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陈大镇岩前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梅列区陈大镇岩前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列区陈大镇岩前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二次招标)已由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通过会议讨论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全鉴定进行梅列区内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梅列区陈大镇渔溪村岩前坂;
2.2招标控制价:1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2009〕24号)文件要求,进行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工作内容:①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②收集有关资料,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开展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③按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水库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编制水库安全评价报告;④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水库安全评价报告;⑤起草水库安全鉴定报告书代拟稿;
2.4 勘察鉴定周期: 3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 ;
2.6 质量要求: 提交的成果须通过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若审查不通过,承担本项目的鉴定单位必须按要求无偿重新进行勘察鉴定,直至通过审查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梅列区或在梅列区设立分公司,且在区内银行开户,财务单独核算,业务税费在梅列缴纳的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其他: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前期费用由中标企业代垫,专项资金到账后给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8日到2019年10月22日(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泉州商会20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提交,应用信封袋包封,在信封上注明为“梅列区陈大镇岩前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或招标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下午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梅列区泉州商会20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泉州商会大厦20层;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人:小张
电 话:****-******* 电话:****-*******
监督单位:梅列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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