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许准字【2019】0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人: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
3.建设地点:祁阳金浯小区坐落在祁阳县浯溪中路,该小区始建于七十年代,有住户55户,宾馆一座,商铺二十余宗。由于该小区建设年代久远,房屋陈旧,设施落后,现有住户多次派代表到管理区,要求进行棚户区改造。由于祁阳金浯小区原住户已全部以货币形式安置,因此,本次规划设计为商品房,配套商业等设施,设计需与祁阳县总规、控规相吻合,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建成周边范围内的地标建筑,绿化率、建筑密度等控制性指标符合相关要求。
4.建设规模:本项目棚户区规划总用地面积8144.82㎡。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设计费为112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资金。
6.招标范围: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包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7.设计周期:共计42日历天(不包含相关配合服务工作时间),其中:方案深化阶段为7日历天;施工图设计阶段为35日历天;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组成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是相应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投标单位须提供设计人员的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为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17】第33号和《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中的“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执行。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投标截止前于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资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2 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答疑或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年1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提交。
4.投标人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且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金洞管理区祁阳金浯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详见招标文件规定第二章前附表3.4.1条。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保证金到帐情况为准。
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金洞管理区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督,电话:肖先生139*****231。
招标人: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金洞管理区金洞镇人岭街5号
联 系 人:陈旭浯
电 话:189*****707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世纪联华旁
联系人:阳丽平
电话(传真): 151*****503
邮 箱: ********6@qq.com
监管单位:金洞管理区住建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9*****231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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