灰库、#1粗灰库、#2粗灰库、细灰库及#3灰库,其中#3灰库作为备用灰库。每座灰库库顶安装有一台除尘器,每台除尘器配备一台风机,它保证能在所有运行条件下使灰库中维持一定的微负压状态,可以将输灰、卸灰等过程中的乏气排出并使之符合环保要求。灰库的除尘器由1个压力开关控制并检测差压,控制喷吹阀的工作对除尘器布袋的清洁。灰库设有1台压力真空释放阀用来监视因为过压或负压引起的对灰库结构的破坏。每座灰库都设有连续料位指示器,还有高料位报警。为了改善粉煤灰的流动性,灰库设有气化风系统。由气化风机提供气化用的气源,电加热器将空气加热的热风经环形供气管路送入灰库下部的气化槽,使气流均匀地分布在库底或库侧,对粉煤灰进行流化,保证库内粉煤灰顺畅卸出。二期灰库设有分选系统,用于粗细灰分离。
二期干除灰系统的灰库主要布置了干灰散装机、湿灰搅拌机两种卸灰设备。
2.3 渣仓设备系统概况:
储渣仓采用钢结构形式,包括渣仓本体、布袋除尘器、真空压力释放阀等设备。布袋除尘器应具有进渣30t/h时产生的乏气过滤和消除从渣仓排到大气的空气中的颗粒的能力。布袋除尘器排尘浓度不大于50 mg/m3(满足国家环保有关标准要求);布袋除尘器滤袋过滤风速不大于0.8 m/min。
2.4 上述2.1—2.3设备系统中因技改等项目涉及到新增设备、设施的修理、维护等。
3.工作范围
3.1 设备维护范围:
3.1.1 渣仓:
#1-4炉渣仓共3个,分别为#1炉渣仓,#2、3炉渣仓,#4炉渣仓,包括渣仓本体、顶部除尘器、卸渣系统及其控制系统、收尘系统、封闭系统(在建)、钢结构、楼梯平台、放灰操作间及压缩空气系统等所有渣仓附属设备。
3.1.2 灰库:
灰库共计6个,分别为一期灰库、原状灰库、 二期#1粗灰库、二期#2粗灰库、二期细灰库、#3灰库,包括灰库本体、顶部除尘器、灰库干(湿)卸灰系统及其控制系统、收尘系统、封闭系统(在建)、钢结构、楼梯平台、放灰操作间、一期气化风系统、二期气化风系统、#3灰库气化风系统、分选风机及管道阀门、所有与灰库相连接的输灰管道阀门、压缩空气系统等所有灰库附属设备。
3.1.3 #1、2、3、4炉省煤器仓泵输灰管道及除尘器仓泵输灰管道:
3.1.3.1 #1炉省煤器仓泵输灰管道1根,自#1炉锅炉厂房东墙外至灰库,规格为φ159×8mm,双套管,长度约240米。
3.1.3.2 #2炉省煤器仓泵输灰管道1根,自#2炉锅炉厂房南墙外至灰库,规格为φ159×8mm,双套管,长度约200米。
3.1.3.3 #3炉省煤器仓泵输灰管道1根,自#3炉锅炉厂房南墙外至灰库,规格为φ159×8mm,双套管,长度约150米。
3.1.3.4 #4炉省煤器仓泵输灰管道1根,自#4炉锅炉厂房南墙外至灰库,规格为φ159×8mm,双套管,长度约150米。
3.1.3.5 #1炉除尘器仓泵输灰管道共4根,自#1炉除尘器厂房墙外至灰库,其中第一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219×8mm,双套管,长度约220米;第二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219×8mm,双套管,长度约220米,第三、四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108×6mm,长度均为150米,合计300米。
3.1.3.6 #2炉除尘器仓泵输灰管道共4根,自#2炉除尘器厂房墙外至灰库,其中第一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219×8mm,双套管,长度约180米;第二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219×8mm,双套管,长度约220米,第三、四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108×6mm,长度均为150米,合计300米。
3.1.3.7 #3炉除尘器仓泵输灰管道共4根,自#3炉除尘器厂房墙外至灰库,其中第一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219×8mm,双套管,长度约130米;第二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219×8mm,双套管,长度约160米,第三、四列仓泵合并为1根输灰管道规格为φ108×6mm,长度为130米。
3.1.3.8 #4炉除尘器仓泵输灰管道共4根,自#4炉除尘器厂房墙外至灰库,其中第一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219×8mm,双套管,长度约130米;第二列仓泵输灰管道规格为φ219×8mm,双套管,出厂房后并入#3炉第二列仓泵输灰管道,第三、四列仓泵合并为1根输灰管道,规格为φ108×6mm,长度为120米。
3.1.4电控制部分:
3.1.4.1 包括3座渣仓及6座灰库的控制电缆、就地控制执行装置、就地表计、各种测量装置、接线盒、就地保温柜、就地操作箱及附属设备。热控设备二次接线接线端子及接线端子以下的设备。
3.1.4.2电源控制中心动力开关下口以下所有动力电缆,分选风机及各气化风机的电机、各卸灰电机、各空气加热器、各灰库高低料位计及全程料位计、就地控制箱及附属设备。
3.1.4.3 灰库落灰箱及以下电控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干除灰集控室内脉冲柜及风机启动回路)
3.1.5 采购方负责提供维护所需的备件(常用易损备件除外)、水、电、压缩空气,其余所有常用易损备件、辅材、消耗性材料、工器具、施工机械(均应有有效的检验、计量合格证)等均由报价方负责。
3.2维护项目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方负责各渣仓、灰库及输灰管道设备及系统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和故障的处理与消除,和大、小修及临修期间的设备检修和更换,日常的检查、保养、检修、调试,技术监督配合,隐患整改等工作。
3.2.1 维护范围内的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保、消缺、检修、调试和技术监督配合等工作。
3.2.2 设备需定期进行的各项检查、各项试验等工作,以及春检、秋检、防火、防汛、防冻等定期工作。
3.2.3 维护范围内设备检修,备用设备按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完整,备用设备按照运行设备标准检查、维护、消缺,保证备用设备备用良好,随时具备恢复运行条件。
3.2.4 对于渣仓、灰库、输灰管道等设备,随时对运行情况跟踪检查,输渣及卸灰期间,检查输灰管道无泄漏,卸灰系统、除尘系统等运行正常,发现缺陷通知运行值班人员并及时处理。
3.2.5 负责承包范围内设备、生产区域、公共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
3.2.6 输灰管道、渣仓及灰库发生漏灰,及时清理灰渣。
3.2.7 配合工作:配合运行人员进行设备的定期倒换,配合热工人员进行控制系统的测试、升级、改造等工作。
3.2.8 配合采购方提出所维护范围内设备大、小修、临检、抢修检修项目计划、各专业材料、备品备件计划。
3.2.9 负责对检修维护时更换下的设备或部件进行尽可能的修复,废旧物资按采购方要求放置指定地点。
3.2.10 做好巡检、维护、检修记录,建立和完善设备台帐、检修台账、工器具台账、备件更换台账及废旧物资管理等工作。
3.2.11 完成采购方下达的安全、隐患排查、反措及技术监督等各项整改工作。
3.2.12 按照采购方班组标准化要求进行维护班日常管理工作。
3.2.13发生输灰系统漏灰、阀门卡涩等影响正常输灰和卸灰的缺陷时,应及时通知采购方相关人员。
3.2.14 上述未涉及到的内容按采购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技术要求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电力建设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2部分:锅炉机组》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现场管理标准》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5.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质量保证要求
6.1. 质量目标
6.1.1 经济性指标:确保维护范围内的系统及设备,能够满足采购方规定的运行参数要求。
