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明月工作站办公楼物业服务需求公示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明月工作站办公楼物业服务需求公示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明月工作站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明月工作站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明月社区工作站办公楼总建筑面积5000余平,包括党群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安装设备有电梯、烟感喷淋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等。现需要秩序维护员3名、保洁员2名、日常维护技工1名,共计6名人员。本项目预算:24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明月工作站办公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文件。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的工作。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10-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 地址:东三路111号 |
联系人:刘琰光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往东50米路北)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18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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