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金鑫企业集团公司关于2019-2021年度工程结算复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邀请招标公告
金华金鑫企业集团公司关于2019-2021年度工程结算复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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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金鑫企业集团公司的委托,就金华金鑫企业集团公司关于2019-2021年度工程结算复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向贵单位发出投标邀请。
一、项目编号:TY2019-FW323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招选数量 |
1 | 2019-2021年度工程结算复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 详见文件 | 1家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取得经金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已审核通过的企业可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此《证明》);
4、供应商须为金华市财政局2017-2018年购买专业服务项目的工程审价及复核服务的中标入围单位且非招标人已招标入围的工程审价服务单位;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时间:2019年10月 21日至2019年11月1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取得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法人委托授权书。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投标人应在2019年11月11日14: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交至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32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11日14:30点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1月11日14:30点在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金华金鑫企业集团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191
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翰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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