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批集中设备招标公告
2019年第二批集中设备招标公告
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第二批集中采购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创星公司”)对本次集中采购的6个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项目总体情况:
具体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书费用、投标保证金费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标编号 | 规模/数量 (台、套)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电容器综合测试台 | GZCXGS-19 -23-01 | 1 | 300 | 10000 |
2 | SVG老化测试 平台 | GZCXGS-19 -23-02 | 1 | 300 | 10000 |
3 | 低压配电箱综合测试系统 | GZCXGS-19 -23-03 | 1 | 300 | 10000 |
4 | 卧式拉力试验机 | GZCXGS-19 -23-04 | 1 | 300 | 10000 |
5 | 继电保护定值计算软件 | GZCXGS-19 -23-05 | 1 | 300 | 10000 |
6 | 带电局部放电测试仪 | GZCXGS-19 -23-06 | 1 | 300 | 10000 |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招标人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项目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投标人资格条件明细表。(明细表中所有相关的资质文件及证明材料都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出售
5.1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详见1.1要求。
注:标书费交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3*****4986
行号:********8821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22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3本次招标文件按招标编号以电子文件发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购买招标文件时潜在投标人需递交的资料:
(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提交企业法人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购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同时法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五)购买标书银行回执单
(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信用信息,提交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 ,应为加盖了投标人公章的网页打印件,且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采购)截止时间内,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方在确认参与投标后,请将标书费交至5.1条的公司帐户(标书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将购买标书的银行回执单(购买标书银行回执单须在附言栏附注招标编号及标的名称)和5.4条要求的资料一并扫描后,以电邮方式发至邮箱gzcxgs2016@sina.com;经我公司确认审核后(预计需24小时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文件方式发至投标方邮箱。
注意:邮件内容须注明所购标段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
手机、电子邮箱、收件地址(便于邮寄标书费发票)。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09:00前,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写字楼11号楼18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果截标时间或投标地点有改变,招标人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9年11月12日09:00,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写字楼11号楼18楼进行公开开标,如果开标时间或地点有改变,招标人将提前通知。
8、投标保证金。
8.1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1.1要求。
8.2 采取电汇形式递交。
8.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8.4 招标人的账户信息:详见5.1
8.5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需出示缴纳购买标书费用以及保证金费用的银行证明文件、授权人委托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9、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创星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写字楼11号楼18楼
邮编: 550081
联 系 人: 唐工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投标人资格条件明细表
(所有相关的资质文件及证明材料都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允许授权不超过 3 个投标人(必须持有原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凡属国内产品,不接受生产商和代理商同时报名,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允许授权不超过 3个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持有原厂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若为原厂商直接投标无须授权,但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的,只能有一个参加同一标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中,不同投标人投标授权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 |
6 | 凡属于虚假投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中标资格. |
7 |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 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报价小于所投标的最高投标限价的85%,应附成本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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