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处市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机关事务管理处市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公开招标公告(编号:PTCG*******-G-2)
PTCG*******-G-2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公开招标公告(编号:PTCG*******-G-2)

重要提示:为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公平、公正,如发现采购当事人有排他性、不合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采购当事人提出质疑,若采购当事人没有按时答复或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依法向采购管理监督部门投诉,若发现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请向纪检机关举报。 市招投标办:*******;市财政局:*******;市纪委:*******

受采购人委托,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第三部分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PTCG*******-G-2

二、项目名称:市直机关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交通部门核发有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的一类或二类汽车(含4S店)维修资格的维修企业。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正式)。

4、经营场所位于荔城、城厢、涵江三城区内,经营场所实际面积(不含展厅)不少于550m2,维修车间实际面积不少于400m2;停车场实际面积不少于100 m2。

5、投标人在设备、人员、维修场所、报价及服务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需提供单位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获得:投标人可直接从莆田市有关媒体网站www.ptztb.gov.cnwww.ptzfcg.gov.cnwww.ptgpc.cn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5天通过网上查询下载本次招标的相关澄清、更改和答疑纪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天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通知。

五、现场答疑时间:2011年6月9日上午9点;

六、递交资格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6月22日16:00前,经初审不符合要求,可于第二天(2011年6月23日)16:00前补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7月5日上午9点00分,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八、开标地点:莆田市政府7号楼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四层。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必须于开标之日上午9点00分前存至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以到帐为准,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请在汇款凭单上注明车辆定点维修保证金。

1、单位全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040000972

2、单位全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023133;

3、单位全称: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99

十、联系人:小高

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事业楼7号楼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4层 邮编:351100

电话:(0594)*********************

传真:(0594)*******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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