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学灾后恢复重建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第三小学灾后恢复重建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芦山县芦阳镇第三小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芦山县芦阳镇第三小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己由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芦发展固[201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山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及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芦山县教育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芦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芦发展固[2011]8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5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

2.2建设地点:芦山县新城区迎宾大道;

2.3本次招标为芦山县芦阳镇第三小学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

2.4建设规模:规划新建教学楼3000平方米,综合楼2200平方米,食堂300平方米,250米环形运动场、篮球场等运动场地,图书、教学设备设施购置和附属工程建设。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300日历天;监理标段从开工到竣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近三年来具有3个房屋建筑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四川省以外企业出具持有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近三年具有1个房屋建筑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1年6月13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29日

9时30分,地点为雅安市开评标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芦山县教育局

地 址:芦山县新城区迎宾大道

邮 编:625600

联 系 人:纪 老 师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东路668号国嘉*新视界20楼3#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杨 小 姐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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