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坡磷矿10万吨/年开采技改招标公告
阳坡磷矿10万吨/年开采技改招标公告
2019年09月12日,石门乔森磷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阳坡磷矿10万吨/年开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南北镇薛家村3组,项目规模为对阳坡磷矿10万吨/年开采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本次技改工程矿界范围不变,开采规模不变,主要针对现有工程进行环保整治。本项目占地面积0.8212km2,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7.57%。
序号 | 类 别 | 情 况 说 明 |
1 | 项目名称 | 阳坡磷矿10万吨/年开采技改项目 |
2 | 项目地址 | 石门县南北镇薛家村 |
3 | 建设单位 | 石门乔森磷化有限责任公司 |
4 | 建设性质 | 技改 |
5 | 占地面积 | 0.8212km2 |
6 | 设计规模 | 年产10万吨磷矿 |
7 | 实际规模 | 年产10万吨磷矿 |
8 | 概算投资额(总投资、环保投资) | 总投资13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49% |
9 | 实际投资额(总投资、环保投资) | 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57% |
10 | 开工建设时间 | 2018年03月 |
11 | 竣工时间 | 2019年04月 |
12 | 试生产时间 | 2019年04月 |
13 | 环评及批复 | 2018年3月由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03月26日通过了石门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号:石环评[2018]20号)。 |
14 | 生产制度 | 8小时/天,300天/年 |
15 | 劳动定员 | 24人 |
16 | 主要环保设施 | 矿井通风、湿式凿岩、井下防尘、洒水降尘、涌水沉淀池、雨水收集沉淀池、设备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阳坡磷矿10万吨/年开采技改项目于2018年03月由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03月26日通过了石门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文件号:石环评[2018]20号)。项目于2019年04月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57%。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与验收内容为:阳坡磷矿10万吨/年开采技改项目在竣工后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对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的查验、监测等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所述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矿井涌水,以及初期雨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现有员工24人,按每天每人平均用水30L计算,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0.72t/d,生活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58t/d。生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 、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等。
本项目地处山区,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置后用于周边农业灌溉,不直接外排。
(2)矿井涌水
本项目为地下开采,开采过程中岩溶裂隙水平均涌水量约240t/d,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项目在矿井内设沉淀池,初步收集、处置矿井涌水,部分用于井下凿岩开采及防尘,消耗量约40t/d。剩余的矿井涌水外排至地面沉淀池处置,处置后补充至空压机约2t/d,矿区地面防尘、绿化消耗约18t/d,其余约180t/d外排至矿区南面的后湾河。
3、初期雨水
由于矿石和原材料运输等影响,工业广场地面含有一定量的灰尘的污染物,降雨初期,雨水形成的地表径流冲刷带动地面灰尘的污染物,因此必须将初期雨水收集、处置。项目在矿区下游设置一个约30m3的一级沉淀池,雨水经沉淀处置后排至项目南面后湾河。
(二)废气
1、爆破废气
本项目所用炸药主要成份为硝酸铵,其成份为硝酸铵89.85%,复合油4.7%,木粉5.2%。爆炸过程产生的有害气体主要为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采取井下通风的方式外排,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扩散,通过周边山林吸收消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采矿通风粉尘
井下采矿凿岩、爆破、产装的过程产生含粉尘废气。采取湿式凿岩抑尘,爆破堆喷水降尘,定期喷水清洗巷道壁,矿石溜井口喷雾除尘,将强井下通风等措施,从产尘源头将强控制已达到抑尘目的,同时也改善了井下作业环境。
3、矿石运输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矿石加工,污染物仅来源于矿石在场内运输过程。矿石从井下采用采矿专用车辆外运至矿石堆场,再由外部运输车辆外运出售。矿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汽车尾气、道路扬尘、矿石装卸扬尘等。定期对厂区内道路洒水,运输车辆加盖遮棚,能有效减少粉尘的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爆破作业,空压机等机械设备,汽车运输等。项目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固定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同时只在昼间生产,减少噪声对周围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内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废水沉淀池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废石产生量约5000t/a,全部不出硐,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
废水沉淀池沉渣产生量约450t/a,全部用于回填井下采空区。
生活垃圾按每人0.8kg/d计算,则年产生量为5.8t/a。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1级标准及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有组织废气排放,无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效率监测。
3、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测试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氟化物、铜、锌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1级标准,铅、镉、砷、汞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气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测试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检测期间,厂区东面居民点环境空气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24小时平均二级标准;环境噪声测试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项目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阳坡磷矿10万吨/年开采技改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环评及审批部门要求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所述一致,无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经现场检查和采样监测,废水、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固废处理措施,均符合验收执行标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到位,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资料真实,内容全面,验收监测结论可信。石门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得到了落实。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达标排放;
2、采矿结束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矿区生态修复。
石门乔森磷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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