6.1.2 可靠性指标:设备完好率100%,不发生因报价方原因,造成维护范围的系统及设备非计划停运及降出力情况。
6.2 对报价方人员的基本要求:
6.2.1 为满足现场24小时维护需求,维护人员不少于6人(夜间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包括机务检修工4人,电气热控人员1人,项目经理1人;机务检修工包括至少焊工1人,兼职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同类干除灰、灰渣系统生产或现场安装或电厂维护的管理经验;检修工要求具有同类干除灰、灰渣系统生产、安装或电厂维护经验并能独立工作的熟练技工(中技及以上);电气热控人员、焊工人员并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电工证、焊工证),报价人必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上岗资格证件,上岗前须接受采购方的资格审验。
6.2.2 报价方人员值班场所由采购方提供,办公设施、用品由报价方自行解决。
6.2.3报价方人员吃、住、行费用自理。
6.3 报价方应有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所有项目和服务符合招标规范的要求。
6.4 报价方编制本项目的施工方案,并经采购方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6.5 报价方负责的工作如因工艺上的任何瑕疵所产生后果均由报价方无条件承担,造成的损失由报价方赔偿。
6.6 施工期间保证各步骤工序的施工质量,每项工作完成后需由报价方质检人员和采购方质检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
6.7报价方随时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不发生环境污染时间,及时清扫,应做到工完料净,工作现场无杂物、积水、积灰、积渣。
6.8 考核
6.8.1报价方对设备维修必须及时,保证设备的完好投运率在100%。维护期内渣仓、灰库、输灰管道等每发生一条三类及以上缺陷扣200元,每发生一条四类缺陷扣100元,消除缺陷超期按照每超过一小时加扣5元计算考核(一月内发生重复缺陷加倍考核)。
6.8.2报价方因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问题无法及时输灰、卸灰造成机组限负荷,每次考核5万元,并且按照采购方《机组出力受阻管理考核办法》进行相应考核。
6.8.3报价方因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问题无法及时输灰、卸灰造成灰斗垮塌、渣仓或灰库垮塌、机组停运,每次考核20万元。
6.8.4 发生不会处理的缺陷和不按检修工艺消缺的情况,每次扣300元,机组检修后冷态验收每发生一条问题考核20元。
6.8.5发生缺陷处理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事件,每次考核500元。
6.8.6日志、记录、台账不完善或更新不及时,每检查出一项考核50元。
7 安全管理要求
7.1安全管理目标
7.1.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和恶性未遂事件。
7.1.2无重大施工机械及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人为责任的设备损坏事故。
7.1.3杜绝火险现象,不发生火灾事故。
7.1.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7.1.5.无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7.1.6无一般职业卫生伤害事故。
7.1.8无坍塌事件。
7.1.9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7.1.10不发生违反“十条禁令”行为,即: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操作;严禁无票作业;严禁擅自扩大或改变工作范围;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上下抛掷物品;严禁违规进行动火、受限空间、起重作业;严禁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严禁无证进行特种作业或操作特种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特种设备、施工机具;严禁擅自解除主系统联锁、主保护、五防闭锁;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7.1.11做到“三无”即:无油迹、无积水、无灰尘。
7.1.12做到“三齐”即:拆下零件摆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
7.1.13做到“三不乱”即:电线不乱拉、零件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7.1.14杜绝Ⅱ级及以上粉尘、毒物危害作业,杜绝Ⅲ级及以上噪音危害作业,杜绝Ⅳ级及以上高温、体力劳动强度作业。
7.1.15无群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事件。
7.1.16不发生射源遗失或射线伤害事故。
7.1.17无传染病扩散事件。
7.1.119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率达到100%,不向外环境排放危险固体废物。
7.1.19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废水、生活污水、排水等排放达标。
7.2 报价方安全管理责任
7.2.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神华国神集团有关安全环保文件的规定,结合外委工程特点,为明确双方职责,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7.2.2报价方安全健康管理应遵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消防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
7.2.3报价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健康文明管理,提高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7.2.4报价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二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并按施工人员的3%配备具有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员。
7.2.5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雨、防风沙、防坍塌、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7.2.6报价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由施工采购方和采购方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和召开的安全会议。报价方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报价方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工、潜水工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上岗。
7.2.7报价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认真执行。报价方应依据业主的文明检修管理要求等制度制定承包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为确保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实施施工现场定置化、模块化管理。
