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望京SOHO办公室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金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望京SOHO办公室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投标前须知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金科新能源望京SOHO办公室装修项目 |
2 | 项目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三B区47楼 |
3 | 项目现状 | 整层空置,地面为架空 |
4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5 | 用地面积 | 约1206㎡ |
6 | 工期 | 30日历天,其中方案10日历天,初步设计(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的图纸)10日历天 |
7 | 招标范围 | 室内装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报建配合、施工现场服务 |
8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9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建筑装饰设计丙级 |
10 | 招标文件发布 | 时间:2019年10月20日 发布方式: |
11 | 踏勘现场 | 时间:自行安排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 3份 |
14 |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及时间 | 提交时间:2019年11月1日10:00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三B区8楼806室 联系人:刘思含 电话:131*****696 邮箱:liusihan@jinkenergy.com |
15 | 评标会 |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三B区8楼 时间:2019年11月1日13:00 |
16 | 评标标准 | 按本招标文书所规定的评标、定标标准 |
二、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三B区47楼,建筑面积约1206㎡,整层空置,地面为架空。该场地为金科新能源公司办公空间,拟设立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室1间,副总经室3间,财务总监室1间,大会议室1间,小会议室1间,机房(IT设备间)1间,工位40个。
2、招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资料:本招标相关资料(望京SOHO塔三B区47楼平面图)。
3、投标费用
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效果图,为体现公平原则,招标人对完成方案投标阶段设计工作的投标人按人民币伍仟元进行补偿。本补偿费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日内予以支付。获得招标补偿的的方案视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招标人有权在评标会后公开介绍、展示、评价支付了经济补偿的费用的方案,不再支付其他费用。若投标人所作投标文件成果中标,招标人将与投标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设计合同。
4、招标文件的解释及答疑
4.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和图纸后,如果有问题需要发包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2019年10月30日18:00整,分别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
4.2招标人将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3招标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发包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24小时,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发包人主动做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发包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方式向投标人发出。
5.2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将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任何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经收到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5.3当招标文件的内容与修改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时间较晚的修改书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招标文书确认书(附件二)、经济标(附件三)、技术标(附件四)组成。
除附件内容外,投标人需整理一套完整电子版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准
投标文件必须由不透明纸袋封装,所有开口均用封条密封完好并盖密封章,纸袋封面须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盖公章,所有开口未密封完好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予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3.迟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四、评 标
1.评标小组与评标
1.1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所在公司及负责项目人员及组织的相关专家(招标人可邀请相关设计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负责评标活动,若投标文件有设计成果的则投标人各自负责对自己的投标文件进行讲解,但不参与其他投标人的评标会议。
1.2评标时间:2019年11月1日13:00
1.3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塔三B区8楼806室
1.4 评标工作流程详见附件七
2.评标过程的保密
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一切任何资料、信息、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
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无须向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无权向评标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标准
4.1评标考察小组成员对投标人的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作为技术标的一部分。
4.2评标总分值100分,其中经济标占50分、技术标占40分、考察评估报告占10分。详见附件五。
4.3总分值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5.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招标文书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5.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5.3评标小组依据本招标书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写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4评标后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均不能满足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所有投标无效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无须就本次招标失败的原因向投标人做出任何解释。
五、 投标人责任
1.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宴请招标人相关人员,不得以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等任何形式贿赂招标人相关人员。
2.在本项目招投标及签订合同期间,投标人发现任何相关人员向招标人相关人员行贿行为,均有责任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通知招标人公司领导。
3.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有责任接受招标人廉正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4.投标人有义务就招标人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招标人公司领导举报;如投标人相关人员向招标人相关人员行贿,或招标人相关人员向投标人相关人员索贿,投标人满足其要求或没有向招标人领导举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若已经中标并签定委托设计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已经签订的委托设计合同、并向投标人索赔经济损失,如招标人不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除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外,投标人还应在设计合同总价的基础上让利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5.如投标人相关人员在招投标及项目合同履行期间贿赂招标人相关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招标人有权利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的履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6.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以上文件保密和保护招标人及其代理人的知识产权,并应承担因其泄密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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