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微改造代建单位招标代理的公告招标公告
小区微改造代建单位招标代理的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我办现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择优遴选具备条件的单位为越秀区北京街盐运西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提供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
(二)项目名称:北京街盐运西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在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盐运西社区内,东至教育路(含教育路升级改造),南至惠福东路,西至起义路,北至中山五路。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规模、造价
(一)工程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改造范围约9.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历史保护建筑和一般性建筑(住宅楼)修缮与维护工程,“三线”整治工程、消防维修工程、照明工程、小区内部道路维修工程、化粪池清疏、绿化工程、环境整治工程、雨污分流工程、教育路升级改造建设工程等。
(二)立项资金:3601万元。
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费用
(一)服务内容:自接受招标人委托起至招投标工作完成止,为本项目代建单位的招标提供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挂网,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
(二)服务要求:依法协助招标人组织本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的的全过程服务工作,为保障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服务单位须尽快进入角色,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不得无故拖延招标工作时间。
(三)服务费用:本工程代建费暂定46万元,参选单位按此费用作为招标代理费计费基数,招标代理费用(含税包干价)报价规则:
1.各参选单位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自报招标代理费用(含暂定代理费和下浮率)。专家费等纳入招标代理费,不另行支付。
2.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进行结算,且不超过概算对应金额,最终以越秀区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3.如第一次招标失败,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须尽快启动第二次招投标工作,若再次失败,由招标人自行选定代建单位。招标人最终按本项目代建合同的合同价为计费基数,计算招标代理费用。
四、参选单位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二) 参选单位自2016年10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的类似工作业绩。
(三)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四)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参选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五、公告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1 日-2019年10月 27 日共7天,公示期间,参选单位可向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802。
六、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下述资料无固定格式要求)
(1)封面(列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目录
(3)报名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原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服务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10)近3年来招标代理业绩5宗证明资料(可只附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11)招标代理费报价函(含暂定代理费和下浮率)
(12)承诺函
各参选单位按上述要求、按顺序编制报名文件并装订成册,报名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装一袋)并密封递交。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七、若各参选单位报价均纳入政府采购、小额工程管理范围,则本公告中止,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单位请在2019年10月 28 日上午9:00-11:30内将资料送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8楼802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联系人:陈小姐,电话:********。
九、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不接收联合体报名申请。
2.各参选单位提交资料中需明确具体服务人员身份信息,如具体实施工作人员与报名资料中明确的服务人员身份不符,我办将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十、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州市越秀区旧城改造项目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标签: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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