7.2.8外委工程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报价方应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进行作业过程的危险源分析和工作安全性分析,编制安全作业方案。
7.2.9报价方应熟悉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报价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止噪声、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的措施。
7.2.10报价方应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重量及其他合理措施,防止报价方或其分包商的任何运输车辆因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坏或损伤所通行的道路或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道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用上述措施后,仍超过所通行的桥梁或道路的载重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报价方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路线上的桥梁加固或改建,或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和因报价方未执行本条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采购方概不负责承担。
7.2.11报价方在任何时候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或在其员工之间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并维护安定和维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7.2.12报价方应自费采取应有的卫生防护措施,经常保持现场及其驻地整洁和卫生,以保护职员和工人的健康,并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医务人员,防止传染病和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在炎热的高温条件下施工时,报价方应注意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报价方还应负责为其雇用的员工供应清洁的饮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7.2.13报价方应执行采购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接受采购方对其进行的安全管理。当采购方认为报价方的施工行为对人身、财产及环境的安全构成威胁时,有权发出整改、罚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报价方承担。报价方接受采购方对其进行的安全管理,但不能免除其对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
7.2.14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报价方负责。由于报价方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报价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
7.2.15直至竣工移交之日前,外委工程所用的采购方的全部财产由报价方负责看管,施工期间的任何损失或损毁,由报价方自费恢复或更换,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执行。
7.2.16采购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购方不得要求报价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采购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采购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2.17报价方按规定参加由施工采购方和采购方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和召开的安全会议。承诺如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施工采购方安监部门,如不上报一切责任由报价方负责。
7.2.18报价方必须对所管辖的施工队、班组和二级单位的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利用三级安全保障体系对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在班组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7.2.19外委工程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根据项目进展,随时盘查施工组织的危险控制状态。 根据施工项目的进展,必须制定中、短期风险控制计划,针对高风险作业项目管理,报价方必须组织系统、科学的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制定出风险控制方案。
7.2.20所有机械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所有施工车辆和交通车辆都必须完好,并获得相关许可运营证书。所有车辆必须配备上车“三检”记录,确认人、车安全可靠后方可上路、行车。
7.3 报价方应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7.3.1报价方必须明确施工安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7.3.2报价方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身体检查和技术培训制度。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身体健康;确保起重、焊接、电气、高空作业、起重机和机动车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有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书,根据工种需要配备相应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统一穿着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工作服。
7.3.3报价方应建立施工设备、机具(包括车辆)及工具的定期检验(特种设备需有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标定及维修制度,严把“五关”,即:机械进厂关,机械管理关,人员资质关,重大起吊作业方案审查关及机械使用关。做好施工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的建设。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
