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污染控制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污染控制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污染控制装置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污染控制装置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污染控制装置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SLY-201910-001

三、项目预算金额:190万

项目最高限价:190万

四、采购需求及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概况:依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文件豫环办【2019】126号文精神和漯河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9月18日通知、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漯环攻坚办【2019】118号文关于印发《漯河市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车辆所有人自愿、全程监控模式,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柴油货车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以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颗粒物排放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采购需求: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污染控制装置采购与安装,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4.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5. 质保期:3年。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6.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6.3 投标人若为生产治理企业,须是在漯河市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公示的关于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企业,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漯河市生态环境部门网站公示的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6.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2019年01月以来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生产后处理装置核心部件如载体、涂层、系统封装等两种及以上的能力,提供符合GB17691-2005和HJ451-2008标准要求的产品型式核准证书(同一生产商),具有资质(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等材料);

6.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6.7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其中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信用中国”的相关查询页);

6.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8.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8.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5楼;

注: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

九、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西支路昌建金融大厦15楼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 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代理费用的收取

1.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 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计取、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的标准收取。

3.收取金额:24900.00元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漯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766

2.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8楼

联系人: 钱女士

联系电话:136*****7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置 控制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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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立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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