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校区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昌平校区锅炉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经校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校昌平校区锅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昌平校区锅炉采购及安装
2.主要内容:采购、安装一台10吨蒸汽锅炉、一台10吨供暖锅炉及配套设备设施。
二、投标报名单位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锅炉安装相应资质;
2.为锅炉生产厂家或具有投标锅炉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3.投标锅炉生产厂家具有B级(含)以上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7.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且在北京有固定售后服务点;
8.投标报名人报名时应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9.投标报名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10.投标报名人报名时应携带公司简介及近3年同类施工工程业绩材料。
三、其它特别说明
1.如报名单位过多,招标单位有权从中选择部分报名单位参加投标;
2.本项工程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四、报名时间、地点
请于2011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办公楼B223室(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报名。招标单位将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并收取投标报名费。
联系人:代老师 马老师 联系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后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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