7.3.4报价方应根据外委工程的特点,进行施工风险辨识(找出危险源,尤其是重大的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坍塌、防触电、防爆、防雷、防风、防雪压、防雨、防滑、防暑、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7.3.5报价方应建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报价方应有完备的安全保障系统,要有完善、可行、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和针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报价方应建立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持续改进;报价方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其安全体系有效运作。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文件、有执行、有记录、有检查、有奖惩、有评价、有改进,使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7.3.6报价方应随时接受行业及采购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罚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同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7.3.7由于报价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报价方除承担所有责任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外,按照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秦皇岛热电安装及检修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考核条款扣减合同价款。安全事故的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它安全问题的奖惩按采购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执行。
7.3.8开工前报价方应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工程款10%,最高不超过20万),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当合同安全管理目标任何一项未达到时,安全保证金将全部扣除;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竣工决算时安全保证金全部返还。报价方工程结算时,必须经采购方安监部门签证。
7.3.9报价方必须提供安全投入物资明细及相关费用,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安全投入物资包括:防止人身伤害而投入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防护服、工作服、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坠器、安全网、防护面罩、绝缘手套、耳塞、电笔、工器具检验费用等;防止火灾需投入的物资,如石棉布、防火布、灭火器;防止高空落物等需投入的物资,如防坠绳、隔离围栏;警示标识;防止环境污染需投入的物资,如塑料布;文明生产需投入的物资,如胶皮等。
7.3.10承包商软件操作流程必须与实际操作流程同步,否则不予办理入厂手续;。
7.3.11报价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报价方应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
7.3.12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采购方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价方应以其自已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7.3.13报价方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7.3.14报价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报价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
7.3.15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做到现场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设备、机械、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汛要求。
7.3.16施工临时设施完整、环境清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在工程施工期间,报价方应自费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采购方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临时工具,运至指定地点。
7.3.17报价方各责任区应严格执行有关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一方面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另一方面要防止尘土飞扬,定期洒水,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7.3.18施工区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将废料运到采购方指定的地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7.3.19报价方应随时接受行业及采购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罚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同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7.3.20报价方使用的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使用证件,并报施工采购方和采购方登记、备案。
7.3.21报价方必须建立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登高装置、移动式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台帐,禁止一切无号、无证、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在施工现场使用。
7.3.22报价方使用的电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和起重工器具必须经过采购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对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登高装置、移动式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粘贴编号、合格证,确保其安全可靠。
7.3.23报价方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配足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防尘口罩、护目镜、防酸手套、连体服、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等。
7.3.24凡是涉及与地方政府、采购方上级公司来往的文件必须经采购方审定,未得到采购方同意,不得接待地方政府、采购方上级公司、新闻机构。
7.3.25报价方不得私自进入生产区域,如果需要进入生产区域施工,必须按照采购方相关规定,听从采购方生产人员的管理,办理各项工作许可证。
7.3.26与其它标段相关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协商解决各类问题,发生纠纷时应通过采购方解决,确保工程的团结、和谐。
