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洪路洪桥过境段道路路灯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洪路洪桥过境段道路路灯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洪桥镇长洪路洪桥过境段道路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桥镇长洪路洪桥过境段道路路灯改造工程已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项目业主为长兴洪桥惠民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招标人为长兴洪桥惠民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洪桥镇
2.2 建设规模:洪桥镇长洪路洪桥过境段全长1041米,安装路灯中华灯共52盏,灯杆高10米。
2.3 招标范围:洪桥镇长洪路洪桥过境段道路路灯改造工程招标范围为路灯安装、线路及线管的敷设、防雷接地等。
2.4 合同估算价:大写 壹佰万元,¥ 100万元。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
3.3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考察合格;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3.8本工程招标结束后,中标人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交易会员,请于2011年 6 月 7 日9时00分至2011年 6月 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www.cxztb.gov.cn)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补交。
申请人也可于2011年 6月 8日至2011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随带交易ID卡到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并以不记名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1年 6月 8日至2011年 6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至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会员网上下载每套售价 100 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6 月 14日下午2:00时,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窗口。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洪桥惠民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洪桥镇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长安桥北堍
联系人:蔡工 联系人: 周红
电 话:****-******* 电话: ****-*******
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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