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环白洋淀七个村庄综合治理暨“一源四措”工程招标公告

雄县环白洋淀七个村庄综合治理暨“一源四措”工程招标公告

雄县环白洋淀七个村庄综合治理暨“一源四措”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环白洋淀七个村庄综合治理暨“一源四措”工程项目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投字【201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河北省雄县鄚州镇李广一、二、三、四村和苟各庄镇枣林一、二、三村; 建设规模:(1)雄县环白洋淀7村庄总计新建5m3污水池16座,12m3污水池3座,1m3收集瓮154个,2.8m3/d净化槽11套,1m3/d净化槽98套,5m3/d小集中2个,新建120m3/d污水处理站和人工湿地各1座、80m3/d污水处理站和人工湿地各1座、110m3/d污水处理站和人工湿地各1座,新敷设重力排水管2050m,压力排水管2250m。(2)新建生态环保公厕3座。(3)总计清理积存垃圾1000m3; 工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EPC总承包单位,由其负责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运行期维护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2 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2019年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缴费凭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3)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4)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3.4业绩要求:(1)近三年(自2016年10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市政工程污水处理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结果和合同协议书)(2)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自2016年10月0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市政工程污水处理类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查询结果和合同协议书);3.5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3.6信誉要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有效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3.7其他要求:(1)2019年近三个月内的纳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2019年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每个联合体不能超过 3家(含3家)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职责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总承包主体,即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责任。3.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21 09:00至2019-10-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1-11 14:00,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雄州镇雄州路19号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邮编:

0718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许科长

联系人:齐艳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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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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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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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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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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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铁道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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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300 1615 4080 5051 58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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