7.3.27在紧急状态下,报价方属于采购方应变体系下的二级组织机构,必须建立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并服从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风险状况和采购方的具体要求,报价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紧急应变设备、设施和材料等物资(应急物资主要包括防台、防汛、防雨、防火、防危险品泄漏、防重大设备设施损坏等类别),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物资能够随时投入使用,严禁随意将紧急应变物资移做他用。
7.3.28报价方根据整个施工项目的风险和总体要求,必须编制本单位的紧急应变体系文件,报施工采购方和采购方审批后,组织各级人员培训和执行,报价方承诺至少制定群死群伤、群体食物中毒、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紧急疏散、地震、防台、防汛、防雨等应急预案。
7.3.29报价方必须建立相应的义务急救员和消防员;义务急救员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15%,同时还必须保证每个班组至少有2名急救员;义务消防员不得少于施工总人数的30%。
7.3.30报价方发生重大未遂事件、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应立即(15分钟内)报告施工采购方和采购方,并展开各项应急和控制措施,应急处置完成后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严禁破坏和更改,禁止隐藏或瞒报。
7.3.31凡是构成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事故等,由施工采购方、采购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报价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调查和落实整改措施;其它事件由报价方组织调查分析,调查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经过、直接原因、根本原因、经济损失、责任分析和考核等内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报施工采购方和报价方。
7.4 安全管理考核
报价方承诺接受采购方实施现金考核,考核的具体条款如下:
7.4.1报价方施工人员发生违反采购方规定的违章行为,一般违章罚款200-500元/人次,严重违章罚款500-1000元/人次;
7.4.2报价方施工人员在工作现场吸烟,对报价方进行考核500元/人次。
7.4.3在施工过程中不符合采购方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对报价方进行考核500-1000元/处。
7.4.4报价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高空落物等不安全现象,未造成后果的,罚款1000-5000元。
7.4.5报价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动用消防水源、遗留火灾隐患的,罚款500-1000元。
7.4.6报价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挪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罚款500-1000元。
7.4.7报价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防火措施不力,防火监护不当,造成火险的或损坏消防设施的,罚款1000-5000元。
7.4.8报价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采购方财产损失的,由报价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7.4.9对报价方施工人员违反采购方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采购方保卫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考核。
7.4.10报价方人员违反“十条禁令”的立即清退,并对所在队伍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停工整顿,强制安全教育。一年内发生3次及以上违反“十条禁令”的外委施工队伍,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承包公司任何工作。
7.4.11报价方施工现场安全人员配置不满足合同及相关规定要求,或不满足现场需求,报价方接受每少一人考核500元,虽配置到位但现场管理无作为,每次考核500元;
7.4.12因报价方对各级施工队伍和分包单位管理不当,演变成危机事件,给采购方带来社会和公众影响的,承诺接受采购方每次处罚10-50万元。
7.4.13报价方拒绝施工采购方和采购方的安全监察人员合理监察,或发生顶撞,承诺接受采购方考核500~1000元;被曝光或整改通知多次的安全问题,仍不能彻底改变者,视为管理失控,承诺接受采购方停工整改通知,同时在停工整改期间每天罚款500元,直至整改验收合格、复工。
7.4.14采购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的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物理环境存在事故隐患,在整改要求发出后没有按照规定日期完成整改和书面反馈的,承诺接受采购方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
7.4.15发生意外事件后,没有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承诺接受采购方考核2000元,由此导致重复性事件发生的,每次考核10000元;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发现隐瞒事实真相,发生意外事件隐瞒不报的,承诺接受采购方每次考核5000-10000元。
7.4.16报价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在内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许更换,如果更换必须征得采购方书面同意,否则依据7.4.11项进行考核。
8 现场环保及文明施工要求
8.1认真落实采购方的有关管理文件,坚持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区域内部及外部道路清洁和安全。
8.2严格服从采购方对总平面管理和现场平面管理的要求,严禁擅自乱建或扩大面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现场布置,按要求用地,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侵占施工区域外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8.3生产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擅自移动,严格明火作业管理,使用后消防器材及时归位。
8.4 按照平面图规划进行布置,并摆放整齐,每天产生施工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8.5 拆开楼梯、平台及孔洞盖板及时恢复,保证不得变形、缺损,完整统一。
8.6 严禁施工人员现场随地大小便、引用水瓶乱丢弃等不文明行为。
8.7 施工区域做好遮挡,不发生污染设备时间,设备及管道表面的油漆应保持完好,必要时进行原样恢复。
8.8随时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否则及时清扫,应做到工完料净,工作现场无杂物、积水、积灰、积渣。
9.材料要求
