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资阳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资阳市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及救助管理站建设工程已由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审批〔2010〕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救助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捐赠、中央财政划拨、省市配套、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资阳市救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审批〔2010〕1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救助管理站,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雁江区松涛镇宰山村7、8组。
2.3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的监理工作;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分为 1个标段,监理分为1个标段;
2.5 工期:
施工标段:为90个日历天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7、2008、2009)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07、2008、2009)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四川省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省外企业须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6 月 7 日至 2011年 6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二楼)凭下列资料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的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监理除外)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需审验原件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招标公告发布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1年6月28日14:30,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阳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 资阳市雁江区南河路
联系人: 曾女士
电 话: 028-********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2号A座31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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