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0线(K204+641~K255+982)、省道217线(K92+573~K112+322)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省道310线(K204+641~K255+982)、省道217线(K92+573~K112+322)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致:漳州市衡达交通监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永达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安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项目 省道310线(K204+641~K255+982)、省道217线(K92+573~K112+322)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已具备招标条件,初步设计已由/以 /。项目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 ,招标人为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省道310线(K204+641~K255+982)、省道217线(K92+573~K112+322)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路线全长为51.341公里,工程总投资约650万元 。本项目共设置施工监理合同段 1 个,为 省道310线(K204+641~K255+982)、省道217线(K92+573~K112+322)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本次对 1 合同段进行招标。
建设地点: 永春县 。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共 同施工工期;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善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本项目设置一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0个,并按照《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设置中心试验室,负责本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建设内容为 包括拆除结构物、排水工程、混凝土护栏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施工监理合同段服务内容表
监理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所辖施工合同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 | / | / | 包括拆除结构物、排水工程、混凝土护栏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 | 包括拆除结构物、排水工程、混凝土护栏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公路工程 专业 丙级 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且投标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2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2.3投标人的监理经验要求:不要求。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参加本次招标的 1 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但是最多只能中标 1 个合同段。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7与招标代理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8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施工单位的中标人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不得具有投资控股或参股、或互相隶属关系。
2.9当同一投标人同为施工、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照施工、监理依次优先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代理机构处,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4.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11月11日15时00 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11日14:30至15:00止)。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元整 。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采用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1月10日17时00分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指定帐户: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春支行
账号:1408 0171 0902 2007 690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9年10月26日17:00 前使用通过 书面形式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发布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均通过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
邮编:3626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ycglfjg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政府门口商业大厦4楼
邮编:362600 联系人:刘玉华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fjtcdl@163.com
监督单位: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
日期: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永春分局(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2019年 月 日收到你方2019年 月 日发出的 省道310线(K204+641~K255+982)、省道217线(K92+573~K112+322)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2019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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