全部进场使用材料、工器具须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材料,并经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优先选用品牌优质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材料及产品。
10.工程分包要求
10.1 报价方必须就招标范围内全部项目进行投标,不允许部分投标,不允许转包。
10.2 在施工过程中采购方对报价方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及执行力进行考核,对不能满足采购方方要求的现场管理人员,采购方有权责令其无条件退场。
10.3 报价方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国家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安全人员、特殊工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11.资质要求:略
12.双方责任
12.1报价方责任和义务
12.1.1报价方负责建立与采购方管理机制一致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要统一纳入采购方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中,统一执行采购方制定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严禁各类违章活动,接受采购方对检修维护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主动理顺与采购方相关部门或专业的工作关系。
12.1.2报价方按照采购方要求配置维护人员,并提供人员名单,做到持证上岗,保持人员的稳定,未征得采购方同意报价方不得擅自更换维护人员。采购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报价方人员业务素质低下或不足,有权要求报价方更换人员或对作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发生培训按规定收取培训费用,报价方安排人员轮休由报价方自行调整,但必须保证现场工作,满足现场维护要求,保证灰渣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12.1.3报价方负责缺陷的查询、登记,按采购方要求及时消除缺陷(当班人员必须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必须向采购方提交书面说明)。
12.1.4报价方对设备的检修维护质量负责,对因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机组限负荷乃至停炉事故负全部责任,对因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大量漏灰乃至环保事件负全部责任。
12.1.5报价方对所管辖的设备实行专责制,将每台设备落实到人,设备专责人按时巡视所负责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购方,24小时值班(含节假日),为保证夜间跟踪检查和消缺,每晚必须留有充足的值班人员(至少保证2人)。值班人员通讯联络畅通,接到运行人员通知后,白天10分钟、夜间15分钟到现场,出现不及时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如发生因报价方延误原因而造成的后果,报价方承担全部责任。
12.1.6报价方每周五对本周所辖设备发生缺陷进行统计分析,查找原因,对多发缺陷及重复缺陷进行重点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降低缺陷发生率,并上报采购方主管部门。
12.1.7报价方人员能够独立带票(工作票、动火票)作业,工作票办理和执行遵守采购方工作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要掌握采购方工作票流程,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办理好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存在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采购方提出并停止作业,报价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或未严格执行电力系统的安全规程及采购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设施损坏由报价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12.1.8报价方本着为采购方节约原则,对能修复的配件应给予修复。现场更换任何配件需由采购方专业人员现场签证同意后才能更换,报废物资按照采购方要求放置指定地点。
12.1.9检修时执行检修文件包和检修标准化作业要求,确保设备修后质量。
12.1.10报价方做好事故预想,进行危险源辩识,制定并执行各种预案和各项反事故措施,并定期组织反事故演练。
12.1.11报价方应保证维护人员相对固定,如需进行人员调整应征的采购方认可后方可调整。采购方对维护人员的工作状态、检修技能进行跟踪,如确认无法满足采购方的人员要求,可提出调整人员的要求,报价方应予以满足。
12.1.12报价方在维护过程中确无法满足采购方的维护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维护工程,带来的损失由报价方承担。
12.1.13报价方必须建立完善的设备台账和记录表单,至少包括巡视记录、消缺记录;设备台账包括运行、停用、备用设备,台账内容至少有保养、检修及消缺,设备及备件更换等内容。每次重大备件更换必须进行记录,检修后按要求对检修项目、更换备件、检查发现的问题等检修记录整理后录入设备台账,并按照采购方要求上报。
12.1.14报价方每月5日前必须向各主管部门提交一份当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向采购方提供日常消缺用备件的计划工作;及时向采购方提出大、中、小修计划,维护工作计划和完善整改建议。
12.1.15报价方维护人员在维护现场必需统一着装(在上衣的规定位置应有报价方名称),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12.1.16报价方负责设备检修、维护必需的工器具(电动工器具必需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辅材、消耗性材料,以及维护人员的劳保用品和必需的安全防护工具。
12.1.17 报价方负责提供常用易损备件,清单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计数量 | 备注 |
1 | 布袋 | 132×2300mm | 100 | 原状灰库 |
2 | 布袋 | 135×3400mm | 100 | #1粗灰库 |
3 | 布袋 | 132×2300mm | 100 | #2粗灰库 |
4 | 布袋 | 135×3400mm | 100 | 二期细灰库 |
5 | 布袋 | 130×2300mm | 100 | 一期灰库 |
6 | 布袋 | 135×2000mm | 100 | 集中收尘 |
7 | 布袋 | 130×2100mm | 300 | 渣仓 |
8 | 钢丝绳 | 直径6mm和8mm | 50米 | 散装机 |
9 | 膜片及弹簧 | 4DMC-36型布袋除尘器脉冲装置 | 100套 | 喷吹电磁阀 |
10 | 钢丝绳 | 直径2mm,带套轮 | 5套 | 全程料位计 |
11 | 皮带 | SPB-2874 | 20 | 库底气化风机 |
12 | 三角带 | B2202 | 24 | 一期渣仓收尘风机 |
12.1.18报价方按照外委供应商管理制度及评价标准,标准化班组建设,星级班组建设等要求做好安全、技术和班组管理工作,按照采购方要求建立建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及各类设备台帐和记录。
12.2 采购方责任
12.2.1按照采购方外委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相关要求对报价方进行管理。
