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车辆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21日16:55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21日09:00至2019年10月29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11层新华招标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11月01日13:30至2019年11月01日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11月01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木格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781 | ||
采购单位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体中心东侧路甲5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梁先生 131*****88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11层新华招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木格 137*****781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9-08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木格
项目联系电话:137*****7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体中心东侧路甲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先生 131*****8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木格 137*****78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11层新华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为北京市朝阳区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采购车辆。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采购数量2台。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投诉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1日 09:00至2019年10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11层新华招标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加盖公章),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文件,另加50元邮寄费,请供应商按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3:30至2019年11月01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中心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2、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11层新华招标
邮 编:100036
E-mail: srlqmg@xhtc.com.cn
电话:137*****781
传真:***-********
联系人:木格
购买标书款及磋商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木格
项目联系电话:137*****78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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