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南城热力燃气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廊坊市南城热力燃气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南城热力燃气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LFJWZB191021-CG
采购人名称: 廊坊市南城热力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永兴路8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宋春露****-*******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廊坊建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晓敬****-*******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21MW燃气锅炉1台;
供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项目法人认可的社会独立法人实体,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投标人必须为燃气锅炉的制造商。
3.投标人为燃气锅炉制造商同时具备:
(1)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
(2)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3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资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
1、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3级及以上锅炉安装资质。
2、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5日9:00-11:00,14:30-16:3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费开标现场收取。
项目联系人:郭晓敬
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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