12.2.2采购方负责对报价方所辖设备重要缺陷和检修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设备消缺、检修后的验收。
12.2.3采购方负责为报价方维护工作提供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合同结束采购方收回。
12.2.4采购方指定机务、除灰专业人员与报价方联络,负责解决和处理维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相关工作。
12.2.5维护期内备件(常用易损备件外)由采购方提供,报价方每月5日前负责统计和申报所需的材料备件计划给采购方,需要更换备件时由报价方提出必须经过采购方专业人员现场确认并同意。
12.2.6 在发生紧急或重大事故情况下,报价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及时等因素而无法处理或耽误维修等,采购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报价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2.2.7在维护过程中,报价方由于人员技能和数量无法满足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或人员进行维护,报价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12.2.8采购方有权撤换报价方不能胜任定期检修、维护及抢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生产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报价方自负。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项目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商务部分
报价人需如实填写提交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给出格式的请按格式提供,报价文件正本证照应为扫描件,副本可为复印件:
1 报价函;
2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3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报价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1 单位简介;
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3 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资质证书;
4.4安全生产许可证
4.5年检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体系认证、环境与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按报价人须知要求提供)
4.6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按报价人须知要求提供)
4.7业绩表、用户证明及合同(协议)复印件
4.8合同响应声明
二、技术部分
三、报价表
四、廉政承诺函(装订在商务部分首页)
一、商务部分
1.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补充文件材料),并经过问题澄清,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项目采购的全部有关情况。愿意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本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报价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贵方签订施工合同。
(3)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报价文件或任何报价文件。
6.(其他补充说明)。
报 价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报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业绩 | |||||||
备注 |
3、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4、报价人资格文件
(按目录附加证明材料)
……
4.6 近3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 单位 | 年 | 年 | 年 |
一、注册资金 | 万元 | |||
二、净资产 | 万元 | |||
三、总资产 | 万元 | |||
四、固定资产 | 万元 | |||
五、流动资产 | 万元 | |||
六、流动负债 | 万元 | |||
七、负债合计 | 万元 | |||
八、营业收入 | 万元 | |||
九、净利润 | 万元 | |||
十、现金流量净额 | 万元 | |||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
1.净资产收益率 | % | |||
2.总资产报酬率 | % |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 | |||
4.资产负债率 | % | |||
5.流动比率 | % | |||
6.速动比率 | % |
注:1.本表后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4.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甲方名称 |
甲方地址 |
合同价格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作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甲方代表及电话 |
项目描述 |
备注 |
注:1. 本表后应附中选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应如实填写报价人完成的类似项目获得的荣誉称号,本表后应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本表应如实填写用户反馈意见及上级主管部门竣工验收评定意见,本表后应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9 合同响应声明
我公司完全响应(或有差异则需在差异表中载明)采购文件合同条款规定全部内容。
差异表
序号 | 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 | 差异内容 |
二、技术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资料中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述
(二)工作的目标及范围
(三)组织机构框图、各级组织的职责范围、承包人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工作的任务与措施
(五)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与对策
(六)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信息管理体系
(七)其它建议(为更好地完成本项目的工作,承包人可按照自身的实际经验,对本项目的工作提出良好的建议。)
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工作年限 | 专业技术职称 | 证书 | 身份证号码 | 岗位 登记单位及状态 | |||
初级 | 中级 | 高级 | 证书名称 | 编号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附相关证书扫描件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拟投入人员工作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称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最高学历 | 专业 | |||||||||||
资质 | 证书编号 | ||||||||||||
本工程拟出任职务 | 工作年限 | 专业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经历 | |||||||||||||
年月 | 单位 | 工程名称 | 在工程中担任岗位 | 主要工作 | 证明人 | 联系电话 | |||||||
目前承担工作或工程名称 | |||||||||||||
担任职务 | |||||||||||||
工程开、竣工时间 | |||||||||||||
奖惩情况 |
注:本表人员应与“拟投入人员情况汇总表”中所列人员相一致,在本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报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三、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项目名称)采购
报 价 文 件
(报价表)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表1报价总报价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报价总报价表 | ||
1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2 | 报价总价(含税) 税率% | 小写 | |
大写 |
注:1、请严格按招标范围及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小数点后不超过两位)。若报价文件未提出报价差异,则视为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的人工、材料、机械、规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必须注明含税报价总价的税率
3、报价人应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表2 维护项目费用分项价格表
(必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费用项目名称 | 合价(元) | 备注 |
1 | 人工费 | ||
2 | 消耗性材料费 | ||
3 | 易损备件费 | ||
4 | 机械使用费 | ||
5 | 其他费用 | ||
6 | 管理费 | ||
7 | 利润 | ||
8 | 税金 | ||
合计 |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表3 人工分项费用分项价格明细表
序号 | 人员配备 | 人数 | 现场服务时间(月) | 月工资基数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福利及劳保费 | 其他... | 总计 | 收费依据及内容说明 |
---|---|---|---|---|---|---|---|---|---|---|---|
1 | 项目经理 | ||||||||||
2 | 机务检修人员 | ||||||||||
3 | 电气热控人员 |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表4 消耗性材料费分项价格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表5 常用易损备件分项价格表
报价方负责提供常用易损备件,清单如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1 | 布袋 | 132×2300mm | 100 | 条 | |||
2 | 布袋 | 135×3400mm | 100 | 条 | |||
3 | 布袋 | 132×2300mm | 100 | 条 | |||
4 | 布袋 | 135×3400mm | 100 | 条 | |||
5 | 布袋 | 130×2300mm | 100 | 条 | |||
6 | 布袋 | 135×2000mm | 100 | 条 | |||
7 | 布袋 | 130×2100mm | 300 | 条 | |||
8 | 钢丝绳 | 直径6mm和8mm | 50 | 米 | |||
9 | 膜片及弹簧 | 4DMC-36型布袋除尘器脉冲装置 | 100 | 套 | |||
10 | 钢丝绳 | 直径2mm,带套轮 | 5 | 套 | |||
11 | 皮带 | SPB-2874 | 20 | 条 | |||
12 | 三角带 | B2202 | 24 | 条 |
表6机械费分项价格明细表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合计 |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表7 其他费用分项价格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
廉 政 承 诺 函
项目名称:
报价人:
为规范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采购工作,防止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报价人做如下承诺。
(一) 报价人尊重采购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采购人遵守执行。
(二) 报价人的工作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了解报价项目的商业秘密。
(三) 报价人的工作人员在报价过程中以及中选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给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为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邀请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接受采购人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为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为采购人的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出国旅游等;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向采购人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 报价人有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按时参加采购人的廉政会议。
(五) 报价人发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政的行为,主动在48小时内署名报告采购人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六) 报价人违反廉政承诺,经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退回其报价;对中选的项目,采购人有权撤销中选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的经济合同总价款的1-2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报价人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报价人接受采购人不再考虑与其合作的处罚。
本承诺书在本次采购、报价及合同授予、履行的过程中保持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报价人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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